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此诗当是公元753年(天宝十二年)春所作,讽刺杨国忠兄妹骄奢淫逸。首二句提纲,“态浓”一段写丽人的姿态服饰之美,“就中”二句点出主角,“紫驼”一段写宴乐之奢侈,“后来”一段写杨国忠的气焰和无耻。整首诗不空发议论,只是尽情揭露事实,语极铺张,而讽意自见,是一首绝妙的讽刺诗。《杜诗详注》云:“此诗刺诸杨游宴曲江之事。……本写秦、虢冶容,乃概言丽人以隐括之,此诗家含蓄得体处”。《读杜心解》曰:“无一刺讥语,描摹处语语刺讥。无一概叹声,点逗处声声慨叹。”
全诗通过描写杨氏兄妹曲江春游的情景,揭露了统治者荒淫腐朽作威作福的丑态,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夕的社会现实。诗分三段,先泛写游春仕女的体态之美和服饰之盛,引出主角杨氏姐妹的娇艳姿色。次写宴饮的豪华及所得的宠幸。最后写杨国忠的骄横。全诗场面宏大,鲜艳富丽,笔调细腻生动,同时又含蓄不露,诗中无一断语处,却能使人品出言外之意。
语极铺排,富丽华美中蕴含清刚之气。虽然不见讽刺的语言,但在维妙维肖的描摹中,隐含犀利的匕首,讥讽入木三分。
本诗约作于天宝十二年(753),时值杨国忠任右相不久。诗作对杨家兄妹骄纵荒淫的生活和狂妄嚣张的气焰进行了有力鞭挞,也从侧面揭露出当时君王昏庸、朝廷腐败的社会现实。诗开篇即点出时间——三月三日。诗人用细腻的笔法、富丽的词采,描画出一群体态娴雅、姿色优美的丽人。接着又言其服饰之华丽和头饰之精美,所有这些无不显示出丽人们身份的高贵。“就中云幕椒房亲”等十句,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丽人中的虢、秦、韩三夫人。据《旧唐书·杨贵妃传》记载,杨贵妃的大姐封韩国夫人,三姐封虢国夫人,八姐封秦国夫人。每逢出门游玩,她们各家自成一队,侍女们穿着颜色统一的衣服,远远看去就像云锦粲霞;车马仆从多得足以堵塞道路,场面甚为壮观。诗人对三位夫人宴饮的奢华场面描写得尤为细腻。她们在云帐里面摆设酒宴,“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用色泽鲜艳的铜釜和水晶圆盘盛佳肴美馔,写出了杨氏姐妹生活的豪华奢侈。然而,面对如此名贵的山珍海味,三位夫人却手捏犀牛角做的筷子,迟迟不夹菜,因为这些东西她们早就吃腻了,足见其骄矜之气。可怜了那些手拿鸾刀精切细作的厨师们,真是白忙活了一场。内廷的太监们看到这种情形后,立即策马回宫报信,不一会儿,天子的御厨房就络绎不绝地送来各种山珍海味。六句主要写杨国忠权势煊赫、意气骄恣之态。他旁若无人地来到轩门才下马,大模大样地步入锦毯铺地的帐篷去会虢国夫人。他外凭右相之尊,内恃贵妃之宠,在朝中独揽大权,阻塞言路,使朝政变得十分昏暗。“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句,诗人借曲江江边的秀美景色,并巧用北魏胡太后私通大臣杨华的故事以及青鸟传书的典故,揭露了杨国忠与虢国夫人淫乱的无耻行径。北魏胡太后曾威逼杨华与己私通,杨华害怕惹祸上身,后来投降梁朝,胡太后为表达对他的思念,特作《杨白花》一词。“青鸟”一词最早见于《山海经》,是神话中的一种鸟,传说是西王母的使者。据说,西王母在见到汉武帝之前,先看到青鸟飞集于殿前。后来,“青鸟”被视为男女之间的信使,在这首诗中指的是为杨国忠传递消息的人。
在诗的最后两句中,诗人终于将主题点出,但依然不直接议论,而是温和地劝说旁人:千万不要走近他们,否则丞相发怒后果就严重了,这样的结尾可谓绵里藏针,看似含蓄,实则尖锐,讽刺幽默而又辛辣。
开头两句,用自责的口吻,抒发愤激不平的感慨。陆游从三十四岁出任宁德主簿开始走上仕途,到四十二岁被免官,八年期间调动频繁,却一直未被重用,自然会有满腹的牢骚。他自已抱怨说,“插脚红尘”步入官场,这本身就是一个痴呆的人所作出的错误选择,可还想高升,还想被重用,这就像“平地上青天”一样的不切实际。接下来的两句,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新来有个生涯别,买断烟渡不用钱。”如今被免官,这倒好了,终于找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归乡闲居。三山、镜湖自有山水之胜,闲居于此,正如李白所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又如苏轼所说“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前赤壁赋》)。昔贤之言深获陆游之心,于是发出了类似的赞叹:“买断烟波不用钱”。由感慨到赞叹,这表现了作者初识隐居之乐的一种新鲜的感受。
词的下片又用具体的生活内容对隐居的乐趣作了一些必要的补充描写。如果没有“沽酒市,采菱船”几句,那么,前面所说的“别个生涯”和“买断烟波”就架空。最后两句是自嘲的话,是照应开头的自责而说的,说自己不仅痴呆而且还“真堪笑”,见事太迟,一直迟了四十午,还不知道生活的道路究竟应该怎么走,看来,过去的四十年算是白活了。虽然此词开头的自责给人一些沉重之感,但写到最后的自嘲,作者的笔调和心情就轻松得多了。
刘师培对放翁词的总体风格评价是:“屏除纤艳,清真绝俗,逋峭沉都,而出以平淡之词,例以古诗,亦元亮、右丞之匹,此道家之词也。”(《论文杂记》)这首词极其鲜明地体现了该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