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中菊花意象应是诗人自况。
诗先写“叹”的原因是“移时晚”。花草树木都有自己的生长规律,菊花应在深秋开放,重阳节是赏菊的好时候。檐前的菊花因为移植的时间晚了,没能赶上在重阳佳节引万千人瞩目的环境中绽放。
其后,“明日萧条醉尽醒”,没有了重阳佳节其乐融融的氛围,赏花人的兴致由浓转薄直至曲终人散,你开的再绚烂多姿也没有什么用。
再写“众芳”被采撷,反衬甘菊不被用,更可叹。篱边的野花被精心采摘,甘菊因为生不逢时,即使花蕾缀满枝头,非但不再会有人驻足欣赏,而且将敌不过要与残酷风霜抗争的命运。诗人在诗作中叹息庭前的甘菊生不逢时,实为叹息自己没有机会为国家平定叛乱尽一份绵薄之力。杜甫饱读诗书,有着高涨的爱国热情,却始终壮志难酬。诗人丰富的生命体验与磅礴的社会背景,时代背景纵横交错,抽象的情感经验凝聚成菊花意象。“甘菊”有着极佳的药用价值,却不被人们所采摘,诗人满腹经纶,却得不到君王重用,落得“移时晚”的结局,诗人与菊花有着相似的命运,菊花内蕴为诗人心内之象的写照。
这首诗的尾联“念兹空长大枝叶,结根失所缠风霜。”看似在嗟叹菊花长的枝繁叶茂,却不能避免风雪寒霜的打击,实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菊花傲煞霜雪的气概,衬托出了菊花高层次、高品味的风格美。不论现实多么黑暗,政治多么腐朽,社会多么凋敝,杜甫决不在它面前闭上眼睛,而是大胆地予以揭露,表示自己的态度,指出解决的途径。
菊花的文化寓意与诗人的高尚情操相得益彰,菊花的顽强执著精神与诗人永不磨灭的意志交相辉映,而菊花的审美意蕴也正与诗人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意志相映成辉。
这首七律题为《竹轩诗兴》,写竹轩景物,自然清丽。从所写的景致中,可以看出作者本身的志趣。作者虽然出身于勋业很高的富贵之家,但心志清隽,爱好闲雅,摆脱了富贵子弟庸俗的习气。修竹本以它的高洁和潇洒,历来为文人雅士所激赏。
开头两句:“柴门风卷却吹开,狭径初成竹旋栽。”写竹轩面对柴门,清风卷来,柴门被自然地吹开了。轩的前面,是刚刚开辟不久的小径,径边栽上了许多篁竹,环境是非常优雅的。
第三四两句:“梢影细从茶碗入,叶声轻逐篆烟来。”写竹梢的清影,和竹叶被风吹动的响声。妙在结合轩中的清事来写,显得自然而洒脱,足以引起诗人的诗兴。当轩静坐,竹梢的影子,都好像通过茗碗细细地落在轩中似的。篆烟飞起了,竹叶的音响,宛如随着篆烟轻轻地飘来。在静观当中,确实是体会得非常细致。
第五六两句:“暑天倦卧星穿过,冬昼闲吟雪压摧。”仍然是写竹轩清趣,但和前两句意境显然不同。前两句写的是平时,这两句却写的是暑天的夜晚和冬天下雪的白昼。前两句以写竹为主,以轩中的品茗、焚香为辅。这两句以轩内倦卧看星,和冬天对雪闲吟为主,而以“星穿过”和“雪压摧”相应地写竹,达到水乳交融、情景俱妙的程度。从诗句中作者告诉人们:暑天,这里宜于乘凉倦卧,可以看到星从修竹的上面穿过;冬天,坐在这吟诗,可以看到素雪压在竹枝的清景。这样倦卧也好,闲吟也好,竹轩都可以供以诗情、诗兴,而此情此景,都非在其他的处所所能领略到的。作者为诗,不求工而自工,从这几句诗中,也就可以使人心领而神会了。
结尾两句:“预想此时应更好,莫移墙下一株梅。”作者因此时尚在夏季,所以第六句所写的情事,只是虚写,是预想如此。作者设想到了冬季,这儿的清景,一定格外宜人。冬天是梅花的季节,梅花的寒香冷蕊,配上修竹的疏枝翠叶。纵使不是雪天,也便梅竹同淸,使竹轩更有幽致。若是下雪的话,那么雪地咽梅花,静听竹林里敲金戞玉的声音,此境岂不更加清绝。所以作者在诗中叮嘱自己说:“莫移墙下一株梅,”梅花将为竹轩带来更多的诗兴啊!到那时节,是“日暮倚修竹”,还是欣赏月下的梅花,那就听自己的便了。
这是杜甫赴好友严武家宴饮时同题之作。严武素与杜甫友善,字季鹰,华州华阴人,虽武夫,亦能诗,全唐诗中录存六首。他性豪爽,读书不甚究其义。八岁时,因其父挺之不答其母,乃手刃父妾英。其父屡禁其习武。后以荫调太原府参军,累迁殿中侍御史。玄宗入蜀,(公元七五六年)擢谏议大夫。至德后,历剑南节度使,再为成都尹。以破吐蕃功,进检校吏部尚书,封郑国公。与杜甫最友善,镇剑南时,甫因避乱往依之。
全诗清新雅致,风格与作者一贯诗风有异。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描写了新发之竹,“半含”“才出”抓住了春笋蓬勃生长的典型过程。竹生长是看不见的,作者化静为动,用“含”,“出”把竹的生长过程写活了。
“色侵书帙晚”,竹的颜色绿得逼你的眼,绿色映照在书卷上,似乎是天色暗了下来,“阴过酒樽凉”,竹影摇曳,竹色青葱,晃动的竹影移过酒器,显得更加清凉了。颔联选取竹“色”给人的感受,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竹荫中,品着清凉的美酒。
“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细细的春雨把竹洗得一尘不染,微微的春风送来缕缕竹的清香。颈联继续从视觉和嗅觉来感触竹。
“但令无剪伐,会见拂云长。”尾联作者展开想像,仿佛看到了高高的竹已经伸入云端,轻轻的拂动着。
本诗是一首应答之作,自然少不了对主人的一番赞颂,以竹盛赞了严郑公高洁的情操,杜甫虽然长严武十四岁,严武也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物,但作者后半生长期依赖严武接济,出语自然更加谦恭。不过本诗也值得称道,特别是“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与“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四句,后人单独辑录在一起,成了一首咏竹的绝佳之句。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