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题在杭州望海楼的柱子上的。作者名姓已不可考,但我们可从中体会到一种复杂的情感。这不是一般的思乡之情,而是作者常年羁旅在外而产生的一种落寞之感。
首句以景起笔,“浙江轻浪去悠悠”,诗人在杭州钱塘江边的望海楼上向远处眺望,看到了这一场景。在这里,这个叠字“悠悠”下得好,钱塘江的水面悠长而空寂,而诗人的心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无论是“悠悠”的水波,还是“悠悠”的往事,它们都“去”了,一去不复返,只停留在诗人的记忆里。但是诗人又是如此怀念它们,所以就产生了第二句中所说的“愁”。“望海楼吹望海愁”,有人曾就此句对此诗的作者提出猜想,认为这首诗系郑谷所作,因为第二句中所用的反复手法正是郑诗中常见的。而据笔者考查,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因为郑守愚是宜春(今属江西)人,其一生中并未有在余杭(杭州)的经历。但是,这一句所用的手法却是与郑的反复惊人地相似。望海楼上吹来的当然是海风,但在诗人笔下,望海楼上随海风而来的,似有淡淡的忧愁。这个“望海愁”,不仅与“望海楼”谐音,给人以音律反复回环之感,而且“望海”之愁,意蕴深远,含蓄蕴藉。望海时到底引发了什么愁绪?这里诗人没有说,但后二句中却有很明显的答案。
第三句笔锋陡然一转,“莫怪乡心随魄断”,“乡心”即思乡之心,“乡心”断即谓诗人已不再思乡,这是为什么?这又是一个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在第四句中给出了答案。“十年为客在他州”,原来诗人已在杭州作客十年,十年不得回乡,对故乡早已淡忘,因此是“乡心随魄断”。故乡在诗人心中早已成为远方天际的浮云了啊。
那么诗人为什么要“愁”呢?答案就在三四两句中。这其实是诗人“说话的艺术”。“乡心随魄断”是真的已断乡心了吗?很明显不是的,若是则诗人也不必生愁。但诗人偏说:我的乡心早已断结了,因为我远在异乡时间已经太长了。看似豁达,实则倍加思乡!其字字皆从千百回转后得来,方能令人回肠荡气,长吟击节!由此看来,诗人不是“乡心断”,而是“乡心甚深”,以致随魄皆断。这里注意这个“随魄”。如若诗人果真已将故乡忘却,那么他为什么要“断魄”呢?为什么要生愁呢?所以说这是曲笔言愁,而余味悠长。如果诗人一味说“我如何如何思乡啊!”,非但不能感人,而且根本不成艺术了。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显然在于情感的表达,其情感并不直接用语言叙述出,而是让大家在读完全诗中体味出。第二句中“望海楼”“望海愁”交错复沓,声音婉转,而意在突出“望海”,进而引出诗人所表达的“愁”。晚唐的诗风自李义山已渐趋朦胧,而这首诗在朦胧中又有明确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无疑是一首上品的佳作。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西游记》第九回,书中写道长安城外泾河岸边有两个贤人,一位是渔翁张稍,一位是樵夫李定。一日,他们在长安城里卖了鱼和柴,便进入酒馆之中吃了个半醉,徐步而归。二人以对诗的形式,夸赞渔樵生涯。这首词,是他们对诗的第六首,是樵夫李定所唱。
渔翁张稍和樵夫李定,是两位隐于渔樵的幽人雅士,因为现实社会的黑暗,统治阶级的腐败,他们宁可去捕鱼打柴,也不肯去同流合污。他们在诗词中反复赞美渔樵生涯,以此与名利场中做对比,来反衬现实的黑暗。这首词,在迫求”随心快”、“殊自在”、“无挂碍”、“无利害”的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在对渔樵隐逸生活歌颂、赞美,甚至是美化的同时,还对历史的兴亡、朝代的更替表明了他们的态度,“不管人间兴与败”,在这历史虚无感的后面,是对现实社会的彻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