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这首诗是杜甫旅居夔州的第二年所写八首咏逐诗之一。虽只有五言八句,但其意义和写作技巧却都臻于上乘。诗的前四句代麂写意,自悔不能见机远离伤害。后四句感叹世人因为贪食美味而残害生灵。全篇代麂立言,前半婉而多讽,后半愤怒斥责。该诗借逐言情,写麂自悔不能全身远离祸害,代麂抒情,感叹世人为了口腹之欲而残害生灵。
诗的首句说自己被迫和自由天地“永”“别”,又被抬举与“玉馔”并列充人口腹。次两句“无才”三字是关键。文意是既没有本事高飞远引与仙人为侣,那就无法逃脱被吃的命运。 “不敢恨”,正说明痛苦之深。“不敢恨”,是虽死无怨,写得更深更惨。后半,头两句总结出一条道理,即: “乱世”生命不值钱,有名即是祸根。残酷现实的根源在哪里,“衣冠兼盗贼”五字作了回答,这是对残暴的统治者的高度概括。全诗与其说是写麂,毋宁说是写人。所指可以是某个人,而更重要的则是揭示了类似的无数人的共同命运。那是几千年封建时代无法消除的社会悲剧、历史悲剧。此诗虽小,可以喻大。
这是一首禽言诗,该诗以讽刺怒骂成文,显示杜甫嫉恶如仇的性格。全诗以将死之麂的口气写成,杜甫借麂之口,毫不留情地遣责了权贵者贪婪残忍的本性。诗人以麂比善良人士,以“衣冠兼盗贼”痛骂奸佞小人。讽刺贪婪成性的人本身就是“盗贼”,有着“鱼肉人民”的本性。此诗构思巧妙,寓意婉转,虽为咏逐诗,却不给人咏逐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