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楼原是唐玄宗用来处理朝政、举行国家重大典礼的地方,建于公元720年(开元八年),位于长安城兴庆宫的西南角,西面题曰“花萼相辉之楼”,南面题曰“勤政务本之楼”。
公元729年(开元十七年)旧历八月五日,唐玄宗为庆贺自己的生日,在此楼批准宰相奏请,定这一天为千秋节,布告天下。并以马百匹,盛饰分左右,舞于勤政楼下,又于楼中赐宴设酺,“群臣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绶带,士庶以结丝承露囊更相问遗”,千秋节也就成了一年一度的佳节。然而由于玄宗晚年“勤政务本”早成空话,到安史之乱爆发,只得被迫退位,唐王朝江河日下,千秋节也随之徒有虚名了,甚至连当年作为赠送礼物的承露丝囊也见不到了。诗的第一句说佳节空在,是总论,第二句说丝囊已无,则是抓住了“承露囊”这个千秋节最有代表性的物品来进一步补衬,使得“名空在”三字具体着实了。
这首诗的后两句写诗人移情于景,感昔伤今。杜牧善于以诗论史,借古讽今。“惟有紫苔偏称意,年年因雨上金铺”。这两句采用《诗经·王风·黍离》的笔法,用宫院中的植物茂盛生长暗示王朝兴衰之意。
《诗境浅说续编》云:“开元之勤政楼,在长庆时白乐天过之,已驻马徘徊,及杜牧重游,宜益见颓废。诗言问其名则空称佳节,求其物已无复珠囊,昔年壮丽金铺,经春雨年年,已苔花绣满矣。”金铺,是大门上的一种装饰物,常常做成兽头或龙头的形状,用以衔门环。用铜或镀金做的,叫金铺,用银做的叫银铺。紫苔是苔藓的一种,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这两句诗从表面看,写的是景,是“勤政楼”的实景,但细细体味,就会感到这十四个字,字字都饱蘸了诗人感昔伤今的真实情感,慨叹曾经百戏杂陈的楼前,经过一个世纪的巨大变化,竟变得如此凋零破败。可以想象,当杜牧走过这个前朝遗址时,所看到的是杂草丛生,人迹稀少,重门紧闭的一片凄凉景象。
诗人不写别的,偏偏从紫苔着笔。这是因为紫苔那无拘无束,随处生长,自得其乐的样子深深地触动了他此时惨淡失意的心情。失意之心对得意之物,自然格外敏感,体味也就更加深刻了。
作者以紫苔见意,又从紫苔说开去,用紫苔的滋长反衬唐朝的衰落,小中见大,词浅意深,令人回味。说紫苔上了金铺,是一种夸张的手法。当年威严可畏的龙头兽首,而此时绿锈满身,如同长满了青苔一般,这就进一步烘托了勤政楼被人遗忘而常年冷落的凄凉衰败的景象。这里,“偏称意”三字写得传神,“偏”,说明万物凋零,独有紫苔任情滋蔓,好像是大自然的偏宠,使得紫苔竟那样称心惬意。这笔法可谓婉曲回环,写景入神了。
这首诗是诗人在极度感伤之下写成的,全诗却不着一个“悲”字。从诗的整体看,诗人主要采用明赋暗比的方法。前两句写的是此刻之衰,实际上使人缅怀的是当年之盛;后两句写的是此时紫苔之盛,实际上使人愈加感到“勤政楼”此时之衰。一衰一盛,一盛一衰,对比鲜明,文气跌宕有致,读来回味无穷。
这首诗描写了壮丽的北国风光和诗人的感触。首联写身在北首之燕地,春天与国中无异。后三联构思新奇,抒发了山川依旧、景物皆非的感慨及作者对失陷于辽的祖国河山的无限依恋之情。全诗写景细腻,感情真挚,字字句句洋溢着对国家由衷的热爱。
首联写“一马春风”之快,恍惚间好似重新回到了家乡,可明明身在北首之燕地,心中的熟悉感和温暖感却不同以往,画活了志趣心境,落入敌手的山川,春天正与国中无异,而以反侧方式说来,效果更强。
颔联写春风习习,江面水波荡漾,阳光下江水波光粼粼。远眺水天相接处,阳光随着波涛的涌动仿佛在漂浮、游弋、升腾。“浮”写出了春风、江水、阳光的融合,赋予静态的景象以动态的美感。阳“浮”与尘“旧”,正是南方人看北方景的不同之处,今日亦然,两字运用,贴切之至,自是临川炼字长处。
颈联是传诵的名句:柳色嫩黄,写成是阳光晕染而成,田间新绿,幻想成是雨水将其催成;生动警奇,但却不无道理。以方块文字和音律,裁成一幅田园画图,清新明丽。
尾联故意纠正一个回家的错觉(作者家乡辛夷花多,而眼前还没有发出),同首联笔法,再次将心中的情绪,抒发得饶有新意。诗人以不见迎春花作结,含蓄地表达了国家山河被敌军占领的愤恨之情。诗人乘着春风,跃马扬鞭踏上辽国的土地,却似乎感觉是来到了“旧山河”,没有一丝脚踏异国土地的感觉。含蓄的语言,蕴藏着诗人收复国土的理想。
本首诗经过作者精心锤炼,立意新颖,对仗工稳,用字精确。构思新奇,感情深沉。
本诗上半阕是诗人喜闻龙冈之战大捷的当晚一气写成的,第三句原为“唤起工农千百万”,而后在次年春,当诗人闻敌人将结集更大兵力作第二次大“围剿”时,心潮起伏,英迈难平,遂一气补写出整首诗的下半阕。完稿后,毛泽东发现上下两阕都有“唤起工农千百万”之句,便将上半阕的第三句改为“雾满龙冈千嶂暗”。
由此可见,此诗上半阕写作战的胜利,下半阕却是再发雄音以表第二次迎战之决心。
序幕一揭,国民党又以双倍兵力卷土重来,滚滚狼烟遮没了半个天空,真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面对重兵来犯,如何迎敌,诗人仍然满怀信心,运筹帷幄,最后三句一口气豪迈道出:“唤起千百万劳苦大众齐心协力奋勇向霄,那时红旗就会插遍整个中国”,同时也表明作者一贯的思想:放手发动群众,人民战争、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等等。
最后一行,诗人活用了中国古代神话中共工头触不周山的故事,在他眼里,共工是胜利者,是敢于革命的英雄,共工以头触山就比喻为红军将士最终将推翻蒋家王朝,毛主席不愧为一位有预见性的诗人,他在最艰苦的岁月已看到遥远的胜利的曙光。犹如一位美国诗人庞德所说,真正的“诗人是一个种族触角。”唯有这样的诗人才有最灵敏的触须,才有预见性,才可能比所有人提霄预感到自己民族的欢乐、胜利、痛苦、悲哀、不幸及灾难。毛主席就是这样一位诗人,他已感觉到了这一切,胜利只是指日可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