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三首》是一组完整的诗篇。第一首诗写农民一年四季从早到晚,辛勤紧张地在地里劳动,到头来却无法维持生计,因为他们的劳动果实全都被官府以田赋和徭役的形式搜刮去了。他们不仅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而且子子孙孙还得把这种悲惨的遭遇延续下去。第二首诗通过具体的事例真实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官吏为催租逼税而威胁恫吓直至私刑拷打农民的种种罪行,从而反映了广大农民在封建暴政下的痛苦生活。这首诗前六句写农民在完成夏税的征敛中被封建官府剥削一空的情景,次十句写里胥在催租时对农民的敲诈勒索和威胁恫吓的情景,后二句写农民听了里胥的一席威胁话语后所产生的恐惧心理。第三首诗前八句描绘的是秋收后农村的景象,后六句则是描绘诗人因迷路在农家借宿的经过。这首诗用非常朴素的语言刻画了一位淳朴可敬的田翁老人形象,反映了诗人和农民亲密无间的关系。
这三首诗体现了一些共同的特色。一是叙事朴实生动,客观真实;二是语言质朴无华,几近口语,体现了田园诗的本色;三是运用生动的形象描写与对话描写,极富艺术感染力,忠实客观地表现了农村悲惨的生活图景,含蓄而又自然地流露出诗人对封建官吏的憎恶,对穷苦民众深切同情的民本思想和对自己遭贬永州、前途无望的愤慨。清人毛先舒说这组诗“叙事朴到”,这一评价是精当的。
此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荆溪”发源于秦岭山中,流至长安东北汇入灞水。诗人的别墅也在秦岭山中,此诗所写应是其别墅周边的一段景色。首句写山中溪流:荆溪蜿蜒穿流,溪水清浅,因溪水冲刷而泛白的石头星星点点地露出水面。次句写山中红叶:天气业已寒冷,但山林间仍点缀着稀疏的红叶。从天寒而红叶犹未尽落,表明天气是初冬时节。在以上两句诗中,诗人以“白石出”与“红叶稀”概括而形象地向读者展示了初冬山中景色的显著特征。不过诗人接着就在第三、四句诗中告诉人们,上述景象并不是此时山景的全貌,此时山景的基本面貌,乃是由众多苍松翠柏等终年长青的树木构成的充满生命力的“空翠”,即一望无际的空明的翠绿色。诗人行走在山间小路上,周身被空明的翠绿所包围,山林间的空气本就湿润,而空明的翠色则仿佛已化作绿水洒落下来似的,虽然未曾下雨,却不由产生了衣裳被淋湿的感觉。在此,诗人通过一个似幻似真的“湿”字,巧妙地显示出山中“空翠”色彩的浓烈。
在这首小诗中,诗人选择白石散露的小溪,山林间稀疏点缀的红叶和一望无际的翠绿色,用一条山径和一位行人把它们联接起来,构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山中初冬风景画。这幅优美的风景画极具冬的情韵,却无冬的肃杀,而仍是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首小诗描绘初冬时节山中景色。
首句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次句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从下两句可以看出),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如果说前两句所描绘的是山中景色的某一两个局部,那么后两句所展示的却是它的全貌。尽管冬令天寒,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象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份,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象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白石磷磷的小溪、鲜艳的红叶和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烂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毫无萧瑟枯寂的情调。和作者某些专写静谧境界而不免带有清冷虚无色彩的小诗比较,这一首所流露的感情与美学趣味都似乎要更健康一些。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