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诗人吴均《山中杂诗》的三首之一。作品通过对山居小屋悠远、静谧的环境描写,表现了诗人崇尚自然,热爱自然的闲适自在的心情。
“山际见来烟。”“这里的山际”说的是目所能及的山与天相接的地方,写的是极目远望之处。“来烟”,写的是诗人远望所见的动感物象,即远远地看见岚气云烟从天边飘来,这一描写有力地再现了山居小屋环境的深邃和悠远,给人创建了一个极其丰富的幽深神秘的美感想象空间。
“竹中窥落日。”这句的“竹中”,从一个“窥”字可以看出说的应该是竹林的空隙,“落日”就是诗人从竹林的空隙中“窥”见到的明亮清新的一个动感物象。从这个“窥”字我们不难看出,诗人这里写的是近景,即从竹林的空隙中窥视到的红红的落日。这一“窥”,巧妙而又生动地增强了夕阳余晖洒落竹林时刻山居小屋环境优雅、明亮的美感。
如果说在前两句中诗人不惜笔墨为我们再现了山居小屋的环境,那么下边两句写的则是小屋本身的特点。
“鸟向檐上飞。”“向”可以理解为“从”,也可理解为“在”。“ 檐上飞”,说的是傍晚了,鸟儿们快要归巢了,于是在房檐儿上悠闲地,自由自在地,叽叽喳喳地,一会儿飞过来,一会儿又飞过去。这一句写的是山居小屋的近景,是近距离的所见,描绘的是一种清新、明快的场景,它在向人们透露着一种愉悦与欣喜的情怀。
“云从窗里出。”“云”是不可能从“窗里出”的,诗人写的其实也就是一种感觉,我们不妨体会一下,如果站在山脚下,远看山居小屋窗前的景象,那洁白的云朵在小屋的窗前悠闲地飘动,仿佛就是从窗户里飘出来的。这感觉是何等的神奇呀。
诗写得十分精炼。四句写出四个各自独立的画面,如同电影镜头的连接那样,合起来使人感到高而深的山中是那么清幽,甚至冷寂。烟、日、鸟、云都在动,但给人的印象却是无限的静。由这一片寂静,又使人感到诗人心中是那么清静。他没有一点儿杂念,只是静静地观赏着这一切。如果细细吟味,还可感到三、四句隐隐流露出诗人的几分新奇感。高飞的鸟与屋檐齐高,白云由窗间流出,这种景象在平地上见不到,因而使诗人感到有趣。
四句是两副对子。前两句“见”、“窥”的主体是诗人,后两句的主体则是“鸟”和“云”。前两句的节奏是二、一、二,后两句是二、二、一。这样,全诗虽然篇幅短小,内容单纯,却因句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至于不显得单调了。
此诗写作极有章法,动静结合。前两句形成大的环境氛围和背景;后两句点染出具体生动的景物,造成巨细相衬的艺术效果。同时,景物动静结合,构成山居特有的景物环境氛围。诗人又运用景中有人、景中含情、情景交融的手法来观察写出景物,寄托自己的情志于景物环境之中,体现了山居的清静超脱,远离尘嚣,表达了诗人安贫乐道的思想,也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这首诗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壮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诗的前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后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诗人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黑姓蕃王貂鼠裘,葡萄宫锦醉缠头。”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从三个方面写黑姓蕃王的生活:一是穿着:貂鼠裘以示名贵;二是宴饮:写纵荡不羁;三是玩物:葡萄宫锦以示器物的奢侈。写边镇蕃王,不去写他的军事生活,而是选择一些细节写他的享乐生活,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他们的骄纵。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能”,主要不是说具有能力,而是说其不得已。一个“苦”字,是关西老将全部征战生活的写照。“七十”,写出了老将年迈而非确指。“仍”概括了老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征战生活,“苦”字自在其中。写“关西老将”专写其征战生活,与“黑姓蕃王”适成鲜明对照。“黑姓蕃王”逸乐如彼,“关西老将”苦战如此,诗人因而感慨。诗中仅把两种鲜明对照的现象作客观罗列,而写的实际是诗人所感。
岑参这篇作品以自己边地所见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样,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此诗写蜀地一位和尚弹琴技艺之高妙。首联写和尚来自诗人的故乡四川,表达对他的倾慕;颔联写弹琴,以大自然的万壑松涛声比喻琴声之清越宏远;颈联写琴声荡涤胸怀,使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尾联写聚精会神听琴,而不知时日将尽,反衬琴声之高妙诱人。全诗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明快畅达,风韵健爽,在赞美琴声美妙的同时,也寓有知音的感慨和对故乡的眷恋之情。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两句说明这位琴师是从四川峨眉山下来的。李白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绮丽的山水培育了他的壮阔胸怀,激发了他的艺术想象。峨眉山月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诗里。他对故乡一直很怀恋,对于来自故乡的琴师当然也格外感到亲切。所以诗一开头就说明弹琴的人是自己的同乡。“绿绮”本是琴名,汉代司马相如有一张琴,名叫绿绮,这里用来泛指名贵的琴。司马相如是蜀人,这里用“绿绮”更切合蜀地僧人。“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简短的十个字,把这位音乐家写得很有气派,表达了诗人对他的倾慕与敬佩。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句正面描写蜀僧弹琴。“挥手”是弹琴的动作。嵇康《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挥手”二字就是出自这里的。“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两句用大自然宏伟的音响比喻琴声,使人感到这琴声一定是极其铿锵有力的。
“客心洗流水”,这一句就字面讲,是说听了蜀僧的琴声,自己的心好像被流水洗过一般地畅快、愉悦。但它还有更深的含义,其中包涵着一个古老的典故,即《列子·汤问》中“高山流水”的典故,借它,表现蜀僧和自己通过音乐的媒介所建立的知己之感。“客心洗流水”五个字,很含蓄,又很自然,虽然用典,却毫不艰涩,显示了李白卓越的语言技巧。
“余响入霜钟”也是用了典的。“霜钟”出于《山海经·中山经》:“丰山……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注:“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霜钟”二字点明时令,与下面“秋云暗几重”照应。“余响入霜钟”,意思是说,音乐终止以后,余音久久不绝,和薄暮时分寺庙的钟声融合在一起。这句诗写琴音与钟声交响,也兼寓有知音的意思。《列子·汤问》里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宋代苏东坡在《前赤壁赋》里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形容洞箫的余音。这都是乐曲终止以后,入迷的听者沉浸在艺术享受之中所产生的想象。“余响入霜钟”也是如此。清脆、流畅的琴声渐远渐弱,和薄暮的钟声共鸣着,这才发觉天色已经晚了:“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诗人听完蜀僧弹琴,举目四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青山已罩上一层暮色,灰暗的秋云重重叠叠,布满天空。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李白这首诗描写音乐的独到之处是,除了“万壑松”之外,没有别的比喻形容琴声,而是着重表现听琴时的感受,表现弹者、听者之间感情的交流。其实,“如听万壑松”这一句也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诗人从琴声联想到万壑松声,联想到深山大谷,是结合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写的。
律诗讲究平仄、对仗,格律比较严。而李白的这首五律却写得极其清新、明快,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其实,无论立意、构思、起结、承转,或是对仗、用典,都经过一番巧妙的安排,只是不着痕迹罢了。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的艺术美,比一切雕饰更能打动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