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这首诗以清新明快的笔调,出神入化地描写了江南农村初夏时节的旖旎风光,表达了诗人对乡村生活的热爱之情。前两句写自然景象。“绿”,写树木葱郁,“白”,写水光映天。诗人从视觉角度着眼,描绘出明丽动人的山水色彩。第二句不仅以烟喻雨,写出了江南梅雨特有的景致,而且以催耕的鸟声,平添了无限的生机。后两句写农家的繁忙。“乡村四月闲人少”一句,绘尽农家四月人繁忙的景象;而第四句以“蚕桑”照应首句的“绿遍山原”,以“插田”照应首句的“白满川”,一个“才”和一个“又”两个虚字极富表现力,不言“忙”而“忙”意自见。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山原,山间原野。白,白色,指水。川,河流。子规,大杜鹃,又名“布谷鸟”,夏时各处飞叫,声如“快快布谷”,有催促农事意。雨如烟,指毛毛细雨,轻如烟雾。意思说:初夏季节,江南的山间原野,到处绿油油的,满河的流水,映着天光,白茫茫一片。在如烟似雾的细雨中,杜鹃鸟不时地鸣叫着,催促着农事。这两句写自然风光。前句是静景,有山原有河水,一“绿”一“白”,色彩明丽;后句是动景,有子规的鸣叫,有细雨的飘洒,情意绵绵。并于景物描写中,暗示出农事正忙。山原绿遍,草木葱茏,桑叶也当肥嫩,河水涨满,细雨如烟,恰是插秧的好时机,更有杜鹃鸟热心地鸣叫催促,人们怎么能够停闲呢?
“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后两句歌咏江南初夏的繁忙农事。采桑养蚕和插稻秧,是关系着衣和食的两大农事,现在正是忙季,家家户户都在忙碌不停。对诗的末句不可看得过实,以为家家都是首先做好采桑喂蚕,有人运苗,有人插秧;有人是先蚕桑后插田,有人是先插田后蚕桑,有人则只忙于其中的一项,少不得有人还要做其他活计。“才了蚕桑又插田”,不过是化繁为简,勾画乡村四月农家的忙碌气氛。至于不正面直说人们太忙,却说闲人很少,那是故意说得委婉一些,舒缓一些,为的是在人们一片繁忙紧张之中保持一种从容恬静的气度,而这从容恬静与前两名景物描写的水彩画式的朦胧色调是和谐统一的。
这首诗语言明快,格调轻松,形象鲜明,读来朗朗上口,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它把自然之美和劳动之美和谐地统一在画面里,流露出作者的赞美之情,也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劳动的乐趣。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
居庸关在今北京市昌平县西北。徐兰为清宗室安郡王(疑即玛尔浑)幕僚期间,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帝统兵征噶尔丹时,随安郡王出塞,由居庸关至归化城。此诗即是随军出塞时作。诗中描写了出关所见景色,抒写了出征土卒怀土恋乡的感情。
前两句,有版本“将军此去必封侯,士卒何心肯逗留”其中的“此”字原缺,此据诗意补出。前两句写“出居庸关”之前士卒的心理。“封侯”,从字面说,是指当上大官;就其实质而言,则是指驰骋疆场,功业有成。前两句意思是说,将军将在边地的战斗中建立功勋,这对于士卒说来,自然是一个很大的鼓舞,意味着士卒也将有立功的机会,因而急于奔赴边地,而无意于逗留不前。
后两句,则是写临出居庸关时的情况和心情。“出”字原缺,此据喀《清诗别裁》补出。“马后桃花”,意谓关内正当春天,温暖美好;“马前雪”,是说关外犹是冬日,严寒可怖。因而,无心在征途上逗留的士卒,在临出关的刹那,却不禁犹豫了起来,不自觉地回过头来再看一眼关内的景色。此诗对土卒内心世界的开掘是相当深入的,诗中不作静态的描绘,而是将人物置于特定的环境之中,从环境的变化相应写到士卒心态的改变:当立功边塞的机会在前方等待时,士卒一往无前,充满豪情;而当即将出关、远离故土时,又难免生出柔情,回头顾盼。诗中的主人公,既不是甘心老死于槽枥之下的驽骀之辈,也不是只会行军打仗而缺乏真情实感的战争工具。豪情与柔情、为国捐躯与怀土恋乡,两种对立的感情,在人物身上得到了相当和谐的统一。
全诗最动人的是三四两句。尤其是第三句,将“马前”、“马后”写成两个不同的世界,更是石破天惊的奇思妙笔。在具体写法上,这一句也很有特色:“马后桃花”与“马前雪”,是对比;以马概人,则又有所省略。沈德潜称赞此诗说:“眼前语便是奇绝语,几于万口流传。此唐人边塞诗未曾到者。”(《清诗别裁》)徐兰是一个爱作惊人语的诗人,他在《归化城杂咏》中也有类似的诗句:“后骑解衣风柳下,前军堕指雪花中。”“奇绝”的“眼前语”的获得,归根结底是由于诗人有边塞生活的独特体验,故能于唐人边塞诗之外开拓出新的境界。而从意象与用词而言,或许还受到过唐人权德舆的“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岭上逢久别者又别》)与马戴的“马头冲雪过临洮”(《出塞词》)的启发。
沈德潜在《清诗别裁》中,将此诗的题目改为《出关》,将前两句改成“凭山俯海古边州,旆影风翻见戍楼”。从诗句本身说,首句写静,次句写动,对环境描写与氛围渲染的表现都相当成功。但“凭山”句将所出之“关”,明白写成了山海关,这与诗人此次随军出征的路线不合,是不应该当作徐兰的创作来欣赏的,故为本文所不取。
先析第二首,作者首先以饱满充沛的热情歌颂了宋太祖、宋仁宗,追述了北宋的历史。
“建隆家业大于天,庆历春风一万年”,宋太祖结束了五代割据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宋王朝,;宋仁宗享国最长,达四十三年之久,政治比较清明,在庆历年间国力鼎盛,旧史家和小说、讲史人都爱以宋仁宗为宋极盛之世。因此诗人把他们作为民族景仰的代表来歌颂,这样起题以唤起爱国之思的手法是比较精简凝练的。
颔联点出宋徽宗信任奸臣蔡京、童贯,本来收复幽燕是应该的,但应该从政治、军事上充分准备,而宋徽宗信用的奸臣却以笑谈出之,结果收复幽燕落了空,为国家造成损害。
颈联紧承颔联,指出了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与金约和造成了“易水今移淮水前"的局面。易水是河北的一条河,与白沟河相通,用以象征宋辽的分界线。而今宋和金的分界线却南移到了淮河,感慨是深沉的。
尾联最后表达了作者的愿望,愿国家强大,恢复中原,要改变淮河“两岸舟船各背驰”的局面,同时也只有在中原恢复之后,淮河才不成为界河,才可以“一波分护两涯船”。
第二首的历史背景明了之后,就不难读第一首了,万里的诗以白描、不掉书袋,不避俚俗著名,他善于从日常生活和眼前景物中,寻找题材。并能以新鲜活泼的笔触,发抒自己的思想感情,使人感到意境清新感情真挚。此诗首联“第一山头第一亭,闻名未到负平生”,便是以非常接近白话的语句开始的。除“第一山"需要略加诠解外,没有一个难字。“第一山”在此诗里具有唤起读者注意,敲起国土沦丧的警钟作用,一开头就使人感到盱眙军这里不平常,使人感到作者在另一首《初人淮河四绝句》所表达的“人到淮河意不佳”的沉重气氛。颔联“不因王事略小出,那得高人同此行”,紧紧申明首联,若不是受朝命来接待金国使臣,是不会到这样一个最前线的要地的。颈联“万里中原青未了,半篙淮水碧无情”,倾泻了作者对中原的无限深情,表达了作者对在金人残酷统治下广大北方人民的怀念。
中原是华夏古老文化发祥之地,也是宋代的兴王之地,北宋的列祖列宗都葬在河南,然而因为宋徽宗的昏庸,以致入于金人之手,滔滔的淮水把本是一家的人民分割成两地而居,长期得不到统一,碧绿的淮水真是无情。这正如作者在《初入淮河》所说的“只余鸥鹭无拘管,北去南来自在飞”,淮河两岸的人民还不如淮河中的鸥鹭,可以“北去南来自在飞”。还不如天边的归鸿,可以“一年一度到江南”。因此颈联十四个字表达了统一和收复失地的心愿,用非常经济的笔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
尾联“登临不觉风烟暮,肠断鱼灯隔岸明" ,对全诗再作一次概括,在暮霭苍茫的时候,从盱眙东南第一山北眺,可以看见被金人统治的淮河北岸渔火,那儿的人民该有多少辛酸和苦难,他们会有多少不堪忍受的痛苦要向亲人诉说,可是滔滔的淮河无情地把他们要想倾诉的话隔住了,而南岸的赵宋小朝廷却歌舞湖山,没有一丝一毫的雄心壮志去恢复失地。在这样临高远眺的时刻,望淮北,念中原,想南方,怎能不使诗人肠断心伤。
杨万里的诗风着意创新,“(故)其争新也在意,而不在词,当其意有所得,虽村夫牧竖之俚言稚语一切阑入,初不以为嫌,及其既成,则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赵翼《杨诚斋诗集序》)。此诗在词汇上如“不因”、“小出”、“那得"都是当时的口语,但经过他巧妙的组合,完全不觉得质俚无文,真做到了赵翼所说“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全诗音节铿锵,余韵悠扬,在他的诗集中,应该算是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