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这首诗以清明时节为背景,用白描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知识分子的困顿生活,表达了诗人生活的艰难和以读书为乐的情怀。
前二句开门见山,清明是春回大地、草木萌发的时节,到这一天,人们不论贫富,都要穿着春装,到郊外去赏花踏青。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观赏大好春光,舒散自己抑郁心情的日子里,我们的诗人却兀坐家中,既没有花酒助兴,也没有高朋作陪。在这样的情况下“过”清明,诗人往日的孤寂心情不就更为典型地表现出来了吗?因此,诗的第一句看似平常,实则含义颇深。接下去,诗人进一步扩大,加深这种沉重感。“兴味萧然”本已经勾画出作者百无聊赖、孤独寂寞的心情了,更何况他又用“野僧”作比。我们知道,佛家主张“物我两忘,四大皆空”,作者身居人境自比“野僧”,一种几乎被世人遗忘、自生自灭的感觉不禁油然而生,作者凄苦冷寂的心情也被表现得更为强烈了。。
后二句是现身说法,自诉人穷志不穷,表明寒士的清明佳节,第一件事就是刻苦用功,努力读书,主题思想是励志劝学,发愤读书。昨日诗人向邻家“乞新火”本是为了生活所需(包括烧水煮饭等),而诗人在这里只说“分与读书灯”,这就使兴味得以转化,是一种寄托和享受,和先前感到的“萧然”迥然有别:他将痛苦与郁闷化为前进的动力。这盏伴随他苦读诗书的灯,仿佛点燃了生命的火炬,驱走了眼前的黑暗,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于是心胸豁然亮堂,情感得以净化,另有一番“兴味"在心头。这种“兴味”的内在涵义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只有立志成才的人,才有这样的毅力,这样的兴味。正因为如此,诗人的形象才显得生动形象,才能在无花无酒的清晨,专心致志地在读书中度过清明佳节。
全篇语言朴实,议论明快,叙述简洁。全诗运用衬托、对比的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寒士的困顿生活,给人凄凉、清苦之感,寥寥数语,质朴平实,于小处见大,自然揭露出社会生活真实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