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为友人程公辟赠别之作而写的和词,也是一首富含民歌风味的词。
上片点染相别的时地境象。起句点时地,“巴子城头”,点出送别的地点。青草萋萋,天色向晚,点明送别的季节、时间。下两句宕开渲染。巴山重峦叠嶂,渲染词人与友相逢相别地方的境象。燕子觅巢,春花辞树,既渲染了分别时节的景象,亦隐喻彼此的一去一留。杂花生树,落英缤纷的景色,也只以“花脱树”一语尽之。“脱”字避熟就生,亦有妙趣。相逢在异乡,相别又当春暮。“杯相举”两句,述临歧殷勤劝酒并话及旅途险恶。瞿唐峡,山高水急,自古行舟艰难。暗示双方入川出川之不易,倍增此时的感慨。
下片抒写惜别的情怀,首言自己所去之地。古代交通不便,从四川到江、浙,道路遥远,放觉如在天外。下句点出友人家园所在。宋平江军吴郡和湖州吴兴郡同属两浙路,隔太湖南北相望。从道阻相长写到家乡密迩,不仅上下片意脉联贯,更便于巧妙地为全篇作结。他首先感谢友人的赠柳情深。接着表明珍重这一友谊,要将春意盎然的柳枝带回到彼此的故乡——江南,让它发荣滋长,象征着友谊长青。结尾三句宛转其意。作者自注曰:“来词云‘折柳赠君君相住’。”折柳赠别,意挽留。作者为了感激其深情厚谊,所以要把所赠的柳枝和无限乡思带回那草长莺飞的江南。这里的“江南”,承上“君家正吴门住”句,意指“吴门”。
词语言真挚,明白流利而词句却委婉,多低徊不尽之意,情意深厚有余。
这首绝句与其说是写春寒,不如说是咏海棠。说到咏海棠,自然忘不了苏轼的《海棠》诗:“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其实,这两首海棠诗都是借海棠写自己。苏轼笔下的海棠圣洁、幽寂,是他贬官黄州时的写照;陈与义笔下的海棠雅致孤高,是他流亡时的写照。
这首诗的前两句是铺垫。“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联系到下文,不仅有风,而且有雨,春寒料峭中,日日风雨,凄冷无比。更何况诗人还流离失所、漂泊无依。由己及物,想到满园即将吐蕊发芽的花木,禁不住有些担心。“怯园公”此三字,道出了诗人心境:既怯花不发,又怯花发遭雨打。
尽管有些心情,但孤寂的诗人还是希望寻觅到些许的安慰。当他看到园中海棠时,欣喜之情油然而生:“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宋祁词《锦缠道》曰:“海棠经雨胭脂透。”海棠经雨打风吹,像湿透的胭脂一样,会有所残败。但诗人眼中的海棠,却是那样的傲然不屈:“不惜”娇色、“独立”风雨。花木不会有什么情感,有情的只是诗人,诗人“情眼观物”,便万物皆有情了。此时的海棠不再是海棠,而是诗人的化身——风流,雅致,却还有孤傲的品格。
此诗作者开海棠喻己之风,以海棠幽寂喻自己贬官遭际。而陈简斋笔下的海棠雅致孤高,不仅风致,更具品格,正是他流亡时的写照。诗人将自己的风骨、品格融入对海棠的描写中,使这首诗成为咏物诗的上乘之作。联系到“靖康之难”后大多北方的宋人被迫漂泊他乡,这首诗也就获得了超越个人情怀的普遍品格。
词中赞美的红颜知己瑶卿,有着其他歌伎所不具备的才能。她能诗能文,书法秀丽道劲,在柳永远游吴越之时,她写赠小诗和长信,使词人深感欣慰而倍加珍惜,时时展读,怀想其人,和她有着很深的知己之交。
上片“有美瑶卿能染翰,千里寄、小诗长简”,以记叙的方式介绍瑶卿的才能和她在千里之外寄来书简的事实。瑶卿这位美人有文学方面的才华,她从千里之外的京城,特意向“我”寄来亲笔书写的小诗和长信。“想初襞苔笺,旋挥翠诗红窗畔。”由赞美她的才华而想象她濡毫挥写的神志。这两句以细节的刻画,表现出瑶卿在写书简时专注雅静的神情,表现出一种文静和聪慧之美。她折叠好淡绿的笺纸,在朱窗之下挥运翠玉之诗,笔势飞动,字如珠玑。“渐玉箸、银钩满”两句形容她的书法,她写的字体是玉箸小篆,行笔匀均沉稳而笔画道劲丰满。虚词“渐”表现出运笔的特点,“满”字则形容出笔画的充实劲健。
下片转换角度,写词人对瑶卿所赠书简的珍爱,表达对她的赞赏与想念之情。“锦囊收,犀轴卷”,词人将她的书作用锦囊收存,用犀角的轴头装裱,可见其珍视和宝爱。“常珍重、小斋吟玩”,经常怀着珍重的心情,在书斋之中展视吟赏,把玩不已。“更宝若珠玑,置之怀袖时时看。”比前两句更进一步,小斋吟玩还不能尽兴,更是将它当作珠玉宝贝一样看待,经常带在身上,藏之怀袖,不时地拿出来欣赏,简直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似频见、干娇面”,词人睹物思人,每看一回她的手书笔迹,就是对她的一回怀想和思念。
古人云“书为心画,言为心声”,凝聚着瑶卿情意,表露出她的兰心蕙质的“小诗长简”,是词人与她展开心灵对话的绝佳媒介。可惜的是,词人并没有在作品中引用过瑶卿的诗句,也没有在其他作品中对瑶卿有过稍为详细的交代,以致使瑶卿成为了一个模糊的影子,而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这篇文章作者模仿了柳宗元的文章的基本格调和具体表现方式,并在文字中融入了个人独特的体验,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心态,把大段议论引入文中,更显出宋人散文特有的理性风格。文章虽为记亭而作,但苏舜钦更借此抒发胸中丘壑,因而沧浪亭作为一种精神寄托,在文中成为推进内容发展的关键。文章总体不仅叙事写景,更有抒情议论;文章各个部分不仅作现状的描述,更注重于表现事件和思维的发展过程。总之,文章的布局及表现方式都出于抒写感情的需要,这篇文字真实地记录了一个横遭迫害的文人的心灵历程。
文章第一部分重在记叙,但在写构亭之前,以主要笔墨叙述了一个对高爽虚辟之地由“思得”、“不可得”而终于“得之”的过程。士居偏狭不能出气,欲得高爽之地。这与其说是感官上的需要,不如说更是心理上的需要。因而,对寓居之地的寻求,正是作者心理情态的反映。它说明,愤懑和抑郁长久沉重地压在作者的心头,但他又不甘被苦闷压倒,力图从这一精神状态中解脱出来。和他以前的许多文人一样,他也只能从政治环境转向大自然,从山水草木中获取感情的补偿。而孙承祐所遗下的池馆,以它环境之美,以它“旁无民居”的幽僻,让作者一下子捕获到了与其心灵所需相契之点。这一段写景,作者采用移步换景的表现方法,以“顾”、“得”、“趋”等字真切地写出了他被自然环境深深吸引的情态。而对于具体筑亭之事文中仅以“构亭北碕”一语带过。亭名“沧浪”,取义于先秦民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歌词寓含着洗濯政治污浊之意,但作者也无意在这点上展开,因为当他把大量笔墨用于抒情议论时,亭名的这一层含义已不言而喻,不需再赘述了。
这一佳地既然是作者在心情郁闷的情况下努力求索所致,因而他抒写自己从中获得的情趣,决非一般的赏心悦目。他一方面极写内心的舒坦自在,强调了他与大自然的息息相通;另一方面,与上文“旁无民居”之语相呼应,再次强调了连野老也不至的宁静。这显然不同于陶渊明,“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移居二首》)那种乡居生活的乐趣。这是苏舜钦从他蒙受不白之冤的经历出发而产生的特殊心态。这种不仅要摆脱政事,甚至要摆脱一切人间往来唯与“鱼鸟共乐”的极端追求,是他心理上对黑暗现实所作出的逆向反应。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说明,这次政治打击在苏舜钦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沉重印记。
接着,文意深入一层。如果说,以上所写主要表现了“形骸既适则神不烦”。那么,随之提出的“观听无邪则道以明”,则表明作者从对景色的沉迷转为清醒的反思和冷静的自责:这充分说明,作者现时的感情状态固然是受大自然的感染而成,却又是主观追求和自觉体验的结果,是有意识的心理调整,而浑浊丑恶的官场纷争和美好宁静的大自然两相对照,尤觉今日闲逸自在的可贵,也就更能实现他所需要的心理平衡。文章的最后部分,从对往事的“返思”再上升到理性的思考,这是由个人的遭遇而引出的在普遍意义上对人生处世问题的探讨,但即便如此,其中仍充满作者自己的感情体验。他体会到“惟仕宦溺人为至深”,并坦率地表示,自己被废,并重新寻求到寄寓感情之物有了这两个外界条件,才使他有可能清醒地认识到内外得失之原,也才能从对仕宦的沉溺中完全得以解脱。作者的这一自我剖析是很客观,也是很深刻的。像苏舜钦这样的封建知识分子,要从精神上摆脱仕宦的羁缚,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需要经历一个心灵搏斗的艰苦过程。这段文字反复出现一个“胜”字,显现出不同精神力量的较量,这正是作者自我感受在文字上的反映。然而,这种解脱毕竟是在无奈的情况下对现实的消极反抗。事实上,封建社会中没有几个失意文人能以这样的感情寄托方式获得真正的精神自由。
这篇文章清晰地留下了作者仿效柳宗元永州山水游记的痕迹。文章的基本格调和具体表现方式,与柳宗元的《始得西山宴游记》《钴鉧潭西小丘记》等篇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作者并非作简单的模仿,而在文字中融入了个人独特的体验,反映了他自己的心态,特别是把大段议论引入文中,更显出宋人散文特有的理性风格。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