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风·汾沮洳》全诗共为三章,各以“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汾一曲,言采其藚”起兴。这“沮洳”、“一方”、“一曲”词语的变换,不仅显示这位民间女子劳动内容的不同,还表示空间和时间的变换。也就是说,不论这位痴情女子干什么活儿,也不论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她总是思念着自己的意中人,足见其一往钟情的程度了。把这位女子思慕情人的痴情之状描摹得栩栩如生。接着又用“彼其之子,美无度”、“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来赞美男子的仪容。“美无度”是“美极了”,“美得无法形容”之谓。“美如英”,是说男子美得像怒放的鲜花;“美如玉”,是说男子容光焕发,有美玉般的光彩。这些是关于男子美貌的描写。诗的最后。以“美无度,殊异乎公路”、“美如英,殊异乎公行”、“美如玉,殊异乎公族”作结。也就是说,这位女子的意中人,不仅只长相漂亮,而他的身份地位,连那些“公路”、“公行”、“公族”等达官贵人,也望尘莫及的。此诗女主人公不只是对勤劳男子良好形象的赞叹不已,更重要的在于他美得“殊异”乎公路、公行、公族。这个普通的劳动者,和那些高贵的官吏有着本质的区别。全诗结束,见不到女子所思之人的正面描写,但通过这种对比、烘托的艺术手法,却把这位未露面的男子描写得如见其人了。
这首诗在篇章结构上,是《诗经》中常见的叠句重章、反复吟咏的艺术形式。三章字句变化无多,而诗意却层层递进。“美无度”是对所思男子之美的概括描写;“美如英”是对所思男子的仪表之赞美;“美如玉”是对所思男子人品的赞美。而又以“公路”、“公行”、“公族”加以具体映衬,这就更加凸现了“彼其之子”的美的形象。
螃蟹,一般被视为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皮日休在这首诗中所吟咏的螃蟹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有人认为此诗赋以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按照这种说法,在这首诗中,诗人热情地赞扬了螃蟹的铮铮之骨、无畏之心和不惧强权、敢于“犯上”的壮举,寄托了他对无私无畏、敢于“横行”、冲撞人间“龙庭”的反抗精神的热烈赞美和大声呼唤。尤其是三四两句,说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怕海龙王的强权,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的颂扬之情。但也有人认为此诗对螃蟹形象的刻画,是塑造了一个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入木三分地讽刺了社会上一些横行霸道之人。所谓诗无达诂,两种理解都不无道理。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技巧上很有值得称道之处。首先,是多侧面的形象描写。首句“未游沧海早知名”,是通过诗人久闻螃蟹大名,从远处来极写蟹在诗人心中的崇高地位。一个“早”字,既显示了螃蟹所负盛名时间之久,又表现了诗人对螃蟹品格爱慕之日深。次句“有骨还从肉上生”,重在描写螃蟹的外形。“有骨”,有甲壳,是螃蟹与无骨软体动物的重要区别,也是它赖以生存的手段。“有骨”二字暗寓了诗人对螃蟹身有傲骨的赞美之情。三、四两句“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是从心灵世界的角度为螃蟹敷彩。传说天帝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海龙王是水族的主宰,雷电是天帝怒气的产物。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惧龙王的强权,即使在龙王的龙庭中,它也敢于“横行”。正是由于这多方面的镂刻,从而使螃蟹不畏强权的叛逆性格具有了立体感。
其次,把深厚的思想感情含蓄地寄寓在妙趣横生的形象中,也是此诗的显著艺术特色。封建秩序不容许叛逆思想的公开表达,诗歌的艺术规律也要求作者的思想倾向要尽力融入艺术形象中,这些都是诗人以“横行”之蟹的形象寄寓反抗意识的原因。诗中,诗人颂扬螃蟹的叛逆性格,并未流于直露,而是从“名”“骨”“心”“横行”等侧面逐层对蟹的形象赋之于人的品格、加以刻画、让读者从蟹那具有立体感的形象中自行品味蕴含其中的主旨思想。
此诗语言形象、幽默、传神,把螃蟹的形象和神态写得活灵活现,全诗不著一个“蟹”字,对蟹的写照可谓极致。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抽思”取之于诗篇中“少歌”之首句。对“抽思”的解释,王逸《楚辞章句》谓:“为君陈道、拔恨意也。”朱熹《楚辞集注》认为:“抽,拔也。思,意也。”王夫之《楚辞通释》说:“抽,绎也。思,情也。”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以为:“抽,拔也。抽思,犹言剖露其心思,即指上陈之耿著言。”
从体式上看,此篇有个与它篇不尽合一的独特篇章结构:除篇尾有“乱辞”外(这是《九章》中多数篇所具备),还增加了“少歌”与“倡曰”两种形式,此为它篇(如《离骚》、《九歌》及《九章》其它篇等)所罕见。所谓“少歌”,朱熹《楚辞集注》认为乃类同于“小歌”,是诗章前部分内容的小结。
所谓“倡曰”,即是“唱曰”,是诗章第二部分内容的发端。联系此篇整体内容,这别具一格的“少歌”与“倡曰”至少起了两个作用:其一,内容结构上的转换,由前半部分刻画与君不合、劝谏无望而生的忧思之情,转向了独处汉北时心情的描摹,“少歌”与“倡曰”在这里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诗篇顺理成章;其二,诗篇的结构体式有所突破,给人耳目一新之感,避免了单一化叙述的单调与呆板,产生了回旋曲折的艺术效果。
此诗回忆自己向楚王建议革新政治,遭受谗害而被放逐的情况,所写的是把作者蕴藏在内心深处像乱丝般的愁情抽绎出来。全诗流贯着缠绵深沉、细腻真切的怨愤之情,它贯穿了诗的始终,又紧扣了诗题“抽思”,并时时与之相照应。
诗篇一开首即扣住了题目”抽思“——以忧伤入题,用一连串具有鲜明感情色彩的词汇一下子将读者引入了“忧伤”的氛围,从而步入了诗人刻意营造的感情王国。
诗人丰富复杂的情感是随着诗章的逐步展开而渐次委婉吐露的。诗篇先从比喻入手,描述了诗人的忧思之重犹如处于漫漫长夜之中,曲折纠缠而难以解开,由此自然联系到了自然界——“谓秋风起而草木变色也”(朱熹语);继而写到了楚怀王,由于他的多次迁怒,而使诗人倍增了忧愁,虽有一片赤诚之心,却仍无济于事,反而是怀王多次悔约,不能以诚待之。诗人试图再次表白自己希冀靠拢君王,却不料屡遭谗言,其心情自不言而喻——“震悼”、“夷犹”、“悝伤”、“惦儋”,一系列刻画内心痛苦词语的运用,细致入微地表现了诗人的忠诚与不被理解的窘迫。“望三五以为像兮,指彭成以为仪”,“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一番表露,既是真诚的内心剖白,也是寄寓深邃哲理、予人启迪的警策之句,赋予诗章以理性色彩。
“少歌”后的“倡日”部分,叙述角度有所转换。这部分以由南飞北的鸟儿作譬,刻画了诗人独处汉北时“独而不群”、“无良媒”的处境,其时其地,诗人的忧思益增:“望北山而流涕兮,临流水而太息”两句,令人读之怃然。值得注意的是,诗篇至此巧妙地插进了一段梦境的描写,以此抒写诗人对郢都炽烈的怀念,使读者似乎看到诗人的梦魂由躯体飘出,在星月微光下,直向郢都飞逝,而现实的毁灭在空幻的梦境中得到了暂时的慰藉。这是一段极富浪漫色彩的描绘。
诗篇最后部分的“乱辞”完全照应了开头,也照应了诗题。诗人最终唱出的,依然是失望之辞——因为,梦幻毕竟是梦幻,现实终究是现实,处于进退两难之中的诗人,无法也不可能摆脱既成的困境,他唯有陷入极度矛盾之中而藉诗章以倾吐心绪,此外别无选择。
全诗最大的特色,应该是流贯全篇的缠绵深沉、细腻真切的怨愤之情,它贯穿了诗的始终,又紧扣了诗题“抽思”,并时时与之相照应。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