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首联和颔联写相逢,并交代了相聚的时间、地点。首联交代了时间(秋夜)和地点(长安),一个“满”字,写出了秋月之状。颔联则极言相聚的出其不意,实属难得。诗人作客在外,偶然与同乡聚会,欣喜之中竟怀疑是在梦中相遇。“还作”和“翻疑”四个字生动传神,表现了诗人的凄苦心情。这两句充分表现了诗人惊喜交集的感情。
颈联和尾联伤别离。颈联描写秋月萧瑟的景象。这两句紧紧围绕“秋”字写景,秋风吹得树枝飘摇,惊动了栖息的鸟鹊;秋季霜露很重,覆盖了深草中涕泣的寒虫,到处都能感觉到秋的寒意和肃杀,在渲染气氛的同时也烘托出诗人客居他乡生活的凄清,以及身世漂泊和宦海沉浮之痛;诗人借用曹操的《短歌行》中的诗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含义深刻,写出自己与故友分别之苦,表现了诗人客居中的辛酸之情。故友的异乡羁旅生活都很凄苦,相逢不易,于是一起欢聚畅饮,长夜叙谈。尾联二句,诗人又以害怕天亮就要分手作结。这二句中的“长”和“畏”二字运用得极为恰到好处,“长”字意谓宁愿长醉不愿醒来,只有这样,才能忘却痛苦,表现了诗人的颠沛流离之苦;“畏”字意谓害怕听到钟声,流露出诗人怕夜短天明,晨钟报晓,表达了诗人与友人依依惜别的心情,这一切充分表现出诗人对同乡聚会的珍惜和同乡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精炼,层次分明,对仗工整,情景结合,意蕴凄美。
这首诗首联写诗人向友人告知今昔不如愿的难言苦衷,颔联写诗人告知朋友自己的凄凉境遇,颈联以物喻己写诗人心灰意冷的思归情绪,尾联点题并向朋友告知不堪奔波的宦游生涯,抒发了诗人因得不到重用而产生的怨恨与牢骚。全诗意趣高远、新巧而描写沉着。
首联是对过往的三十年的否定,首句中“知已非”用陶渊明《归去来辞》:“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句意否定的内容,当是诗人自己对功名的追求。不过,陶渊明说“今是而昨非”,与此诗却说“今年依旧”,其中包含着不能如陶渊明那样毅然归去来的难言苦衷,诗人内心的悲怆就不是陶渊明可比的了。
颔联用人、秋作比,以秋归反衬人不仅难“归”,而且还不得不“犹去”的凄凉境遇。对于“黄尘满面”一副劳碌相的人,红叶只是“无言”,这神态,是同情诗人的不遇,或是劝其与秋同归。
颈联是用白描写景,情在景中。天寒、雁瘦、岁暮、乌微,这一幅幅丧飒凄厉的图画,正是诗人心灰意懒情绪的反映。鸿雁乃信使,瘦则无力,当然是寄书难达了。乌鸦至日暮便聚栖在村舍附近,诗中着一“微”字,表示暮色苍中视野模糊,更显诗人的茫茫之感。因而这一联在字句的背后还有思家的含义。
尾联回头点题。“往来屑屑”照应“黄尘满面”,用不堪奔波的情态描写,来说破“以事走郊外”,从这里可以知道题目中所说的“事”当是诗人极为厌恶却又不能不为之奔走的“公事”。“君应笑”在点明“示友”的同时又照应首联。不过这里从友人的角度看诗人的宦游生涯,比首联中的否定就更进了一步。
“南池照客衣”,化用杜甫《太平寺泉眼》中“明涵客衣净”的诗句,是“示友”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杜甫在放弃华州司功参军之职后西入秦州,艰苦漂泊之中亦时时流连自然,太平寺之游即是杜甫雅兴的流露。这种处境和爱好同诗人此时的情况是相类似的。这首诗如此结尾,还足以使诗人诗风中“俊雅”的一面成功地克服了由于牢骚太盛而可能产生的板滞和村伧气,把诗篇收束得雍容飘逸。
此诗的情态描写也值得注意:用“黄尘满面”“往来屑屑”写己,用“君应笑”状友,都极生动、形象,在主客之间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整体。此外,写鸿雁用“瘦”,写鸟乌用“微”,不仅各具特征,宛然可见,而且很符合秋归之日的节令和此诗的题旨。
张巡于天宝中任真源县令,安禄山叛乱时,起兵戡乱,先守雍丘,后与许远共守睢阳(故城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南)。他们在异常艰难的情况下,亲率将士浴血奋战。这首诗即张巡在围城中耳听笛音、心怀激慨所写成的一曲壮歌。首联写孤城被围的紧张情形,颔联描绘浓郁的战斗气氛,颈联写战士们顽强的战斗精神,尾联则表现诗人忠贞不屈的崇高品格。诗人在诗中描述了战斗的激烈和形势的险峻,表现了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浩然正气。全诗语言洗炼,富有理性,沉郁苍凉。
首联写登城俯瞰所见。和通常的登城览眺有别,作为守城的主帅,诗人的登临自是为了俯察敌情,故第二句即书即日所见敌军围城情景。着一“附”字,逼真地描绘出围城的叛军紧贴着城下的危困之状。诗人在守城后期与许远分城而守,他所分守的北城与东城,正是敌军的主攻方向,“虏骑附城阴”正显示出叛军密匝匝地紧紧围住城北的态势,既显示出形势的危急,也透露出一种责任感。
颔联写登临所感。“风尘”承“虏骑”,“不识” “安知”, 因果关系显然。这是诗人坚守危城经年所获得的深刻体验认识和坚定信念。睢阳保卫战是战争史上的一个奇迹。诗人与许远有兵六千八百人,而他们所抗击的安史叛军多达十三万。从至德二载正月到十月,大小四百余战,累计杀敌十二万。如此悬殊的兵力对比,如此巨大的战绩,如果主帅和将领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杰出的才能,如果没有广大士兵、民众的坚决支持,绝不可能支撑危局如此之久,更绝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战绩。这两句诗,正是诗人作为守城的主帅,在长期艰苦的斗争中对“天地心”亦即天下民心向背所获得的深刻感受体验的艺术概括。它表达了一种坚定的信念,而用“风尘色”来借指战争,则战尘弥漫的惨淡之色可见;用“天地心”来借指民心向背,而天地之心与人心浑然一体。故两句虽出以议论,却毫无枯率之病,而是既生动形象,又沉着深刻;境界亦开阔舒展,毫无逼仄之感。
颈联,遥应首联而双伸展颔联进一步描绘睢阳守卫战的战略重任和战斗的艰苦情形。睢阳地处中原腹地,“营开”处本不会见“边月”,但如今虏骑长驱直入,睢阳已成抗击东线叛军的“边城”和主战场,起着屏蔽江淮、保卫唐王朝生命线的重要战略作用,故在作为军中主帅的作者眼中,营门之外的月亮也就成了“边月”。“近”字透露出边塞气氛的浓郁和守卫疆土的责任感。下句“战苦阵云深”则显示了战争的长久、艰苦、惨烈和战云弥漫层深的惨淡景象,“深”字同样透露出诗人心情的深沉凝重。
尾联点明登楼闻笛,暗暗透露出以上三联所写的情景都是在登楼闻笛的过程中展现的。如果说“虏骑”句和颈联是写登楼所见,颔联是写登楼所感,则尾联便是写登楼所闻;点出“横笛”暗示系敌营胡兵所吹;说“旦夕”,则不只此日此夜,而是每天都能听到。这旦夕传来的胡兵吹笛声渲染出一种四面楚歌的气氛,“闻” 中自有所感,但诗人却只轻点即止,留下非常大的想象空间让读者自己体味。
诗作于睢阳保卫战的后期,形势已经非常危急,这从“虏骑附城阴” “战苦阵云深”等诗句中可以看出。但诗中却流露出一种坚定的信念和镇定从容的气度,让读者丝毫感受不到危城将破时的悲伤绝望和惊惶失措,也没有剑拔弩张之态,这正是诗人人格力量和儒将风度的体现。全诗的艺术感染力也集中表现在这一点上。
唐代边塞诗以表现征戍生活的艰险和将士思乡的哀怨为多。即使一些著名的豪唱,也不免夹杂危苦之词或悲凉的情绪。但读到李益这篇塞上之作,感觉便很不同,一下子就会被那天地空阔、人欢马叫的壮丽图景吸引住。它在表现将士生活的满怀豪情和反映西北风光的壮丽动人方面,是比较突出的。
诗句中的“蕃州”乃泛指西北边地(唐时另有蕃州,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西,与黄河不属),“蕃州部落”则指驻守在黄河河套(“黄河曲”)一带的边防部队。军中将士过着“岁岁金河复玉关,朝朝马策与刀环”的生活,十分艰苦,但又被磨炼得十分坚强骁勇。首句只夸他们“能结束”,即善于戎装打扮。作者通过对将士们英姿飒爽的外形描写,示意读者其善战已不言而喻,所以下句写“驰猎”,不复言“能”而读者自可神会了。
军中驰猎,不比王公们佚游田乐,乃是一种常规的军事训练。健儿们乐此不疲,早晚都在操练,作好随时迎敌的准备。正是“为报如今都护雄,匈奴且莫下云中”(同组诗其四)。“朝暮驰猎黄河曲”的行动,表现出健儿们慷慨激昂、为国献身的精神和决胜信念,句中饱含作者对他们的赞美。这两句着重刻画人物和人物的精神风貌,后两句则展现人物活动的辽阔背景。西北高原的景色是这样壮丽:天高云淡,大雁群飞,歌声飘荡在广袤的原野上,马群在绿草地撒欢奔跑,是一片生气蓬勃的气象。
征人们唱的“燕歌”,有人说就是《燕歌行》的曲调。目送远去的飞雁,歌声里诚然有北国战士对家乡的深切怀念。然而,飞鸿望断而“燕歌未断”,这开怀放歌中,也未尝不包含歌唱者对边地的热爱和自豪情怀。如果说这一点在三句中表现尚不明显,那么读末句就毫无疑义了。
“牧马群嘶边草绿”。在赞美西北边地景色的诗句中,它几乎可与“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奇句媲美。“风吹草低”句是写高原秋色,所以更见苍凉;而“牧马群嘶”句是写高原之春,所以有油然生意。“绿”字下得绝佳。
因三、四对结,上曰“塞鸿飞”,下对以“边草绿”,可见“绿”字是动词化了。它不尽然是一片绿油油的草色,而且写出了“离离原上草”由枯转荣的变化,暗示春天不知不觉又回到草原上。这与后来脍炙人口的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都以用“绿”字见胜。在江南,春回大地,是啼鸟唤来的。而塞北的春天,则由马群的欢嘶来迎接。“边草绿”与“牧马群嘶”连文,意味尤长;似乎由于马嘶,边草才绿得更为可爱。诗所表现的壮美豪情是十分可贵的。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