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首句“四征”指诗人曾奔波于多地任职,而句中“东征”是指这次奔赴明州。第二句表明诗人写作此诗之时已经前去四明赴任,该句也呼应了诗歌的标题“初赴明州”。 本诗第三、四两句对仗工整,浓缩概括了明州毗邻大海、岛屿较多、水源丰富等地理特点。 面对仕途波折,作者未发一句怨诽之语,时刻想着国恩未报,一心报国。 且作者到泉州后,坚守职分,积极开展工作,宣言朝廷宽容政策,积极鼓励百姓进行农耕。
“四征惟是欠东征”,作者抱以乐观的态度,在诗人看来,赴明州做官是他完成“四征”的一部分。并且描写了明州地理环境的独特,表现了他对知明州的期望。
“顶踵国恩元未报,驱驰何敢叹劳生”,结合“顶踵”“何敢叹劳生”等词的理解可知,作者对赴明州做官持乐观态度,且有足够信心,也表现了他不抱怨劳苦的命运,一心报国。
“拟将宽大来宣诏,先趁清和去劝耕”,作者对上任已经有了计划,准备宽大宣讲朝廷诏书,趁天气清明和暖,劝导当地耕种,足以见他对治理好明州的信心。作者将不辞辛劳,竭力报效国恩,为国驱驰,而不抱怨波折的仕途和劳碌的命运。
这首诗的主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现实之作,一说是赞美正直官吏之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诗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
《郑风·羔裘》这首诗,起笔描述羔裘的外在美,作者具体而微地描写了羊皮袍子的皮毛质地是如何的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是如何的鲜艳漂亮。然后才赞美穿此羔裘的人的内在美,写外在美的目的是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和对其中寓意的深刻揭示,借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总而言之,人衣相配,美德毕现,这位官员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外在美、气质美和品行美、形象美高度统一。这样理解符合认为此诗主旨为赞美优秀官吏的说法。
这首诗,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作者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因为衣裳总是人穿的,从衣裳联想到人品,再自然不过了。至于一个人的品质、德性要说得很生动、形象,就不那么容易,而此诗作者的聪明之处,也在这里。他用看得见的衣服的外表,来比喻看不见、感得到的较为抽象的品行德性,手法是极为高明的。比如,从皮袍子上的豹皮装饰,联想到穿这件衣服的人的威武有力就十分贴切,,极为形象。但作为一首讽刺诗来说,有些过于含蓄,以至千百年来聚讼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