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
这又是一篇思妇之词。先说花开有信而人归无期,相比之下,产生了怨恨之情。继而说“又成春瘦”,因伤春而瘦,非只今年、去年、前年,乃至更早,就已是逢春必瘦了,可见伤春之长久而且深沉。其实,致瘦之因,伤春是表面的话,伤离才是真情。每年春天,柳梢青青,而“留”人不住,“柳”徒增恨,顺手折之,以表盼望游子归来之心意,不料三折两折,竟把门前的柳枝都折尽了。
过片,从尤人进而怨天,“天与又情,不与长相守”,这是怨恨老天爷自相矛盾,既使人又情,又不使人相守,又情与相守不能兼得,因而引出离别相思之苦。这里所表达的怨情是更深一层的了。
最后说到排遣愁苦的做法。借酒浇愁的话并未明说,只说“泪痕和酒,沾了双罗袖”,这里面已经包含着“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意思,泪和酒已然混为一体,以罗袖扭之,故而沾湿。当然,这样写来,既是强调,也是夸张,而所表述的情意却是真挚的。
此诗叙写鲁僖公君臣在祈年以后的宴饮活动。诗一开始便写马,马极肥壮,都为黄色,其“乘”字指出了这些是驾车的马。周代的礼制非常严格,不同的身份地位在礼器的使用方面也有差别。身份本是抽象的名称,它们由具体的物质享受来体现,在出行时,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车驾了。此诗接着转向庙堂,“夙夜在公”的“公”,当作官府讲,与“退食自公”的“公”同。不过,这里的官府不同一般的官府,而是僖公祭祀祈年之处,亦即《鲁颂·泮水》和《鲁颂·閟宫》诗中的“泮宫”和“閟宫”。祈年为郊祭,在国都以外,故首二句反覆咏马。然后才写到乘车马的人,从早到晚忙忙碌碌,揭开诗歌的主要部分,即宴饮部分。在宴会上,舞伎手持鹭羽,扇动羽毛,如鹭鸟一样,有时群飞而起,有时翩然下落,给宴会制造气氛。与宴的人们在饮酒观舞,不绝的鼓声震撼着他们的内心,优美翻飞的舞姿调动他们的情绪,酒酣耳热,他们不禁也手舞足蹈起来。忘记了平日的礼数、戒备、拘谨,都在舞蹈,摅发各自内心的快乐,相互感染,没有语言,但一举一动都在和对方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这时,诗人也为眼前的情景所感动,而发出由衷的希望:“于胥乐兮!”(“呵,大伙一起快乐呀!”)
第二章的形式和首章基本一致,只是个别字有所变化,一是描写得更具体细致,指出马为牡马,大伙在官府中所忙碌的是饮酒跳舞;二是写出时间变化,“鹭于飞”是舞者持鹭羽散去,舞宴结束,故而饮宴者也带着醉意而返回。
第三章揭出郊祀之事。駽为青骊,与前言乘黄不同,疑为鲁公所乘,以乘駽推出鲁公,显出其与群臣不同。群臣的欢乐是君主所赐,故曰:“在公载燕。”饮宴不是一种孤立行为,既是欢娱群臣,更是祭祀,朱熹说:“凡庙之制,前庙以奉神,后寝以藏衣冠,祭于庙而燕于寝,故于此将燕,而祭时之乐,皆入奏于寝也。且于祭既受禄矣,故以燕为将受后禄而绥之也。”正指出这种联系。下面四句是诗人的祈祷,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榖,兼含福善之意,诗人不仅希望鲁君把收获的粮食传给后代,更希望鲁国福泽绵长,享祚长久。《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郊祭对于鲁国显示出在诸侯中的崇高地位,故诗人极力赞扬,每章以“于胥乐兮”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