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建康史帅致道席上赋》是一首作于史致道宴席、并表示歌颂史致道之意的赠人词,但却不与一股的应酬赞美、缺乏主旨的词相同。词人以饱酣的笔墨,充沛的热情,向当时驻守建康的军事行政氏官史正志表达词人的赞颂之情,并通过这一情感的表达,展露词人力主抗金复土的政治怀抱。词写得豪迈而深沉,在主旨广、基调上、笔法亡和结构上,都与《水调歌头·千里涯洼种》相近似,但又能显示独特的神采,体现出”复”中的“不复”。
此词采用神奇的神话传说和众多的典故,赋予作品以光怪陆离的奇幻性,和情感内容的密度与深度。
词的上阕,词人以奇情异想的笔调,歌颂史氏的高才独出、志向奇壮。词一上来,就以庄子在《逍遥游》中所构造的那只“背若泰山,冀若垂天之云”的神奇鹏鸟来比拟史氏。这就不仅写出了史氏的超群才性,而且使全词笼罩在雄奇放逸的浪漫主义的抒情氛围里。一句“笑人世、苍然无物”,写得峭拔警迈,足见史氏的非凡才华和怀抱,以及词人对史氏的推重。接下去,顺承上文,写这只讪笑人世苍茫的大鹏,飞回天宫深处,像高山一样,收翅仁立在玉阶天门之上。这一对庄子的大鹏形象所作的延伸,不仅显不出词人的非凡想像力,也表明词人这一时期对于“天宫”实即朝廷的深加留意。而且,因为这里的大鹏和“九重”、“五阶”之类都是采用了暗喻的修辞手法,若从大鹏所造这一形象的内涵上来看,大鹏更是点明了被任命为行宫留守和江防前线的军事长官的史氏,在天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运用大鹏的形象作比拟之后,词人再次运用女蜗补天的神话,赋予史氏以补天之神的奇持形象。这个形象,应该是大鹏与女蜗的嫁接。这并不是忘乎所以的肉麻吹捧,而是趋近词人的抗金目标的必然兴会。它实际上是希望抗战派得到重用,可以收复中原故土,“补”好宋朝已经缺了西北的“半边天”。这是词人此时心恒系之的热血之念,所有的飞腾幻想。奇情壮采,都因为这样的怀抱而变得沉甸甸地,富有很深的思想意义。上阁最后一大句,在语气上还承接着上文,“且归来”是对“又还向九重”、志在补天的鹏鸟的转写,但是在境界上,却由神话转入现实,写史氏充任江防前线的长官,使万里长江波澜不惊,江南形势得以安定。其中“谈笑”一词。极写史氏护江的举重若轻,暗示着其才能,比维护长江安宁所需要的更大。在这里的语气中,还带着前文借用神话时的豪逸味道。
词的下阕,才始着墨于题中的宴席描写,但并不渲染其热闹与豪华,这在结构和用墨卜,都与《水调歌头·千里渥洼种》略异。其用意在写史氏不仅有上文所写的“补天”才能,还是个文采风流的“文章伯”。“合缕”一词,是为词人对史氏文才的推许作映证。当然,这样的推许,实际上是受到天子手谕史正志表示嘉许的信息激发出的。接韵一个“看”字,就写出了孝宗手谕即“日边消息”给史正志带来的人阁希望,和词人对于这一消息的同样重视。词人在《千秋岁》一词中,曾说过史正志“从今尽是中书考”这样的话,与这里意思相同,而此处表达得则更委婉。“料想”一韵,不写其今日欣喜之情,反而写史致道日后入朝为相、主持政事以后,还会对今日秦淮河上的游赏恋恋于怀,写其于位高校重之时的平常心和风流态,这就深得措意深隐之妙,写出了大人物的情怀儒雅而风流。结韵更是曲笔传倩,既然史氏入朝主政后依然怀念秦淮河上的清游雅集。词人对钟山山水的感情是如此亲厚,自然今日就要与钟山相约,相约成为老朋友了。那么在钟山秦淮边结识的同僚,也是词人的老朋友。词人真是“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了。
赠人之作能写到如此境界,将词人的理想抱负与热情充实在其中,使词中不仅有人,而且有“我”;而又以既豪迈且深隐的风格出之,使读者得到更多面的美感体验,即使不谈它在语言上的五色迷离,苫峭奇拔,此词也已堪称宋代同类词作中的上品。
值得指出的是,史正志的政治态度比较依违,并不与坚决主战的词人完全一致,史正志不仅早年想投靠炙手可热的秦桧集团,甚至还为排挤主战派领袖张浚而奔忙,但是,这样的隐情,词人是无法深察的。词人把史正志当成一个主张抗金的同志来歌颂,情有可原。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此诗是白居易创作的组诗《秦中吟十首》的第三首,一作《伤大宅》。诗人心系百姓的困苦,在诗中对豪门显贵的奢侈之风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身为朝廷大臣不思躬身节俭,却竞相攀比,广造豪宅,完全不顾人民的饥寒困苦,竟异想天开想“保千年”富贵。诗人对这些达官贵人极为愤慨,对其进行了无情的嘲讽。全诗语言朴实,描写细腻。前半描绘宅第,简约明快;后半转入批判,直率尖锐。感情悲愤沉郁,最后六句的责问一气之下,极有力量。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