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日冲奔浪,何年坠乱风。谢公堪入咏,目极在云中。
终日冲奔浪,何年坠乱风。谢公堪入咏,目极在云中。

jiāngshù--róng

zhōngchōngbēnlàngniánzhuìluànfēngxiègōngkānyǒngzàiyúnzhōng

吴融

吴融

吴融,唐代诗人。字子华,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吴融生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卒于唐昭宗天复三年(903),享年五十四岁。他生当晚唐后期,一个较前期更为混乱、矛盾、黑暗的时代,他死后三年,曾经盛极一时的大唐帝国也就走入历史了,因此,吴融可以说是整个大唐帝国走向灭亡的见证者之一。 ▶ 279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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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娘脸薄难胜泪,桃叶眉尖易觉愁。
萧娘¹脸薄²难胜³泪,桃叶眉尖易觉愁。
译文:少女娇美的面庞遮掩不住相思离别眼泪,桃叶眉上所挂的一点忧愁也容易被人察觉。
注释:¹萧娘:南朝以来,诗词中的男子所恋的女子常被称为萧娘,女子所恋的男子常被称为萧郎。²脸薄:容易害羞,这里形容女子娇美。³胜:能承受。⁴桃叶:这里代指所少女或指思念的佳人。⁵觉:察觉。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lài)¹是扬州。
译文:若是三分这天下明月夜,可爱的扬州啊,你竟然占去了两分。
注释:¹无赖:本意是可爱,反说它无赖,无赖正是爱惜的反话。

  这是一首怀人诗,但标题却不明题怀人,而偏说怀地,以离恨千端的绵绵情怀,追忆当日的别情。诗人极写扬州明月,用“无赖”之“明月”把扬州装点出无限的风姿,与标题吻合无间,使诗歌产生令人惊叹的艺术效果。

  “萧娘脸薄难胜泪,桃叶眉尖易觉愁”,极写当日的别离景象。所谓“相见时难别亦难”,“萧娘”、“桃叶”均代指所思;“愁眉”、“泪眼”似是重复,而用一个“难”字和一个“易”字表达出来,不但不显得累赘,反而有反复留连、无限萦怀之感。当日的愁眉,当日的泪眼,以及当日的惨痛心情,都作成别离后无穷的思念。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在这思念殷切的时候,诗人唯觉一片惆怅,没有可以诉说的人,于是,抬头而见月,但此月偏偏又是当时扬州照人离别之月,更加助愁添恨。虽然时光冲淡了当日的凄苦,却割不断缠绵的思念。这种挣不断、解不开的心绪,本与明月无关,但它曾照过离人的泪眼,好比对人有情,而离别后偏偏照着愁人,又好像无动于衷,这便显得“可憎”。

  诗人在深夜抬头望月的时候,原本欲解脱这一段愁思,却想不到月光又来缠人,所以说“明月无赖”。“无赖”二字,原本有褒和贬的两重意义,这里因明月恼人,有抱怨的意思。但后世因为惊赏这种扬州明月的新奇形象,就离开了诗人原意,把它截下来只作为描写扬州夜月的传神警句来欣赏,这时的“无赖”二字又成为爱极的昵称了。这也是形象有时会大于作者构思的一例。

  古人律体绝句的结尾处,有时用一种叫做“一笔荡开”的方法,往往会产生一种“寄意无穷”的效果。这首诗所不同的,是它不在第四句用,而在第三句时即已“荡开”。说愁眉,说泪眼,虽然作者余情未尽,而其他的事情已不必增添,于是忽然揽入一轮明月,以写无可奈何的情态,体现了构思的险谲。这两句看似将全诗截为两段,实际上则是欲断不断,题中用“忆”字,将全诗连贯起来,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别是一般滋味”。本来月光普照,遍及人寰,并不偏宠扬州。而扬州的魅力,也不是仅在月色。

  诗为传神,有时似乎违反常理,却能深入事理骨髓。“三分”、“无赖”的奇幻设想,也有它的渊源与影响。《论语》中有“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不过这是赞颂周文王的句子,没有半点诗意。谢灵运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而徐凝这首诗中的“三分之二”不但是诗意的,而且是新奇的。这些数目字,都不可以常理而论,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效果,致使后世之人对扬州的向往如醉如痴,“二分明月”成为扬州的代称。此后宋人苏轼的《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中“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也不逊色。至于“月色无赖”,后世如王安石“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杆”中的“春色恼人”,即运用了同一手笔。

参考资料:
1、 萧涤非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942-943页 .
2、 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 .《唐诗鉴赏辞典珍藏本(下)》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2 :1641-1642页 .

yángzhōu

níng tángdài 

xiāoniángliǎnnánshènglèi táoméijiānjuéchóu 
tiānxiàsānfēnmíngyuè èrfēnlàishìyángzhōu 
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潜其心,观天下之理;定其心,应天下之变。《呻吟语》
大其心,容¹天下之物;虚²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潜其心,观天下之理;定其心,应³天下之变。《呻吟语》
译文:放宽心胸,就可以容纳天下事物;怀抱一颗谦虚的心,接受天下仁善;以平静的心态,分析天下事情; 潜心钻研,纵观天下事理; 安定身心,应对天下变化。
注释:¹容:容纳。²虚:使……谦虚。³应:应对。⁴变:变化。
临皋亭下八十数步,便是大江,其半是峨眉雪水,吾饮食沐浴皆取焉,何必归乡哉!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闻范子丰新第园池,与此孰胜?所不如者,上无两税及助役钱耳。
临皋(gāo)¹下八十数步,便是大江,其半是峨眉雪水,吾饮食沐浴皆取焉,何必归乡哉!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闻范子丰²新第³园池,与此孰(shú)?所不如者,上无两税及助役(yì)钱耳。
译文:临皋亭下不远处就是长江,长江水有很大一部分是峨眉山上的雪水,我平时吃喝洗涮都是从江里打水,何必想着回家乡呢?江山风月,本来是没有主人的,谁在用便可以说是主人。听说范子丰新买了园子,不知和我这里比怎么样?我比他差的,也就是我这不能缴税吧。
注释:¹临皋亭:在黄州。此文写于苏轼被贬黄州期间。²范子丰:苏轼的儿女亲家。³第:按一定等级建造的大宅院,此处是建造宅院的意思。⁴胜:优美,美好。⁵两税:夏秋两税。⁶助役钱:根据当时的免役法,豪绅、官吏等为免于服役而支付的钱。
元丰二年,苏轼由于和当时主张变法的王安石政见不同,作诗讽刺新法,被捕入狱,出狱后,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这是一个有职无权的闲差,于是他在郡城旧营地的东面开荒种地,游乐于山水间,咏唱江山,感怀英雄,抒发郁闷心情。
庭前落尽梧桐,水边开彻芙蓉。解与诗人意同。辞柯霜叶,飞来就我题红。
庭前落尽梧桐,水边开彻芙蓉¹。解与诗人意同。辞柯²霜叶,飞来就我题红³
译文:庭院前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尽,水中的荷花也早失去当日的风姿。仿佛是通晓诗人我的心思。那被染红的霜叶飞离枝干,飞到我的身边让我题写诗句。
注释:¹芙蓉:指荷花。²辞柯:离开枝干。³题红:在红叶上题诗。

  一提到“秋”,大多数人的脑海里便会浮现出马致远那首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天净沙·秋思》。殊不知,元曲中有诸多关于“秋”的作品,其中不乏别出机杼的曲子,好比朱庭玉的这首《天净沙·秋》。

  此小令开头描绘出一幅萧条的秋景图;然后写作者内心悲秋的伤感和对园林往日美好景色的喜爱;末尾两句写瑟瑟秋风中,辞柯的霜叶主动飞到作者身边,不舍离去。全篇用典构思别出机杼,结尾处用典,所表达的奋起和豪情,使全篇增添了几分魅力和感染力。

  作者在开头便描绘出一幅萧条的秋景图。庭院前尽是飘落在地的梧桐叶,水边的荷花也早已凋零。“尽”“彻”二字是起首两句的关键所在,突出秋天树枝萧瑟,水面凋敝的惨淡景色,这与作者脑海中秋天来临前的荷花盛开、绿叶环绕的繁盛景象形成鲜明对比。“庭前落尽梧桐,水边开彻芙蓉”两句对仗描写,写出作者由眼前秋景而生发出悲秋的情感。他四处寻觅,徘徊不定,目之所及皆为一片衰败的景象,内心不由产生无可奈何的悲痛。

  “解与诗人意同”,与前两句的伤感基调不同。这一句提到景色为了迎合作者的情感才自愿衰败。通过前后的对比和拟人的手法,反衬出作者此时内心悲秋的伤感和对园林往日美好景色的喜爱。

  前面三句的基调都略为沉重,接下来的四、五句则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变。末尾两句写瑟瑟秋风中,辞柯的霜叶主动飞到作者身边,不舍离去。这两句与上句的“意同”一样,都是采用拟人的手法,赋予霜叶以生命。在作者看来,流连在他身上的霜叶具有丰富的生命力,“飞来就我题红”化用典故,写出作者在这萧瑟秋景中所体现出的乐观态度和旺盛的生命意志。一“辞”一“就”,使全曲的基调为之改变,与唐代刘禹锡的《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为“同调”。

  小令结尾处不同于常人悲秋伤感的奋起和豪情,使全篇增添了几分魅力和感染力,同时词句恰到好处的运用,也体现出作者较强的炼意本领和构思技巧。

参考资料:
1、 陈思思,于湘婉编著,元曲鉴赏大全集 下,中国华侨出版社,2012.09,第629页

tiānjìngshā ·qiū

zhūtíng yuándài 

tíngqiánluòjìntóng shuǐbiǎnkāichèróng jiěshīréntóng shuāng fēiláijiùhóng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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