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
该词从所表现的情调来看,主要表达了词人对宦旧的厌倦之情。而对宦旧的厌倦,又是出于自己壮志难酬的苦闷。词人颇想在一个地方与美色亲近盘桓而留连不归。此词抒情,有词人一定的真实情感在内,如对情欲的追求和壮志难酬的苦闷,官场往来的厌烦,但从总体上看,似乎带有一种“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因为此时的词人,正当意气风发,在朝廷任职,当更激发词人奋身为国的决心。可此词却写得如此颓丧,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词人写这首词的真实思想。
上片写旅途中所见,舟行千里,看到长亭边的树木已经长大,不由想起了“旧愁新恨”。词人此时已经三十九岁,南归也已经有十六七年了,几十年间作者频繁的调动职务,抗金恢复的壮志一直不能实现。这让词人感到十分的愁苦。
下片词人直抒胸臆,点出来主旨,这分明是对自己饱受朝廷猜忌,大材小用的抱怨之辞,词人此时又遇到了一位美女,这位美人不仅邀词人共饮,而且还留词人多住几日,要词人等到寒食节的风雨过了再走,顺便解除旅途疲劳,这使词人归隐的想法更加强烈。
全词主要抒发了词人“宦旧吾倦矣”的感情。这首词所体现的归隐之意,还不同于词人后期词作中的那种归隐的心情,因为这只是一时的牢骚之语,词人仍然对朝廷能够振作精神、北伐复国抱有相当大的希望。
从表面上看,这首诗所写的不外是“井”及与之相关的“辘轳”、“水声”、“弦(丝)声”、“城头日”和一位“荀奉倩”。乍一看,似乎很简略,找不出诸意象之间的内在必然的联系。让人摸不清到底说的是什么。但一个“情”字,而且诗人将“情”字与“荀奉倩”作了相比。这就给疏解提供了入门的路径。
“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丝声浅。”诗的开头依旧题,从“井”说开去。这三句所涉及的意蕴当以一种复沓而又孤单的音响构成的思绪为主。因为“转”字总括了后园里深井汲水的操作过程,并引出水井与器具的混杂声。“弦声”一本作“丝声”。绳索缠绕辘轳的声音相对辘轳的声音要小,而“水声”之“繁”又时时打破辘轳自转的单调声,写出诗人仔细辨别不同声响的专注。诗人或许是一次偶然的后园闲步,无意中驻足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后引出一段感慨。因此三句以“转”字引出深井汲水所需器具的相互联系,作为下文“情”的缘由的起兴。另有一种解释是,开头写的是闺阁之言,说是主人公在床上辗转反恻不能入眠才注意到后园的汲水声,由于注意力转移,室内的声乐丝弦声反而减弱,故谓“弦声浅”。
辘轳声或强或弱,或长或短的重复,似乎在诗人心里制造一种紧迫的心理压力,以为这种断断续续的动力源不能久长。“情若何?荀奉倩。”这两句是规定此诗情感范围的关键,意思是说:感情怎么样呢?像荀奉倩那样吧!《世说新语》和《三国志·裴松注》都记载,荀粲字奉倩,娶骠骑将军曹洪之女,两人感情很深,冬天妻子病热,荀粲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历年后妻子病亡。荀粲不病而神伤,傅嘏前往安慰,说:妇人才色并茂为难,你娶曹洪女是遗才而好色,假如按照这种标准,还是很容易再遇到你满意的女人的,没必要如此悲哀。荀粲回答说:佳人难再得,虽说她没有倾城之色,但再找一个谈何容易。荀粲痛悼不能自己,岁余而亡。至此,诗中才透露出为什么诗人要强调辘轳与井架的和谐转动,吊桶与吊绳索的相互联系。因为有了这种配合的默契,水声才能繁多,水才能源源不断地被汲上来,以此来比喻夫妻之间的和谐关系,实在非常贴切。
李贺的爱情诗多带上悲凉的死亡意绪,这也许是“鬼才”的特质。在这里,诗人赞赏荀奉倩对于爱情的“好色”观,实在是一种很值得品味的现象。荀奉倩在得到曹洪女为妻后,“容服帷帐甚丽,专房欢宴”,把自己的所专所爱都倾注到妻子身上,而且这种爱由“自宜以色为主”渗化为一种生死以之的痴情,这种由冲动而达到升华的爱情就更值得人们眷恋神往,更易于净化灵魂,从而幻化出悲剧美的境界。
但是,诗人又为这种美好的东西的急剧销沉而惋惜不已。于是面对着东上西下的太阳发出凝固不转的奇想。“城头日,长向城头住。”意思说只要城头上的太阳永远不落,普照人间,世上美好的爱情也就能长葆。虽然李贺体弱多病,写过不少阴森可怖的鬼诗,流露一种对死的恐惧以及人生幻灭感。但是,在这首诗里,他却放声高歌宇宙中永恒的太阳,“一日作千年,不须流下去。”诗人说:但愿太阳的光晖长在,一天的光阴像一千年,永无昏暮,让那一刻令人销魂的时光与之天长地久。
在此诗的随感式的慨叹中,由“井上辘轳床上转”的“转”和“长向城头住”的“住”构成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诗人由辘轳声转而时时感觉到它将骤然停歇的压力与隐忧;又由太阳的日日西沉而忧及一日夕阳的消失。这种宇宙无穷、时间永恒而人生短促固然是苦恼的命题,但此诗又有其特定的情景与内涵,或许青年诗人正有一种稍纵即逝的爱情体验,便以无限圣洁的感情,通过比拟与夸张以期达到凝固在自己的心中,从而享受和追忆一种青春美好、爱情长存的极大愉悦。而这种偶然感发式的浓郁含意又很难用浓丽的字眼来表达,于是找到拟古歌谣的最古朴方式,来规范他跳跃超常的激情。其中还表现出长吉诗风中的几分劲拔。
诗这首诗的前两句,写大雨前特有自然现象:蟋蟀鸣声断断续续,频添闷热;接着又掠过一阵清风,吹得屋内灯火忽明忽暗;诗的后两句,从听觉的角度直接描写夜雨,隔着窗户听到芭蕉声响得知夜雨降临。全诗所写之景,或夜或雨,均从屋内来写。通过对“蛩”“灯”“芭蕉”几物的描写,作了淋漓尽致的表达。诗歌对仗工整,有声有色,情趣盎然。
诗的前两句,写大雨前特有的自然现象:先从听觉的角度写起,蟋蟀鸣声断断续续,频添闷热;再从视觉的角度写,掠过一阵清风,吹得屋内灯火忽明忽暗。这一切似乎让人感觉到了暴风雨将至的信息。“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这一联,是景物描写,既交代了时间,又描绘了夜雨来临的景状——黯淡、冷落、凄清。同时,也透露诗人孤寂的心情,零落之苦,夜深难寐。诗的后两句,从听觉的角度直接描写夜雨,“隔窗知夜雨,芭蕉先有声。”隔着窗户凭着听觉得知夜雨降临。尔后,再写声,这声是雨点落下,打在芭蕉叶上,发出的淅淅沥沥的声响。这是很传神的一笔。令人耳目一新,极为别致。
诗歌巧妙地采用烘托手法,首二句的铺垫尤为精彩;蟋蟀的“啼复歇”、烛光的“灭与明”,造成大雨前一种朦胧氛围。后两句,雨的介入,也是通过点点滴滴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使艨胧和迷茫趋向清朗,令人有一种从烦闷中解脱出来的舒畅感觉。
诗歌物态生动,情景毕现。由耳闻其声,到如见其状、如临其境,将夜雨描写得淋漓尽致。全诗通过“蛩”“残灯”“芭蕉”的描摹,抒发了作者独特的感受。对仗极为纤巧工整:左右相对,如“啼”对“歇”、“灭”对“明”;上下相对,如全诗两联均为对偶句组成。对偶的运用具有鲜明的节奏感,声律美。非高手难成此诗。语言运用“一味真朴,不假妆点”(《唐宋诗醇》),抒发真情实感,具有朴素美。
此诗《夜雨》与《夜雪》可以称姊妹篇。形式一样,均是五绝,对仗工整,用物比较。着眼点一致,皆是凭着主观直觉去发现描写,从屋内写外景,曲折有致。情调相同,孤独寂寞,含蓄深刻。
芭蕉听雨入诗,可算白氏之首创。晚唐及宋以后人多用于寄托寂寥的心绪。如林逋的“此夜芭蕉雨,何人枕上闻”(《宿洞霄宫》),欧阳修的“深院锁黄昏,阵阵芭蕉雨”(《生查子·含羞整翠鬟》)。不过这些诗句虽然典雅;但在体验和描摹雨打芭蕉的生动场面上,与白氏相形见绌。而李义山的“留得枯荷听雨声”(《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枯荷易芭蕉,则别出心裁,化而无迹。
这首送别诗之特色有二,一为构思新颖,二为叙事与写景融洽无间。
一般送别诗,都是就送别场面着意渲染尽情描绘,如名作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李白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友人》和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等莫不如此。而此诗除末句略点送别之意外,送别场面并无一句具体描写,但依依惜别之情却十分浓郁,并不亚于上举各个名篇。究其原因,是诗人善用腾挪手法,将描写重点挪到了送别之前,将其写足,而写到送别时,一点辄止,把送别的具体情景全部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阔别已久的老友通宵促膝夜语,古代诗文中也多有描写,或连榻夜话,或秉烛夜谈,或同床偶语,不管是那一种情况,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在家中,在室内。而此诗的通宵夜语,却在舟中。于是诗人就抓住舟中夜晚这一典型环境中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作细致的描写,以渲染气氛,抒发感情,从而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
首句叙诗人与阔别重逢的老友在月光朗照中深谈至后半夜,等到想睡时已经显得太迟了。次句描写“满身凉露”的情景,既补充了两人交谈之深、时间之长,以点示时间已到了深夜,又暗示是在舟中交谈的,并且两人谈兴极浓,一点也不觉得时间之漫长和夜露浸身之寒凉。三句继续写景:鸡声连续不断,寺庙晨钟声骤起,原来天已亮。此句与第二句同为传神之笔,不仅暗示了两人实际上彻夜未眠,还强烈地渲染了两人又将分手、各奔前程黯然神伤的气氛,顺利地引出了第四句。读到这里,不觉使人联想到杜甫的名句“欲觉闻晨钟,令人发深省”(《游龙门奉先寺》),感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