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自传的开头一段,先概括地介绍自己的退居生活。自传的第二段,具体描述他的半隐居生活,而最突出的是赋诗与酿酒。自传的第三段,作者为自己的放情诗酒的生活作辩护。他认为自己对诗酒的爱好,比那种经商、赌博、炼丹服药都要好,不会招祸、破产或为药所误。这篇自传如他的诗歌一样,语言平易清新,多处运用排比句,句式整齐,读来极为流畅。
开头一段,先概括地介绍自己的退居生活。传记一般要在开头交代传主的姓字籍贯,而这篇自传开头却说:“忘其姓字、乡里、官爵,忽忽不知吾为谁也。”这是模仿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体例,表示自己既过半隐居的生活,自己的姓名之类无所谓了,同时也透露自己因酒醉之深而忘记而糊涂了。接着写他在洛阳住处的环境及爱好。他“家虽贫,不至寒馁”,这是半隐居生活的生活条件。从五十八岁到六十七岁十年中,白居易先后在洛阳任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官职,其中除河南尹两年外,另外两个官职都是一种加官,并非实职,可以领到薪俸但不用于实事,很清闲。这种既当官又无实职的生活,白居易称为“中隐”。他在《中隐》一诗中说过,不做官便要有冻馁之苦,做高官便要有忧患,“不如做‘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实际上这是一种半隐居的生活,陶醉于饮酒、作诗,这就点出了“醉吟先生”的题意。
第二段,具体描述他的半隐居生活:研究佛学,与佛教朋友、诗友、酒友交官,听歌吟诗,饮酒、官山水,而最突出的是赋诗与酿酒。
第三段,作者为自己的放情诗酒的生活作辩护。他认为自己对诗酒的爱好,比那种经商、赌博、炼丹服药都要好,不会招祸、破产或为药所误。因此表面上“自适于杯觞讽咏之间”,认为沉迷在醉吟之中是“幸甚,幸甚”,其实内心并非真的一味快乐“自适”。他的“吟罢自哂”是一种苦笑。因为传主“醉复醒,醒复吟”,“醉吟相仍”,整日在昏昏沉沉之中。这种状态决非是正常的生活,也决非是真正的内心快乐。他醉吟的目的,是为了“得全于酒”,借酒麻醉自己,避开政治斗争,免祸求全。所以传主纵情诗酒,在表面的闲适中还隐藏着对现实无可奈何的悲哀、沉重的失落感和内心苦闷。白居易在早年曾写过许多讽谕诗,为民叫苦,干预现实;作为一个左拾遗的谏官,也曾尽过职责。而到了晚年,思想消沉,竟成了“醉吟先生”。究其原因,首先不能不归结到封建社会对一个正直知识分子造成的精神上政治上的压抑;其次是白居易自己信奉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信条,晚年几乎完全倾向“独善其身”。另外,他还受佛道的影响,使自己的晚年既在佛道中找寄托,又使自己的思想更趋于消极。
这篇自传如他的诗歌一样,语言平易清新,多处运用排比句,句式整齐,读来极为流畅。全文从头至尾能紧扣题目中“醉吟”二字,围绕传主别号展开描写与议论,塑造了晚年白居易的自我形象。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老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
诗首联用《世说新语》中过江诸人的典故,说自己今天再也没想到会和当年过江诸人一样,作楚囚相对,为国家沦丧而伤心,但对挽救国家命运却拿不出什么办法来。诗既表现自己对现状及前景的哀怨愤慨,也因己及人,感叹朝中大臣也都个个束手无策。诗用“真成”、“遂无”加重语气,流露出极大的无奈。
次联由国事的伤感转到自己的处境,在格调上与前保持一致。诗用了两个比喻,一说自己像盘旋绕枝的乌鹊,用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句意,写自己颠沛流离,无处栖托,表示惆怅与不平。一说自己像不会筑巢的鸟儿,用鸠不会营巢的典故,自叹无能,没法为自己谋个安乐窝,对中原沦陷后,由于自己不善逢迎,没人援引,从而生活困难表示不满。两句都用鸟的典故,为诗家忌讳,但曾几因为用得很活,密切自己“寓居吴兴”的感受,所以没有粗疏谫劣之病。
第三联直承首联,写忧国之情。过江诸人对泣新亭,叹神州陆沉,是往事,也是眼前的实事。第一联写了无力挽回国家倾覆的命运,这联直写国家沦亡后的状况。如今江北江南,音讯断绝,成了两个世界,眼前的秋风秋雨,是何等的凄清,自己又怎能长久淹留这里呢?秋风秋雨,既可看作实事,表现自己悲秋的愁闷,也可看作国家的象征,这番萧杀的状况,正同眼前国家面临的局势,怎能不使人忧虑万分、感慨系之呢?这一联格调轻快,在流动婉转中包含沉重的感伤。这样造语,显得情深意长,是曾几诗的特长,也是他最喜欢用的句型,如他在《发宜兴》的第三联也这样写:“观山观水都废食,听风听雨不妨眠。”直接学黄庭坚名句“春风春雨花经眼,江北江南水拍天”(《次元明韵寄子由》)。由此可见曾几对江西诗派的继承关系。
尾联宕开一层。国事如此,家事如此,自己又漂泊落魄如此,诗人不由得徘徊低迷,心怀郁郁。想要依靠某个有权势的人,如王粲投靠刘表一样,获得暂时的安定,也是梦想,他放眼遥天,只见到夕阳西下,孤云飘浮,不觉油然而生愁意。“落日孤云”在这里是写景,也是诗人的自我写照,他感到自己正像黄昏中飘浮的一朵云彩,不知何处是归宿。这样一结语意双关,余情不尽。
书信援引史实,把周公和孔子相互比较,由此说明只有同道知己才能相乐的道理。苏轼又以孔子与其弟子来比拟欧、梅与自己的关系,热烈地推崇他们,充分地表达了士遇知己的快乐以及自己内心高远的抱负。整封信围绕着知己相乐的论点,层层铺展,文章谈古论今,前后呼应,表达了作者对欧、梅的敬仰之情。
这篇文章作者没有直接倾诉胸臆,却是凌空而起,开头叹惜周公之不遇,接着引述孔子师徒厄于陈蔡而弦歌不绝,相得甚欢之事,而后以“乃今知”领起下文,兼收上两层文意,感慨周公虽富贵而有管蔡之流言、召公之疑虑,不如孔子虽贫贱而得天下贤才,其乐无穷。这段文字,劣周公,优孔子,以周公来反衬孔子,出人意外,立意警奇,乍看似乎无关题意,实际上立足点高而自处亦高,是暗以孔子比欧梅,以孔门弟子自况,说明富贵不足重,而师徒以道相乐才是人间最高的乐趣,一扫通常干谒文字浮夸阿谀的风气,表达出作者不同凡俗的高尚情怀和人生追求。而且先以孔子师徒相乐立案,是为了给全文树立主脑,以交游贤才、遭遇知己之乐笼盖全文,提领整篇,使文章具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文章这样构思,完全打破了书信的常格,是颇有艺术独创性的。
“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以下开始折入正题,直叙蒙受识拔、遭遇知己之乐。自述年少时即闻欧梅之令名,稍壮又能读其文想象其人,且设想两公能“脱去世俗之乐而自乐其乐”,这既显出仰慕之情由来已久,又对欧梅之乐虚点一笔。接着写来京逾年无缘一见,而会试礼部意外地受到识拔,荣幸地获得奖许,十年仰慕无由见,一朝相逢成知己,得意快慰之情可想而知。这一层叙述被识拔的经过,娓娓而谈,感情真挚,文势跌宕,笔墨淋漓。“退而思之”以下,自然地转入议论,表示人之一生既不能够以不光明的手段获取富贵,也不应该庸庸碌碌地甘居贫贱,有大贤人在此而能做他的弟子,也就足以有靠托而值得引为自豪了。这既反映出自己一举中第的内心快慰,又抒写出遭遇欧梅知遇的喜悦之情,同时又回应了上文周公富贵而有烦恼和孔子贫贱而足乐,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荣辱观,反映出作者高尚的志趣和磊落的襟怀,且再用侥幸荣获富贵、车骑雍容、市民围观的世俗之乐来作一反衬,愈加突出了东坡自乐其乐的精诚和真趣。
“《传》曰”以下引述经典,并结合对方的声誉、风采和文章,写梅公虽官非显通却自处坦然,从而颂扬梅公必有乐乎超凡拔俗的明达之道,最后收结到以聆听对方的教诲为请。这既表明二人的志趣完全投合,将彼此的高情雅怀融会为一,意气极为空灵飘洒,同时又承应上文,含蓄委婉地表达出请求谒见的心情,口吻亦十分得体。
综观全文,通篇以“乐”字为纲,用“乐”字呼应。由孔子师徒的相知之乐,写到欧梅的“自乐其乐”,转到自身受知遇之乐,拍合到梅氏必“乐乎斯道”,下笔处处不离“乐”字。作者写乐,一扫中第释褐脱离布衣地位便踌躇满志的浅薄识见,摆脱了乐富贵、忧贫贱的庸俗世风,而升华到超越外物的高雅精神境界,专从遭遇知已、师友以道相乐的角度立论,使文情超拔卓异,洒脱不俗,既表现了对梅尧臣的仰慕推尊,又蕴涵着个人的高自期许,真是高怀雅论,足以大破俗肠。作者写来文势开拓而荡漾,为赞孔子贫贱之乐,先悲周公富贵之不遇,为写欧梅知遇之隆,先叙无缘进谒之久,起伏跌宕,舒卷自然,且语言飘洒而爽畅,文笔摇曳而生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