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为南宋初年颇有民族气节的官吏。曾任校书郎、起居郎、户部侍郎等职,并担任过庐山知县、冀州知州等地方官。他主张抗金,反对与金议和,为秦桧所排斥,晚年归隐连江西山。这首《菩萨蛮》当作于南宋初金兵大举南下时。当时金兵逼近长江,情势危急,为避兵灾,词人送别妻子去南方,词就是写了这送别时的一幕。
词的起句即交代了送别时的背景和地点,为下文张本。“烽火连三月”,三个月来兵火不息,人民离乱,这才会有江城送妻子离开之举。分别,不是丈夫宦游他方,而是妻子避难,心情自然不同一般。长亭之上,虽然设酒饯别,可是“不堪对酒”。“不堪”。不能忍受之意,包含有妻离子散之苦,国破家残之痛。因其“不堪”,其妻泪下如瀑,悲声漫江,词人反劝其“休作断肠声”,自己已是“老来无泪倾”。自己泪泉已涸,并非不动情,而是老泪已尽,这正是极度悲愤的表现。词人这时的心情惨痛至极,强敌当前,内奸弄权,自己还得坚守御敌阵地,也可能朝不保夕了,这才把妻子送走。这里说休作断肠声,比放声哭嚎更为凄怆,说老来无泪,比写涕泣涟涟更为伤心。
词的下片紧承上片,写目送帆影远去的情景。“风高帆影疾,目送舟痕碧”,“风高”和舟疾相联系,船去得很快,词人伫立江岸,眼看着船在水面留下的长长波痕。妻子身去心留,他希望她去得快,早离祸地;又希望她走得慢,难舍难分。“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词人凝望近眺之态,呼之欲出。缘此,也可想见妻子立于船头,望着丈夫鹄首翘望的身姿,想着抛撇丈夫于锋刃之间的危殆,断肠声如高风呜呜,伤心泪似江水滔滔。末二句“锦字几时来?薰风无雁回”,化用“雁足传书”和“织锦回文”的典故。“薰风”指南风。初夏时南风吹,鸿雁早已飞往北方,“锦字”无法捎回。妻子此去,归期难定,讯息难盼,生死未卜,词人内心的痛苦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想而知。
这首词由实写到虚,由近写到远,由己写到人,从别前写到别时、别后,层层渲染,步步深透,写情臻于极致。尤其“休作断肠声,老来无泪倾”,以超常思维写感情状态,出乎常情,又入乎寰中,更使词产生了惊魂震魄的力量。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轻松闲适,诗意盎然。一力辩,一巧辩;一求真,一尚美;一拘泥,一超然;让人读后会心一笑而沉思良久。
惠子好辩,重分析。对于事物有一种寻根究底的认知态度,重在知识的探讨;庄子智辩,重观赏。对外界的认识带有欣赏的态度,将主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同感的作用。如果说惠子带有逻辑家的个性,那么庄子则具有艺术家的风貌。
1.雄辩的机锋。文章写庄子与惠子同游于濠水的一座桥梁之上,俯瞰鲦庄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因而引发联想,展开一场人能否知“庄之乐”的论辩。除了开头内容用叙述语句略作交代,通篇采用对话形式。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辩论技巧,顶真式地将这场论辩深化。且不说论辩双方谁是谁非,谁胜谁负,仅两人不在论辩中所反映出来的敏捷的思维、睿智的辩语、雄辩的机锋,就令人拍案叫绝,不禁惊叹两人的雄辩之才。
2.无穷的韵味。惠子从认知规律上来说,人和庄是两种不同的生物,庄不可能有人的喜怒哀乐;庄子则从艺术角度来说,人乐庄亦乐。从认知规律上说,庄子的逻辑推理纯属诡辩。然而,庄子子的诡辩却并不使人反感,因为庄子完全是以艺术的心态去看待世界的。人乐庄亦乐,这是典型的“移情”作用。所谓“移情”,就是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庄当然不可能有喜怒哀乐,但庄子把自己在濠梁之上游玩的快乐,移到到嬉游的庄儿身上,更加衬托出庄子的快乐。所以,本篇所写不但不会使人感到庄子是在狡辩、强词夺理,反倒使人觉得庄子说得好妙趣横生,读后感到韵味无穷。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