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诗人离开长安前往汉中时写给前来送行的宋常侍的作品。
首二句总说送行之事,提出“游人”与“客”双方以及“杜陵北”与“汉川东”两地。“游人”,诗中指宋常侍。“客”,诗人自谓。点明了离别的地点。杜陵自繁华,汉水空悠悠,这两处地名在古诗里经常出现,其符号意义远超过了地理意义。宋常侍在长安为尹式饯行,离情别绪即由此生出。
三四句转而抒情。“去”者,说自己;“住”者,指宋常侍。当此分手之际,不作丈夫的壮词,也不为儿女的呢语,而是着眼于彼此共同的流寓者的身分,以“飘蓬”作比。蓬草秋后枯萎,随风而走。诗人将自己与对方比成蓬草,见出对对方的理解,同病相怜之意与羁旅飘泊之情,已尽含在这浅近而又动人的比喻之中。
五六句着眼于年龄带来的变化。“秋鬓”,迟暮之年的白发。秋鬓本白,遇秋霜而愈白,“衰颜”,衰老的容颜。衰颜本不红,倚仗酒力而始显红润。这两句写衰老之态,抒迟暮之感,含蓄地表现了依依惜别的情怀。
末两句写别后相思之意。“别有”即“另有”。此二字于言外见意,意谓今日此地之别离情景固然令人难忘,但异日又将会有新的情景触动自己的离情。诗人拟想,分手以后,自己将因念友而失眠,由失眠而得以听到静夜里的啼乌声、风声,而啼乌声、风声如泣如诉,又会加重自己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寓情于景,以景结情,显得别有韵致,情味绵长。
这是一首早期律诗。全篇都是律句和律联,但前两联之间并后两联之间都失粘;三四句处于颔联的位置上,本该用对仗,却只是两句一意的十字句而并不构成流水对。该粘而不粘,该用对仗而不用,这些都是律诗在演进过程中留下的一些重要的迹象。
顾炎武是我国十七世纪的一位杰出的爱国活动家和具有进步思想的启蒙学者,博学强记,耿介绝俗,以著作《日知录》驰名于世。
抗清失败后,顾炎武奔走南北,眼界大开,对人生的认识也更加殷实、深刻了。针对当时知识分子崇尚“游谈无根”的理学情况,《与友人书》以“为学”为话题,发抒了独具个性的治学观。
文章的结构呈放射状。作者从为学者与自我、现实的学友、书本(实际上仍是人——古代作者或书中古人)、历史的“学友”(文中提到了孔子,实际上是指对提升学者的学养有帮助的一切古人)的关系切入,精到地阐述了这四组关系中的心灵互动的重要性。他要求为学者做到博学审问(广泛涉猎,详细考究)、稽(与别人心灵契合)、求其是非之所在(实际上指学会辨析,学会批判),使别人的东西化为自己的东西,从而拓展自己的知识疆域。作者强调为学不是始于学习,终于学习,而应该联系实际,学有所用,即“有济于天下”。为学应该贯穿人生的始终,不进则退。这是为学者必须谨记的一条法则,圣人也不例外。
文中提倡的是一种注重“广博、渊深、实用”三位一体的治学观,辨证而深刻,实在而灵活。这不仅对当时的学人具有警策的作用,对现代的人们如何打造书香人生,创建学习型社会,也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的。
大丈夫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现代人早就认识到,信用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原则,他们将狡狤视为人的恶习之一。本文正说明这个道理。
确实,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不得不使自己与社会兼容,而这纷纭复杂的社会包含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依靠种种社会规范来维系这些关系,使社会得到正常的健康发展。如果都像鲁君那样言而无信,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成为正常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与之间就除了互相欺骗以外,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做人须讲信用,无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都应明白这个道理,朝令夕改乃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尔虞我诈是人际关系淡漠的结果。但愿这种状况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