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墨池记》,着眼点却不在“池”,而在于阐释成就并非天成,要靠刻苦学习的道理,以此勉励学者勤奋学习。文章以论为纲,以记为目,记议交错,纲目统一,写法新颖别致,见解精警,确是难得之佳作。
本文意在写论,但发议之前,又不能不记叙与墨池有关的材料。否则,议论使无所附丽,显得浮泛,说教空洞。如记之过详,又会喧宾夺主,湮没题旨。故作者采用了记议结合,略记详论的办法,以突出文章的题旨。开头,大处落笔,以省险的笔墨,根据荀伯子《临川记》所云,概括了墨池的地理位置、环境和状貌:
“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以临于溪,曰新城。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同时,又根据王羲之仰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传说,指出墨池得名的由来。其实,有关墨池的传说,除《临川记》所述之外,还有诸种说法,因本文的目的在于说理,不在于记池,所以皆略而未提。文辞之简略,可谓惜墨如金。对于墨池的记叙,虽要言不烦,却铺设了通向议论的轨道。接着文章由物及人,追述王羲之退离官场的一段生活经历。据《晋书》记载,骠骑将军王述,少时与羲之齐名,而羲之甚轻之。羲之任会稽内史时,述为杨川刺史,羲之成了他的部属。后王述检察会稽郡刑改,羲之以之为耻,遂称病去职,并于父母墓前发誓不再出来做官。对于王羲之的这一段经历,作者只以“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强以仕”一语带过,略予交代,随之追述了王羲之随意漫游,纵情山水的行踪:“尝极东方,出沧海,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岂有徜徉恣肆,而又尝自休于此邪?”这一段简略追述,也至关重要。它突出了王羲之傲岸正直、脱尘超俗的思想,这是王羲之学书法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精神气质,不能不提。从结构上讲,“又尝自休于此邪”一语,用设问句式肯了王羲之曾在临川学书,既与上文墨池挂起钩来,又为下文的议论提供了依据。随后,在记的基础上,文章转入了议:“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虞和《论书表》云:“羲之书在始末有奇,殊不胜庾翼,迨其末年,乃造其极。尝以章草书十纸,过亮,亮以示翼。翼叹服,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这说明王羲之晚年己与“草圣”张芝并驾齐驱,可见“羲之之书晚乃成”之说有事实根据,令人信服。那么,羲之书法所以“善”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那就是专心致志,勤学苦练的结果,而不是天生的。至此,原因,在于缺乏勤奋精神,进一步说明了刻苦学习的重要性。最后,又循意生发,引申封建士大夫的道德修养上去,指出“深造道德”,刻苦学习也是不可少的.就这样,正面立论,反面申说,循意生发,一层深似一层地揭示了文章的题旨。然而,作者对题旨的开拓并未就此止步。在简略记叙州学教授王盛向他素文的经过以后,文章再度转入议论:“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而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其学者邪?”这虽是对王君用心的推测,实则是作者作记的良苦用心.接着,又随物赋意,推而广之,进一步议论道:“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作者由王羲之的善书法之技,推及到“仁人庄士”的教化、德行,勉励人们不仅要有“一能”,更要刻苦学习封建士大夫的道德修养,从而把文意又引深一层。曾巩是“正统派”古文家,文章的卫道气息较浓厚,这里也明显地流露了他卫道的传统思想。
在宋代以“记”为体裁的说理散文中,象《墨池记》这样以记为附,以议为主的写法还是不多见的。《醉翁亭记》的思想意脉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但这种"意“,不是靠发“议”表达出来的,而是随着山水相映、朝暮变比、四季变幻的自然景物描写透露出来的;《岳阳楼记》的重心不在记楼,在于敞露个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襟怀,在抒情方式上,作者采用的是触景生情的方法,因而文章铺排笔墨,以较乡的篇幅写了岳阳楼变幻莫测的景色.而《墨池记》用于记“池”的文字较少,议论文字却很多。它不是在记叙之后再发议论,而是记事、议论错杂使用,浑然一体。尽管议多于记,却无断线风韵,游离意脉之弊,读来觉得自然天成。可以说《墨池记》脱尽了他人窠臼,辟出了自家蹊径。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
宋代著名史学家、词人宋祁说:“《离骚》为词赋之祖,后人为之,如至方不能加矩,至圆不能过规。”这就是说,《离骚》不仅开辟了一个广阔的文学领域,而且是中国诗赋方面永远不可企及的典范。
《离骚》作于楚怀王二十四、五年(前305、前304)屈原被放汉北后的两三年中。汉北其地即汉水在郢都以东折而东流一段的北面,现今天门、应城、京山、云梦县地,即汉北云梦。怀王十六年屈原因草拟宪令、主张变法和主张联齐抗秦,被内外反对力量合伙陷害,而去左徒之职。后来楚国接连在丹阳、蓝田大败于秦,才将屈原招回朝廷,任命其出使齐国。至怀王二十四年秦楚合婚,二十五年秦楚盟于黄棘,秦归还楚国上庸之地,屈原被放汉北。
汉北其地西北距楚故都鄢郢(今宜城)不远。《离骚》当是屈原到鄢郢拜谒了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后所写。诗开头追述楚之远祖及屈氏太祖,末尾言“临睨旧乡”而不忍离去,中间又写到灵氛占卜、巫咸降神等情节,都和这个特定的创作环境有关。
《离骚》是一首充满激情的政治抒情诗,是一首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杰作。诗中的一些片断情节反映着当时的历史事实(如“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伤灵脩之数化”即指怀王在政治外交上和对屈原态度上的几次反覆)。但表现上完全采用了浪漫主义的方法:不仅运用了神话、传说材料,也大量运用了比兴手法,以花草、禽鸟寄托情意,“以情为里,以物为表,抑郁沉怨”(刘师培《论文杂记》)。而诗人采用的比喻象征中对喻体的调遣,又基于传统文化的底蕴,因而总给人以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
由于诗人无比的忧愤和难以压抑的激情,全诗如大河之奔流,浩浩荡荡,不见端绪。但是,细心玩味,无论诗情意境的设想,还是外部结构,都体现了诗人不凡的艺术匠心。
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可知《桓》是乐舞《大武》六成(第六场)的歌诗(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见《周颂·我将》一诗的鉴赏文字)。据《礼记·乐记》,孔子对《大武》六成所表现的历史事件作有如下说明:“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按,旧读“崇”下断句,非)。”郑玄注解“六成”为“六奏象兵还振旅也”。而《毛诗序》云:“《桓》,讲武类祃也。桓,武志也。”孔颖达疏云:“《桓》诗者,讲武类祃之乐歌也,武王将欲伐殷,陈列六军,讲习武事,又为类祭于上帝,为祃祭于所征之地,治兵祭神,然后克纣,至周公、成王大平之时,诗人追述其事,而为此歌焉。”则所述与《礼记》所引孔子之言不合。按谥法辟土服远曰桓,此篇文字又有“于以四方,克定厥家”之句,表明周王朝已经统有四方,则毛序孔疏谓此诗为武王伐殷讲武类祃之乐歌与原诗文本不合。今按:《大武》六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带成王东伐奄国之后,回到镐京,大会四方诸侯及远国使者,举行阅兵仪式,即所谓“兵还振旅”,以扬天子之威的史实,《桓》诗即为举行阅兵仪式前的祷词。
诗的前三句,是以“绥万邦,娄丰年”来证明天命是完全支持周朝的。“娄丰年”在农耕社会对赢得民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百姓对能致物阜年丰的王朝总会表示拥护;而获得农业丰收,在上古时代离不开风调雨顺的自然条件,“娄丰年”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天意的象征。中间四句歌颂英勇的武王和全体将士,并告诉全体诸侯,武王的将士有能力征服天下、保卫周室。叠字词“桓桓”领出整段文字,有威武雄壮的气势,而“于以四方”云云,与首句“绥万邦”上下绾合,一强调国泰民安,一强调征服统治,而都有周室君临天下的自豪感。最后两句是祷告上苍、让天帝来作证,以加强肯定,同时也是对第三句“天命匪解”的呼应。诗的核心就是扬军威以震慑诸侯,从而达到树立周天子崇高权威的目的,其内容正与《尚书·周书·多方》一致。诗名为《桓》,“桓”即威武之貌,正点明了主题。诗的语言雍容典雅,威严而出之以和平,呈现出一种欢乐的氛围,涌动着新王朝的蓬勃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