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所要着重表现的是诗人在艰苦的戎马生活中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
诗的前四句借艰苦的塞外行役生活写自己的愁绪。诗的首句点明诗人所置身的地点是银山碛口。这个地点最突出的特征是风似箭。次句点明诗人行路的时间是一个边塞的月夜。这两句勾划出边地特异的景物:时而狂风大作,时而月色皎洁。这是一个很能触动作者的行役之叹、故乡之思的环境,“愁”,首先由此而来,“愁泪”,首先因此而落。“双双”,可见“愁泪”的不可遏止。而偏偏在这个时候,狂风又卷着沙尘扑到诗人脸上。“飒飒胡沙迸人面”这句表面看似写“沙”,而实际是承第一句写“风”。“迸”,是个极有力的字眼,它反映着沙的力度,而实际上反映着风的力度,使“风似箭”更为具体化。“飒飒”,写出了夜风的凛冽,衬托着夜色的肃杀,也烘托了诗人的愁绪。由“风”写到“月”,写到“泪”,而又写到风,这种回环的写法,把边地易变的天气,狂暴的烈风表现得十分突出。艰苦的戎马生活场景从而展现出来。
诗的后两句格调为之一转。面对如此艰难环境,诗人没有畏怯,他是以英雄男儿自命的。“终日守笔砚”固然可以免受风沙折磨之苦,但那不符合诗人的理想和豪情。“丈夫三十未富贵”中有自愧和自叹,是上文“愁泪”的重要原因;更主要的则是自励和自勉,从而引出末句的豪言壮语:“安能终日守笔砚”,用一句反问作结,十分省力,表现出立功异域,封侯万里的强烈愿望。不难看出,诗人虽然经历了长途艰苦跋涉,但仍充满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全诗前四句写异地风物和诗人愁绪,全从外部形象着手,而后两句则直抒内心,笔法先抑后扬,以慷溉激昂情调结束全诗。全诗风格俊爽豪迈,粗笔挥洒,语言朴素自然,似脱口而出。
读该诗,自然想到作者《满江红》词中“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描写,两相比较,皆直抒胸臆,气势健举,可互为诠解。本诗中作者表达必将一雪靖康之耻,迎接君王车驾还朝的忠君之情,是一种报效祖国,誓死捍卫国家尊严的爱国之情。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忠君与爱国在一般人眼里是同一的,岳飞也不例外,这是时代的局限。
该诗开头“雄气”之“气”,即为诗眼,诗人之怨气、将军之怒气、爱国者的浩然正气,直冲云霄,通平天地气之所生,在“君仇”未报,如何报仇?作者要斩除敌人迎回君王,为民族大义,非一己利益。末句掷地有声,震聋发聩,凸现出诗人的形象与品格。结合诗人的人生行事,鉴赏者读此诗自不会因其平直显露,而否认其特有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个角度来说,第一句是全诗的主旋律,这种直冲霄汉的英雄之气,使岳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第二句的“君仇”,指金兵掳掠徽、钦二帝北去一事,他鞍马征战的目的就是要收复失地,雪靖康之耻。因此接下来,第三句表示要迎接二帝还朝。最后一句展示了岳飞的思想境界。作为一员战将,出生入死,不为拜将封侯、高官厚禄,只是为了忠君王,一雪国耻。这种“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的理想,是中国古代高尚士人们的人生追求。
文学史上,岳飞的诗名不显,但这首诗却豪气流贯,激昂壮烈,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感染力。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中首先抒发了自己的观点,“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一扫悲秋的传统。接着写出了秋天的种种景色。最后两句表达了与杜、范二人分别的惆怅心情,反映出感情的深厚。全诗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流畅,层次分明,风格明快。
诗一开头紧扣题中“秋日”,抒发时令感受。自宋玉在《九辩》中以“悲哉秋之为气也”句开篇,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一片悲秋之声,李白却偏说“我觉秋兴逸”,格调高昂,不同凡响。“我觉”“谁云”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富有李白的艺术个性;两名对照鲜明,反衬出诗人的豪情逸致。一、二句定下基调,别宴的帷幕便徐徐拉开。
三、四两句写别宴的具体时间和场景:傍晚,绵延的群山带走了落日;尧祠亭上下,清澈的水流同万里晴空相映成趣。诗人抓住群山、落日、水流、晴空等景物,赋予自己的想象,用“将”“与”二字把它们连成一体,即使这些自然景色获得了个性和活力,为首句的“秋兴逸”作注脚,又进一步烘托了诗人欢乐的心情。接着,正面描写别宴:席上已摆好玉落美酒,主宾们已止步下马,有的正在安置马匹休息,有的解下衣带挂在横生的树枝上,大家开怀畅饮,并且歌唱的歌唱,奏曲的奏曲,欢快的乐曲声疾风似地飘荡在尧祠亭的四周,响彻云霄。诗人的感情同各种富有特征的物件、动作和音响效果等交融在一起,气氛一句比一句浓烈,感情一层比一层推进,表现出诗人和友人们异乎寻常的乐观、旷达,一扫一般送别诗那种常见的哀婉、悲切之情,而显得热烈、奔放。
宴席到这时,已是高潮。接着描述送别的时间和景色:时近黄昏,白云飘向碧海,大雁从晴空飞逝。这两句既同“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相照应,又隐隐衬托出诗人和友人们临别之际相依相恋的深厚情宜。宴席从高潮自然过渡到尾声。最后,全诗以“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作结,酒酣席散,各奔一方,留下的是无尽的离情别绪。
李白这首诗,既是送别,又是抒情,把主观的情感融注到被描写的各种对象之中,语言自然而夸张,层次分明而有节奏。尤其可贵的是,诗的格调高昂、明快、豪放,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尽管此文与《送石处士序》为姐妹篇,事件与人物均相关涉,然而在写法上却有所变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体势自然,而本文则颇有造奇的文势。文章开头的一段譬喻,说“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用来比喻“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但却不紧接着说出来,而是先论述“马群遂空”的原因来比喻乌公搜罗东都贤士的情况。作者在文中既设奇喻,又在正文中反复议论以求其合,显得煞有介事,将本是韩愈个人的一个想法写成似颠扑不破的真理。为此,论其章法,该文比《送石处士序》那篇文章要显得曲折离奇。此外,该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单纯一些,无非是变着法儿赞扬温、石二人。以伯乐喻乌公,是为了赞扬温、石;极说温、石一去,东都政府和士群无所依恃,也是为了赞扬温、石。看来似乎说得过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在强调人才的可贵,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视人才。
该文与《马说》同是宣扬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写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独运,用“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比喻“大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赞颂乌重胤慧眼识贤、善于荐拔人才;又用“私怨于尽取”反衬乌公“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的难得可贵,石处士和温处士隐居在洛阳一带,韩愈与他们的关系密切,都是好朋友。石处士因大义而征召,温处士也因大义应聘出仕。这篇文章就是在送温处士时写的。文章赞扬了温处士出众的才能和乌大夫善于识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别了两个老朋友,心里难过。但更希望人尽其才,他们都能得到任用,表达了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与反衬,从“空”字引出“怨”字,而这“怨”比正面的“颂”乌公识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笔法巧妙,渲染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