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题为“有会而作”,“会”即会意之会,指有所感悟和领会。诗通篇直抒胸臆,写其所感和所思,而把具体的事由放在序中作为背景交代。究其缘起,乃是值岁暮之际,新谷未收,又适逢灾年,粮食匮乏到了难以充饥的地步。这种困厄艰苦的境遇似毫无诗意可言,而诗人却从中激扬起对生命的执着之情。诗的首二句,概括了自己贫寒的一生,“弱年”指青年时期,“家乏”是不甚宽裕的意思,“更长饥”就每况愈下,连起码的生存条件也难乎为继了。下面四句以自己的生活实感和体验把这种境遇具体化:“菽麦”两句说只要有粗食充饥就已心满意足,欲吃粱肉更简直是非分之想了。“惄如”两句极言饥寒之切,“惄如”,饥饿状;“亚九饭”,或是“无恶饭”的讹误,意谓饥饿时进食无不觉得可口;“当暑厌寒衣”则指缺衣少穿,故冬不足以御寒而夏又以为累赘。这几句写得恻恻动人,非亲身经历备尝滋味者不能道。“岁月”两句又一笔兜回,将辛酸凄苦而又无可奈何的悲凉心情和盘托出。这里说的“岁月暮”,既指临近年末,又指老之将至。人生本来短暂,而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了此一生,怎不教人悲从中来!以上八句概括了物质上极度匮乏的忧患人生,其中“孰敢慕甘肥”、“如何辛苦悲”两句更是感慨系之,从而以为下文的张本。
诗人并“不戚戚于贫贱”,面对人生的苦难,他反而更加珍视生命。诗人是从身、心两个方面来把握生命的存在的。由“常善粥者心”至“徒没空自遗”四句,是先从“身”方面说。诗人借着对一个故事的评说,弘扬了富有哲学意味的“贵生”精神。这个故事见于《礼记·檀弓》,大意谓齐国饥荒之年,黔敖施粥于路,有饥者蒙袂而来,黔敖曰:“嗟,来食!”饥者因不食嗟来之食而死。诗人从重生的立场,肯定了施粥者的用心,而对蒙袂者的行为则持批评态度。这种贵生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庄子。庄子主张“保身全生”,反对“危身弃生以殉物”,《庄子·骈姆》说:“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人的生命、天性既不应为名利等外物所役使,那么为了区区一事的荣辱而轻易地舍生就死,就是不足取的。当外界的险恶环境使人沦于极其卑微可怜的地步时,这种强调个体生命存在的贵生思想,未始不是弱者的一种精神支柱和自卫武器。诗人为了与苦难抗衡而从中汲取了生存的勇气,因此也是不无积极意义的。“斯滥岂攸志”以下四句,又是从“心”的方面说。诗人不仅重视生命的存活,而且更重视对生命意义的自觉把握。“斯滥”、“固穷”两句,语出《论语·卫灵公》。诗人意谓在贫贱中有无操守,正泾谓分明地把生命的价值判然为二:君子高尚其志,安贫乐道,从而身处忧患之中,却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小人心为物役,自甘沉沦,终于在随波逐流中汩没了自己的天性。诗人选择了前者而否定了后者,并且以前贤作为师法的榜样而自勉。最末的“馁也已矣夫,在昔余多师”两句,表现了主人公以固穷之志直面患难的坚强决心。诗人从“贵生”、“守志”也即身心两个方面领悟了生命的真谛,这就是此诗“有会”的主旨所在。陶渊明把庄子对生命的哲思和儒家的自强不息精神结合起来,从而表现了人的生命力的激扬,表现出历劫不灭、睥睨忧患的内在力量。现实的色调愈是灰暗和沉闷,其主体精神反而愈见活跃和高昂。陶渊明其人其诗之所以感召了无数后人的奥秘,其实就正在于此。
全诗四句为一层次,结构严谨,而句法纵收反正,夭如矫龙。第二层次述及何以卒岁,以之引导第三层次对不食“嗟来之食”的非议,反映了自己苦况深到近于欲乞的程度,然后是经过深思的正面判定:斯滥为反,固穷为正。疑团顿然冰释,主题豁然鲜明。
这首五律是诗人塞外旅途中的怀乡之作,它以苍凉的格调,倾诉了自己对家乡的眷恋。
那是一个边地的拂晓,深秋的塞外,天气寒凉,诗人又跨上战马,踏着秋日的冰水出发了。晨风送来瑚婉的笛声,这笛声不由引起诗人对故乡的怀念,两行热泪滚滚流下。诗歌就从这里开头。“晓笛”,“秋冰”,“马蹄”,交织成一幅单纯而又有声有色、有动有静的塞外秋晓行旅图,点示出“早发”之意。而这种苍凉的意境中,透露出独处异地的乡思,这便是首句的“乡泪”,从而暗示出“怀”字。“怀”,被渲染异地风情的“晚笛”所引发,所烘托,是统摄作者眼前这幅画面的中心,也是贯穿全诗的线索。
以下六句便集中写“怀”。“一身虏云外,万里胡天西”,这一联写边塞的遥远和自己的形单影只。“一身”与“万里”互相对照,突出了独处塞外的孤零。“虏云”和“胡天”说的都是塞外,而用两句反复来写,就突出了异地的感觉。“虏云”而言“外”,“胡天”而言“西”,就都强调了边塞的遥远,归家的不易,也就暗示出“怀”的原因。这两句与《安西客馆中思长安》里的诗句“绝域地欲尽,孤城天遂穷”都表达了一种独处异地的愁思。“终日见征战,连年闻鼓鼙”,上句从所见,下句从所闻写边塞上单调而又连续不断的征战生活。当诗人置身于这种生活之中的时候,他就发现,这种生活与作者自己原来的想象有一定的距离,并不是那样浪漫的。马上颠簸,飘忽无定,乡路迢迢,归家无期,诗人是不可能不时而生出对故乡的怀念和对征战生活的厌倦情绪的。从某一方面说,这也反映了戍边将士对长期征战的厌倦及对和平安定的眷恋。
诗的最后两句写思念故乡,形之梦寐。“故山”点出“怀”的对象,“今”承上文眼前景,“何在”启下句故乡景,用一问退出一“梦”,突出表现了对家乡之不能不时时萦怀。并且,“昨日梦”和今“晓笛”相呼应,反映了诗人之所以闻笛而落泪,并不是凭空的,而是以他对故乡的深沉思念为基础的。写到这里,“早发焉耆怀终南别业”这个题目所点示的几层意思,尤其是贯穿全诗的“怀”字,就表现得十分完满而又含蓄了。
全诗从“早发”落笔,层层写来,宛转赴题,情景交融,层次井然,感情十分深沉。
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采葛为织布,采萧为祭祀,采艾为治病。都是女子在辛勤劳动。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此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复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第二章用“秋”而不用“春”“夏”“冬”来代表季节,是因为秋天草木摇落,秋风萧瑟,易生离别情绪,引发感慨之情,与全诗意境相吻合。
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流传千古,后人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关于此诗艺术感染力的奥妙,蒋立甫《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说:“妙在语言悖理。”其意是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与“一日”等同,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
全诗四句,前后各为一个层次。第一层描写失去自由之前的鹤,比喻诗人自己远离朝廷羁绊之时的自由之身,当时纵横沙场,东征西讨,意气昂扬,正好比那高天之上的云鹤,搏击八方来风,展翅翱翔。在茫茫九州之上,在朵朵彩云之间,奋翮高飞,无拘无束尽情地发出舒心的鸣叫。对飞鹤戾天的描写,正是含蓄地展现了诗人的鸿鹄之志与旷世奇才,也反映了他希望挣脱朝廷束缚的强烈愿望。从本诗开头两句可以看出,诗人虽身为人臣,却有包举宇内、气吞九州的帝王气概。
第二层写失去自由之后的鹤,比喻诗人自己受人节制,郁郁不乐。自由翱翔的云鹤,一旦被捕入苑中,成为帝王苑囿中的玩赏之物,飞向云天的志向便被摧折而很难实现了。这正是诗人被召回朝廷之后当时处境的形象比喻,受制于人而不能一逞英雄之志。通过前后两层鲜明形象的对比,诗人因一时受限制而内心苦闷不平得到了生动的表现。
这是一首比体诗,通篇写鹤,而作者之情志则因之而表露,深得含蓄不尽之致。比兴是中国诗歌最古老的传统。《文心雕龙·比兴篇》云:“观夫兴之讬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从作者见群鹤而生感慨来说,这是兴。从作者以鹤的形象自比来说,这是比。故而能因小见大,婉而多讽。诗的前两句描写的是迎着八面来风,展开硕大的羽翼,在九天之上翱翔鸣叫的鹤。鹤的高飞戾天展现出作者的雄心抱负与宏才大略,也反映出他远离朝廷羁束的自在心情。诗的后半描写鹤因羽翮摧折而不能高翔云天,只能成为帝王园囿中的观赏之物。这无疑是作者对一旦被召回后处境的想象。通过前后意象的鲜明对比,作者内心的苦闷不平获得了生动的展现,诗意在转折跌宕中有波澜起伏之势。这种托物言志的手法,确如刘勰所云“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这种五言四句的小诗,在当时是一种新兴的文学样式,齐梁时代已称作“绝句”,它是唐绝的滥觞。这种短诗要求尺幅千里、馀韵悠远,故比兴一体最为诗家着意。施补华《岘佣说诗》云:“五绝只二十字,最为难工,必语短意长而声不促,方为佳唱。”刘熙载《艺概》云:“以鸟鸣春,以虫鸣秋,此造物之借端讬寓也。绝句之小中见大似之。”此诗的托物寄兴之妙,也完全符合上述诗家对五绝的要求。
描述鹤鸣九皋的壮观是为了叙述远大的志向,咏叹蹒跚帝苑的困窘是为了抒发满胸的愤懑。《南史·齐本纪》称萧道成“喜怒不形于色,深沉静默,常有四海之心”,《群鹤咏》正为佐证。诗人自比高洁美善的白鹤,艺术上是成功的,但实际上萧道成是一只凶猛的鹰隼,深藏韬晦,骁勇强悍。借镇压诸王之乱而钳制朝廷,一旦时机成熟,便毫不犹豫地夺取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