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春和怜花的情感中,不仅仅是对自然美的珍惜,而且包含着一种自怜、对人生短促的叹惜、对生命不能圆满的茫然。也就是所谓的写景以自况,借花以自怜。《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怜花、葬花最明显也最强烈地表现了这种心态。
这首诗直露惜花之情,并借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前两句写象征邪恶力量的横雨狂风侵袭着象征美好事物的花;后两句写呼唤青帝为落花做主,莫让风雨欺凌花,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诗写得含蓄而深情。
唐代的孟浩然曾写过一首有名的“惜花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人在春眠中被欢快的鸟啼惊醒,想来当时还并未完全从梦中清醒,却唯独想起了昨夜的风雨和遭风雨的花。怜花之情写得很是生动。而这首朱淑真的诗,惜花之情却写得更是直露。
起首两句,展开的似乎是一种搏斗的场面,一方面是正在开的弱花,另一方则是满怀妒意的横雨狂风,作者用“正”和“便”两个字突出了其间时间的紧迫,有搏击的紧张感。“连理枝头花正开,妒花风雨便相摧”,花开正好,风雨何急,但是在作者眼里,横雨狂风夹着妒意向落花袭来时,已经成为人间暴虐力量的化身,而那正当新鲜、美好而又娇嫩的花枝则成了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作者眼中不仅仅只有落花,还有落花般不幸的人生、世事:人之无力掌握捉弄人的命运,而人间暴虐的力量往往占上风。这两句实际上是对人世生活的一种概括。
诗人无力改变残酷的现实和苦难重重的人生,只能从内心发出呼唤:“愿教青帝常为主,莫遣纷纷点翠苔。”在乞求司春之神保护花儿,不要落下地成为尘埃的心情中,实际上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这种呼唤有点类似于晚清诗人龚自珍写“我劝天公重抖擞”时的浪漫精神。整首诗的情花之情,并非是对自然景物的感慨,而是对人生的感溉,诗表达的主要是一种哲理,以落花来写人世的风雨沧桑,以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
将这首诗与孟浩然的那首诗作以比较,孟诗的意象和情感更自然,更生动,形象和意念结合得更紧密,更饱满,而这首诗则理大于象,理大于情,如果说孟诗更合于林黛玉所说的:“这是人心自然之音,做到那里就到那里”,那么朱淑贞的诗则是为理而作的诗。这也是唐诗与宋诗的基本区别。
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这首诗评论了初唐诗人沈佺期、宋之问、陈子昂。初唐诗坛基本是南朝形式主义文学的延续,宫体诗充斥诗坛,文风绮靡纤弱。沈佺期、宋之问总结了六朝以来声律方面的创作经验,确立了律诗的形式,驰名一时,对唐代近体诗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元好问肯定了他们的贡献和影响(“横驰翰墨场”),但也批评了他们在诗歌创作上仍然没有摆脱齐梁诗风。
元好问认为,开唐诗一代新风的诗人是陈子昂。陈子昂复归风雅兴寄,高倡汉魏风骨,上接建安传统,以其诗歌理论和创作实践,终于廓清了初唐半个时纪齐梁余风的影响,迎来了以“风骨”、“气象”著称的盛唐诗歌创作高潮。他的“兴寄”、“风骨”理论成为后人反对形式主义柔靡诗风的理论武器。因此,元好问充分肯定了陈子昂的历史功绩,并将其革新文风与范蠡的平吴事业相提并论,认为也应为陈子昂铸像,以表其功。
这支小令容量有限,内容也十分简单,说的仅是一名女子借酒遣闷,饮前奠酒,祷祝能与情人频频相见。论起作品的艺术特色,恐怕只有“明白如话”四个字。然而读后还是可以产生一些联想,这说明它还是具有相当的感染力量的。
联想之一,是曲中“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这句话。《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结末有一句“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曲辞,如今是妇孺皆知的名言,因为它恰恰总结了全本《西厢记》的主旨。金圣叹评点《西厢》,对第五本处处看不上眼,唯独对这一句赞不绝口。后人还巧妙地取来了《琵琶记》“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的曲句,来对偶“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成了各地月老祠的佳联。《西厢》的警语同该曲的这一句如出一辙。在无法判定两者孰先孰后的情形下,只能说它们是偶然的相合,说明这一句话确实表达了封建礼教禁锢时代人们内心蕴藏的共同愿望。不消说,该曲在“明白如话”的同时产生出脍炙人口的佳句,这一点就颇不简单。
联想之二,是女子的祝告内容。女子在“频祝愿”后才来一句“谢神天”提及自己,固然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博爱可能,但更合理的解释是,因她见惯了天下有缘男女因受各种客观情形的阻碍以致不得团圆的现实,而自己在条件上还远不如他人。联系首句的“闷酒”,竟连咽都咽不下去,足见她同心上人的阻隔,有着更深层的原因。女子“谢神天”,仅祈愿“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而不敢直言“团圆”(曲中显然是男女结合而共同生活的意思),也可见两人之间存在着礼教条件下难以逾越的障碍。尽管这一切只是推测,却说明作品在“明白如话”之下也隐含着婉曲的意旨。
联想之三,是女主人“闷酒”究竟“饮”了没有。“闷酒将来刚刚咽”,“刚刚”是使劲、勉强而非“刚才”之意,否则同下句“欲饮先浇奠”就明显矛盾。宋无名氏《相思会》词:“人无百年人,刚作千年调。”句中的“刚”,亦作死劲、勉强之解,可为一证。在世人看来,女子完整的活动过程,是取来酒浇愁释闷,可咽不下去,于是泼在地上“浇奠”;祝祷后是“饮”了,然而虽然胸中语已一吐为快,却饮的还是“闷酒”;足见“频频见”的愿望实难实现。这一联想同样是“求之于牝牡骊黄之外”,却再一次显示了作品意蕴的想象空间。
五代冯延巳有《长命女》词云:“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被诵为名篇。人类的审美出于同情,只要人同此心,心同此感,即使浅显明白的作品,也会增现艺术的魅力。这是最后一则联想,却也是由该曲生出,故附记于此。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