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
这是一首怀人之作,写年轻女子期盼与心上人相守相聚的怀春之事。词人只轻轻几笔的勾画便使意象鲜明,境界全出。“倚著闲窗数落花”之结语,形神俱到,确是精妙的收束。通读全词,清新自然,明白如话。
首句点明主人公身份:年轻女子。 “刺桐花底是儿家”,寥寥数语,听来无不给人以温柔旖旎,天真烂漫之感。接下“已拆秋千未采茶”一句,点明时令。古时,二月以后农事渐忙,故古人常于寒食清明后,拆掉秋千。秋千既拆,新茶未采,正是晚春时节。“睡起重寻好梦赊”,写少女春梦。醉眠之中,她做了好梦,但是醒后,美梦却渺茫难寻。“忆交加,倚著闲窗数落花。”这句“忆交加”点明了好梦为乃是“交加”之梦。睡梦之中,全是与心上人相守相聚的情景,醒来之后,却只有回忆。本想倚靠着闲窗,静数落花,但脑海里却满是关于两人在这窗前依偎看花的回忆。
这首小令与纳兰其他作品的风格截然不同,倒与南宋中期杨万里的诗(如《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蜒立上头。”)有所相似,采用白描的手法,用近乎口语的语言,描写生活细节的小情趣,生动地刻画出了一个情窦初开的渴望与心上人厮守的小儿女形象。
查慎行的这首七言律诗,语言清新、明快、简洁、质朴;寓意率真、自然流畅,无引经据典,读来倍感亲切;采取以景入诗,借景寓情的手法,对眼前所见景物信手拈来,无不称妙;本诗是极富诗情画意的佳作,诗中有画,画里藏诗;中二联对仗工整,又自然流畅,毫无雕琢之感,更是令人拍案称奇!
题目“湘东驿遵陆至芦溪”,说的是仲春时分,诗人自“湘东驿”的“黄花渡”下船后经陆路到达芦溪后所看到的景象。“遵陆”,指沿着陆路,走陆路。“驿”,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的人和过往官员中途换马或歇宿的地方;“湘东驿”,即是湘东(今湘东区,距萍乡城约40里)的“黄花渡”。芦溪,清朝时的一个镇子,位于萍乡东部。现为芦溪县;从题目上来看,诗人开门见山地就把此次要写的范围锁定在萍乡到芦溪这一段路上的见闻。诗人为什么要锁定写这一路上的见闻?是什么引发了他如此高的兴致?具体要表达什么?他又要向世人与后人传递着什么信息呢?这不由得使我对他这首诗后面的内容产生了更强烈的兴趣。
首联“黄花古渡接芦溪,行过萍乡路渐低”。萍乡,当时称萍乡县(即现在的江西省萍乡市)。开头两句平白如话,衔接自然,因为从湘东到萍乡不是他要写的重点,所以就一笔带过,手法娴熟,真是叶落无痕,风过无声!此句大意是:“我从黄花渡登岸后直接就踏上了去芦溪的路程,过了萍乡之后,路面渐渐低平”。这里要说明的是,萍乡是在湘东与芦溪之间,地势略高于两地,萍乡的水的流向在我们当地叫“两边倒”,一边水往西经湘东流入湘江,另一边的水往东经芦溪流入赣江。正好是一东一西,故称“两边倒”。同一时代的萍乡知县胥绳武也有竹枝词为证:“东去江西写官板,西下湘东装倒划。中五十里船不到,满路桐油兼苎麻”,“中五十里船不到”,说的就是萍乡到芦溪这一段路没得船坐,只有步行。因此就有初白先生的“行过萍乡路渐低”和胥绳武的“中五十里船不到”就相互印证。
颌联“吠犬鸣鸡村远近,乳鹅新渐岸东西”,这是诗人所见到的最富有生机的景状之一。他边走边听边看:“村子错落有致,时不时听到有鸡鸣狗叫声传入耳中,是那么的熟悉;河岸上绿草绒绒,看到的是出生不久的小鹅和小渐在河两岸悠闲觅食,又是如此的恬静”。这两句反映的是康熙年间人民历经战乱后②生活逐步稳定,社会经济日渐繁荣的实情。更是一幅典型的江南水乡田园风景画。
“吠犬鸣鸡”侧耳听,“乳鹅新渐”细一看,通过不同的感官,感受到一派祥和平静、清鲜的生活气息。后一句从新生命的勃勃生机中暗示着一个历经战乱后生产发展、人民生活稳定的社会的来到,
从“乳鹅新渐”可以看出诗人对江南水乡的欣赏与赞美。作为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又博览群书的查慎行来说,对于国家的现况他是知道的,人民生活刚刚稳定他也是了解的。一个“乳”字和“新”字就足已表达了他对战乱后的社会重建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也才有了诗人面对这江南美好风光,借物寓情,赋诗吟唱的这份闲情逸致。
“丝缫细雨沾衣润,刀剪良苗出水齐”,缫,煮茧抽丝,这里的丝缫比作春雨,说春雨下得像蚕丝那样银丝缕缕、绵绵不断。上联写的是动物,犬与鸡,鹅与渐;此联写的是自然现象和植物。进一步展现江南水乡的特点。“春雨密密细细而下,宛如缕缕银丝在你眼前飘动,给人以清凉和舒适的感受。一场春雨过后,水田里的水也蓄满了,禾苗长势喜人,禾苗的高度几乎与水面平齐,青绿的秧苗齐整整地就好像是谁用剪刀修剪过一样,清亮悦目。”。雨如丝缫,秧如刀剪,这两个比喻煞是贴切。原来是这里的优雅、迷人的景致引发了诗人的浓厚兴致,我不得不赞叹诗人对身边事物观察的细心程度,又心悦诚服的感叹诗人表达事物的精确到位。
“犹与湖南风土似,春深无处不耕犁”,湖南,紧临湘东,在萍乡的西部。萍乡与湖南均属楚地,风俗极为接近。全诗前三联都是写景,唯尾联才得出结论,指出此处的风俗习惯、气候与湖南近似。即使是现在,湖南人都还在称呼江西人为“老表”。这两句写出了诗人所感:谷雨过后,处处桃红柳绿,犁铧翻土的农耕景象。牛在画中走,人在画里游,把江南水乡的农耕景象勾勒得栩栩如生,诗中没说一个牛字,也没点一个人字,但读来就是牛耕在田、人声鼎沸热闹场景,好一幅如诗如梦的江南春耕图!果真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读来感同身受,过目难忘。叫人不得不赞叹初白先生的高超手法。
古代诗人经常游览山水、写景言志,写景诗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占了较大的比例。一般来说,写景诗往往塑造形象,或者勾勒意境,或者用衬托、对比的手法,或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查慎行在这首诗里用的是白描手法,诗的中间两联对仗工整,语言清新、明快、简洁、质朴。“吠犬鸣鸡村远近,乳鹅新渐岸东西。丝缫细雨沾衣润,刀剪良苗出水齐”两联堪称妙对。同时还传递着诗人的情感,他希望看到的而恰恰又正好被他看到的画面,为了表达这种激动的情感,诗人就通过描写景物来抒发感情。
清朝初期诗人多学唐,查慎行崛起后,兼学唐宋,成为清初效法宋诗最有成就的作者。对诗坛影响极大。难怪赵翼在《瓯北诗话》里说:“梅村(吴伟业)③后,欲举一家列唐宋诸公之后者,实难其人。惟查初白才气开展,工力纯熟”,“要其功力之深,则香山④、放翁⑤后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