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前六句写景,勾画出一幅荒村落叶,山雨断桥的寂寥图景,从而反衬出好友皇甫侍御来访十分难得,表现诗人意外的惊喜。最后两句点题,谓友人和己同病相怜、互为知己。全诗写意外之喜,实含失时之悲,情融景适,余味悠长。
“荒村带返照,落叶乱纷纷。”起首二句竭力渲染深秋时节的萧瑟气氛:在荒僻的山村,一抹夕阳斜照着,树上的秋叶纷纷坠落,境界荒凉。诗人此时年逾花甲,也已到了人生的黄昏,生命的秋天。他一生坎坷,因不畏权贵,晚景凄凉,所以面对晚秋夕阳,心头自是感慨万端。秋色衰飒,落叶纷乱,是他心境不能平静的写照。首联描绘荒村返照、落叶纷纷和萧条景象,烘托了颔联友人来访的温暖和可贵。
“古道无行客,寒山独见君”则是说他望见平日无人影迹的绵远古道上,自己的友人竟然孤身来访。“古道”与“寒山”极力渲染自己居处幽僻,人迹罕至,也言门前冷落,无人造访。诗人相识虽多,如今遭逢不幸,被诬贬谪,又居处山野,古道难行,惟有皇甫侍御却不避秋寒,甘冒风霜,攀山越岭来访,一个“独”字,足显出二个相知相念的深挚情谊,显出诗人内心激荡着喜悦之情。淡笔写来,上下二句对比,更显示人事寂寥中友情的可贵。
“野桥经雨断,涧水向田分”句以野桥上承荒村,古道,又点出友人来访时的气候特征:一场秋雨之后,山野小桥被大水冲断,山涧中溪水暴涨,溢向岸边田地。
而友人却不顾山路泥泞而来,引出下边“不为怜同病,何人到白云”。诗人与皇甫侍御乃是志气相投,同病相怜。尽管诗人幽居白云深处,与世隔绝,友人依然与他心息相通。语感既有欣喜,又有感慨。喜的是友人来访,知己重逢,同时又为二人同病相怜的意遇嘘唏慨叹。
全诗表现了对友人过访的惊喜。一个“喜”字说明,好友皇甫侍御来访的深情在刘长卿的心头荡漾,涌起了无限的感激之情。诗人精于造境,诗中先写荒寒、凄寂的晚景以此表现来客之希,再写路途之难以见来客之情真。然诗中于衰败落景描写中,也写出了自己的栖隐中失意的心境与避世心态,诗人写友人独能于此中寻找自己。他仿拂已能从中体会主人这一心绪,这则突出了他们之间共同旨趣,诗人以审美的态度将这一同病相怜的心理表现极有诗意。从艺术上说,含蓄蕴藉,不着痕迹,含感激与感慨之情于言外,是这首诗的魅力所在。除此之外,诗中所绘景物荒寂凄冷,但情味恬淡,意境幽清。
诗的前半段宛如一副工笔画,在绵绵春雨中,楝树开出了淡紫色的花朵,由于沾上了雨珠,显得格外娇艳和滋润。南风轻轻吹拂,在郁郁葱葱的草木丛里,不时露出一树树金黄色的枇杷。这两句对得很工,“细雨”对“南风”,“楝花”对“枇杷”,从气候与植物两方面刻画出了江南三月所特有的景观,而句中的修饰语“茸茸”和“树树”以及“湿”和“热”则进一步描摹了春色的旖旎。诗人的着眼点在景,但同时也衬出了情,从他蘸满色彩的笔触中,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洋溢在他心中的盎然春意。
下半段由景及人,画面也渐渐活动起来,“徐行不记山深浅,一路莺啼送到家”,诗人沿着山路徐徐而行,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只听得满耳莺啼,不知不觉中却已回到了家门口。这里,诗人有意识地虚化了距离感和时间感,形成一种物我两忘的意境。于是,在前半段里所隐隐流露出来的那种悠然自得的闲适心情,在这一段里便跃然纸上了。这两句着眼于人的感觉,但并没有离开景色描写这一主线,“一路莺啼”与上文中的“茸茸”、“树树”相辉映,不仅有色,而且有声,把天平山的春天写得充满野趣,十分热闹。同时,诗人在漫游时忘了路程,忘了时间,这又从另一个侧面衬托出了景色之美。
茸茸细雨,微微南风,舒远惬意,这是从触觉角度写;一支支楝花,一树树枇杷,明艳夺目,这是从视觉角度描写;一路上黄莺儿唱着婉转的歌,轻快悦耳,这是从听觉角度描写。多角度描写组成一幅美妙的山行图。
唐朝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纷纷激化。广大河淮地区遂成为新旧军阀朱温、时溥、杨行密等进行割据混战的战场。这些军阀在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中曾以杀人邀取战功,飞黄腾达;在割据混战中又以屠戮生灵来建立武功,以满足各自不可告人的权力欲。《吊万人冢》就是战乱后诗人客游河淮地区时根据所见所感而剪取的一幅社会缩影,控诉了统治者为一己私利而压迫人民的血腥罪恶。
这首诗以景托情,以情驭景,情景交融,颇具艺术感染力。首句“兵罢淮边客路通”,落笔便写出诗人客游河淮地区的时间是在“兵罢”之后;“客路通”三字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于战乱暂时结束的欣喜之情。
次句“乱鸦来去噪寒空”,承上而来,在刚刚振起的欢悦情感上兜头泼来一盆冷水——一路之上,人烟灭迹,黑鸦聒噪,从而使诗歌画面陡然涂上了一层恐怖荒凉的色调。“乱”字写出了黑鸦遮天蔽日之多;乌鸦以食腐肉为生,万人冢上空乌鸦的狂欢乱舞,愈显出战乱中死人之众,使天空弥漫着一片凄寒之气,给人思绪上增添了悲切感。第三句“可怜白骨攒孤冢”,是以情驭景的妙笔,它以特写式的镜头拍下了“千里无鸡鸣,白骨蔽平原”的现实场景,一个“孤”字蕴含了对枉死者离乡背井、惨死他乡的无限同情,令人容易从枉死者联想到战争给幸存者所造成的家庭悲剧和心灵创伤。句首冠之以“可怜”二字,为诗情向高潮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力,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强烈同情心。末句“尽为将军觅战功”是全诗的高潮。可以说,前三句所展示的都主要是事物的现象及结果,而这最后一笔才是探究问题之本质的所在。“尽为”写出了造成生灵涂炭原因的独一性,“觅战功”则点破了朱温之流发动战争的目的性和自私性。这是全诗中关键的飞跃,具有高屋建瓴的气势和认识高度。但这一感情的飞跃,却正是踏着前三句景物描写而达成了水到渠成的升华;没有前三句景的铺陈,第四句的宕出就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这首诗在思想上与曹松《己亥岁》中“一将功成万骨枯”及杜荀鹤《再经胡城县》中“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由于它选材典型,构思别具一格,所以,历来为读者所喜爱。
陆游有4万多首传世,其中有一百多首是写给自己孩子的。当然,其中最脍炙人口的是那首“死去元知万事空”。不过更多的则是教育孩子的“鸡娃诗”。根据《陆游年谱》,陆游共有七子:长子陆子虞,次子陆子龙,三子陆子修,四子陆子坦,五子陆子约,六子陆子布,七子是陆子聿。这些诗大多数是陆游晚年闲居浙江山阴老家时写给幼子陆子聿的,包括题中这首应该也是。
陆游真的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明时”、因此不必读书求仕吗?答案恐怕一言难尽。
陆游出身于官宦世家,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28岁的陆游到临安参加锁厅考试(现任官员及恩荫子弟的进士考试),为陆游的才华所深深打动的主考官陈子茂阅卷后取为第一,但是因秦桧的孙子秦埙也参加了这次的考试,位居陆游名下,本来秦桧想授意主考官陈之茂让自己的孙子当第一,结果秦桧大怒,欲降罪主考官。因此主考官为了明哲保身,不得不找理由不取陆游,陆游的第一次科举仕途就这样被斩断了。接着到了次年(公元1154年),陆游又参加礼部考试,秦桧又指示主考官不得录取陆游。这次殿试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秦埙也没有得到状元,状元被另一位才子张孝祥(这位也是高考出题常客)夺得,同榜中进士的有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
这个挫折对陆游的一生打击非常大。后来虽然他也获得了进士出身,但在仕途上与张孝祥、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这几位同时期的大文豪相比,已经是先天不足。最终他在漫长的一生中,仕途只能停留在中低级官员上徘徊。
从个人经历上来说,陆游仕途不顺,北伐之志难伸,不可能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是“明时”;但另一方面,陆游所在的南宋中前期,大的局势还算安稳,相对来说没有大的内外战乱,而陆游在这里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要适当传播“正能量”。所以“明时”在这里只是一句套话而已。“禄食无功我自知,汝曹何以报明时?”其实是在说:你们爸爸我没有本事(虽然本该是高考状元,凡尔赛啊),只拿着一份死工资,没给国家做出什么大贡献;你们可不要和我一样哦!古往今来天底下爱说这种话的爸爸恐怕很多。所以,“何以报明时?”这个设问已经清楚表明了陆游的态度:他可决不是希望儿子们甘当农民的。正是因为现在是“明时”,才更要读书出仕。“报明时”,换成今天的时髦正能量话语就是:不要辜负这个时代。所以“生逢“明时”不必读书求仕”的理解当然是错误的。
但是后面的“为农”“躬耕百亩”“七月诗”又怎么理解呢?这还是回到诗的主题,这是一首鸡娃诗,是为了给儿子讲解”六经”特别是《诗经》的。儒家传统认为,六经中有关农事的内容,与治理国家是一脉相通的,所谓“为农为士亦奚异”。一边躬耕一边读书,就是学以致用,是儒家理想中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