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诗继续写宴会上的情景,诗人向友人坦露心胸,表明自己此行是向朝廷上书论政,倾吐自己立志为国建功立业的宏大理想。
后首诗开头“紫塞白云断,青春明月初”二句写景,前句写旅程之展望,为虚写;后句写眼前之场景,是实写。此联形式上为对仗,内容上既点明诗题的“春夜”,又可见一种高迈的情怀。接着“对此芳樽夜,离忧怅有馀”二句,是说虽然处于良辰美景之中,但在这个充斥着离情别意的场面上,一切都变得黯然,用的是以乐景写哀情的反衬手法。五六二句“清冷花露满,滴沥檐宇虚”渲染了离别时的凄冷情境,这两句与前首五六两句意境相通,寓情于景,从景物描写中可见人物心理,表达出朋友离别依依不舍的深情。最后二句作者自豪地向友人宣告:“怀君欲何赠?愿上大臣书。”表明作者此行非为其他,而是向国家献书论政,本是为了政治事业。因此他对友人没有什么世俗礼品可赠,只愿他们能理解和支持自己的这次远行。由于有这样的思想基础,因而诗篇虽略有感伤色彩,但基调却高昂明快,并不给人以任何低徊悲抑之感。
这组诗因反复渲染离情而带上了一层淡淡的愁绪,但作者并没有套用长吁短叹的哀伤语句,却在沉静之中见深挚的情愫。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应不温不火。“火”则悲吟太过而感情浅露;“温”则缺乏蕴藉而情致不深。诗写离情别绪意态从容而颇合体度,有如琵琶弦上的淙淙清音,气象至为雍雅,不作哀声而多幽深的情思。
这首诗是题在杭州望海楼的柱子上的。作者名姓已不可考,但我们可从中体会到一种复杂的情感。这不是一般的思乡之情,而是作者常年羁旅在外而产生的一种落寞之感。
首句以景起笔,“浙江轻浪去悠悠”,诗人在杭州钱塘江边的望海楼上向远处眺望,看到了这一场景。在这里,这个叠字“悠悠”下得好,钱塘江的水面悠长而空寂,而诗人的心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无论是“悠悠”的水波,还是“悠悠”的往事,它们都“去”了,一去不复返,只停留在诗人的记忆里。但是诗人又是如此怀念它们,所以就产生了第二句中所说的“愁”。“望海楼吹望海愁”,有人曾就此句对此诗的作者提出猜想,认为这首诗系郑谷所作,因为第二句中所用的反复手法正是郑诗中常见的。而据笔者考查,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因为郑守愚是宜春(今属江西)人,其一生中并未有在余杭(杭州)的经历。但是,这一句所用的手法却是与郑的反复惊人地相似。望海楼上吹来的当然是海风,但在诗人笔下,望海楼上随海风而来的,似有淡淡的忧愁。这个“望海愁”,不仅与“望海楼”谐音,给人以音律反复回环之感,而且“望海”之愁,意蕴深远,含蓄蕴藉。望海时到底引发了什么愁绪?这里诗人没有说,但后二句中却有很明显的答案。
第三句笔锋陡然一转,“莫怪乡心随魄断”,“乡心”即思乡之心,“乡心”断即谓诗人已不再思乡,这是为什么?这又是一个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在第四句中给出了答案。“十年为客在他州”,原来诗人已在杭州作客十年,十年不得回乡,对故乡早已淡忘,因此是“乡心随魄断”。故乡在诗人心中早已成为远方天际的浮云了啊。
那么诗人为什么要“愁”呢?答案就在三四两句中。这其实是诗人“说话的艺术”。“乡心随魄断”是真的已断乡心了吗?很明显不是的,若是则诗人也不必生愁。但诗人偏说:我的乡心早已断结了,因为我远在异乡时间已经太长了。看似豁达,实则倍加思乡!其字字皆从千百回转后得来,方能令人回肠荡气,长吟击节!由此看来,诗人不是“乡心断”,而是“乡心甚深”,以致随魄皆断。这里注意这个“随魄”。如若诗人果真已将故乡忘却,那么他为什么要“断魄”呢?为什么要生愁呢?所以说这是曲笔言愁,而余味悠长。如果诗人一味说“我如何如何思乡啊!”,非但不能感人,而且根本不成艺术了。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显然在于情感的表达,其情感并不直接用语言叙述出,而是让大家在读完全诗中体味出。第二句中“望海楼”“望海愁”交错复沓,声音婉转,而意在突出“望海”,进而引出诗人所表达的“愁”。晚唐的诗风自李义山已渐趋朦胧,而这首诗在朦胧中又有明确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无疑是一首上品的佳作。
这首词是为友人写的伤离之作,抒写作者对歌伶乐伎及其所代表的那个社会阶层不幸女性们的深切同情。全词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翠绡心事,红楼欢宴,深夜沉沉无暑”是说在初秋日,天凉暑退,夜色沉沉。在她的小楼中,在七夕的宴席上,她偷偷地赠给他一条碧色的丝巾,表述她内心的情意。依内容次序,三句应当逆读,词中这样安排,即使句子顿挫有味,亦能突出“翠绡”一语。翠绡是疏而轻软的碧绿色的丝巾,古代女子多以馈赠情人。翠绡传情,故夜宴亦倍添欢乐,天气也仿佛格外清爽。总之,那天晚上他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之中,一切都完整地、甜蜜地保留在他心上。“欢宴”二字,写场面、气氛,烘托出恋人,当时的欢乐与幸福。“欢宴”与“翠绡”句对照,说明:她在“欢宴”的大庭广众之中偷偷赠物传情,她爱得是那样深,那样急切,简直有点忘乎所以。这一句寥寥数字勾勒出情事的美好:节日、时间、地点、天气到人物,无不美好,让人难以忘怀。
“竹边荷外再相逢”句则是说这是暗通情愫之后的一次幽会,地点在荷塘附近的丛竹旁边。前者席上初逢,只能借物传情,这回则可以尽情地互诉衷曲了。但是,作者的笔峰一转,传达的情意变了。如果说前一句是美好的幸福,这一句则是美好的惆怅,因为在苦苦盼望之后的相会是那么匆匆逝去,就像“碧云飞去”一样,不能不令人无奈、愁苦。这两句对往昔的回忆,自然引出下片的千缕闲愁,万种情思。
“锦笺”二句,睹物怀人,叹惋无尽。锦笺,精致华美的信纸,是她捎来的信笺。珠,珍珠镶嵌的首饰,是“再相逢”时的赠物。二句写欢聚已逝只能面对她情意绵绵的信和尚带余香的赠物空自追念,低回不已。一“尚”、一“未”,写记忆犹新,前情在目,上承情事,下启愁怀。锦笺墨迹未干,珠饰还散发着她的香气,而往事浮云,旧情难续。万种愁怀,由“空惹”一句道出。说“空惹”,或许是由于信物尚存,难成眷属;或许是由于旧情未泯,人已杳然。总之,这在封建社会是常见的爱情的悲剧。悲剧已成,“锦笺”“珠香”,于事无补:“闲愁千缕”,也是自寻烦恼罢了。但是,惹出“闲愁千缕”的,不仅是她的所赠,还有七夕这个敏感的夜晚以及跟它有关的神话传说。
韩鄂《岁华记丽》卷三引《风俗通》:“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古人七夕词,无不提到牛郎织女,感慨他们一年才一见的刻骨相思,但秦观却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有新意也有深意。赵以夫此词也是更进一步地写,认为自已和情人还不如牛郎织女,他们尚能一年一见,而自己和情人的再见却杳杳无期。
总之,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上下互相映衬,中心十分突出。全词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小娉婷”六句,为词人未得水仙前的梦中之景。此处是说:昨天晚上我在梦中行走在一处明亮的月光照射下的庭院里,只见那里放着一盆小巧玲珑的水仙花。在这洁白的水仙花之中还有着一晕淡黄色的花蕊,青翠鲜嫩的绿叶横枝斜倚地衬托在玉白色水仙花的四周围,在月光映照之下水仙花更象似一个飘飘欲去的仙子。这里“清铅”句绘花瓣,“蜂黄句”状花蕊,“翠翘”句喻绿叶。用白、黄、绿三种高洁、典雅的色泽,来描绘水仙,这既是实写,也是以妙句状物。“睡浓”两句,梦中醒。此处是说:我在酣睡中,觉得有凌冽的劲风在抽打着那高雅的水仙花,冻醒以后才知道自己才是被寒风刺骨之后因冷激而惊醒过来的。所以醒转来还被噩梦吓得心中嘣嘣直跳。“送晓色”两句,醒后见花。此言词人清晨起床之后,却意外地发现希道已经差人送过来这一盆碧玉般葱翠透剔的水仙花。词人说:我这才知道,昨夜的梦做得真准啊!
“湘娥”三句,道水仙花的来历。此是以拟人手法言眼前的水仙原来是湘水女神的化身。“湘娥”,即湘水女神娥皇女英姐妹俩。她们由于找不到自己的亲人——舜帝,所以往来于烟波浩渺的水边砂岸四处寻找,但却始终没有找到亲人,因此才遗恨至今。为了纪念舜帝的逝世,她们仍旧作素色装束。“临砌”两句,述其香。此言词人将希道送过来的水仙花,放置在台阶旁的阴影之中。这水仙花散发出来的阵阵幽香,连傲霜斗雪的梅花也自愧不如,以致于她羞怯地退避在一旁,收起了自己的娇容。“熏炉畔”两句,谈催花之法及其对水仙的衷情。此言水仙花在暖炉的催发之下,显得越发精神奕奕。词人随即把它放置在床边的小几上,这样就可以使自己能够时时见到这位斜垂着稠密的白花翠叶的凌波仙子了。“料唤赏”两句,是为希道设想。“清华”句,据朱孝臧《梦窗词小笺》说:“清华疑即希道。”而根据前所引六首词推测也应该是指同一个人。“台杯”,即大小杯重叠成套的杯子。此处是说:我猜想,希道现在在自己的花园里,面对着这一盆盆洁白的水仙花,也必定会是在一边欣赏着水仙,一边连连举杯畅饮着吧。
上片以梦引花,下片浮想联翩,重在描绘出水仙花的神韵。结句呼应词题中希道索赋之请,故以两人的共同爱好的话题“赏花与饮酒”对之也。全词紧扣题意,从容而道,又有奇思妙想连篇,实是咏物词中的一篇高作。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