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臣论》针对德宗时谏议大夫阳城,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身为谏官却不问政事得失的不良表现,用问答的形式,对阳城的为人和行事进行直截了当的批评,指出为官者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官职,忠于职守,不能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由于文章有的放矢,确实也使阳城改变了自己的作风,此乃后话。《争臣论》又作《诤臣论》。
《争臣论》在写法上采取问答的形式。首先由对方发问,提出阳城是“有道之士”的看法,并且阐述其理由。尽管是发问,实际上是希望得到韩愈的认可。这就迫使韩愈不能不就什么是“有道之士”,什么是“争臣”作一番论证。这第一轮辩论之后,对方其实已经势屈。势屈而不服,只有用狡辩的方式来应战了。认为阳城不是不谏议,而是不愿让君主负恶名,所以他虽有谏诤而外人不知。这个狡辩应该说是很难反驳的,因为在古代君主是神圣的,臣子确有不愿让君担恶名而匿其谏诤之迹,所谓朝回焚谏草,是为世俗传为美谈。论者企图以此而使韩愈语塞。但韩愈禀承的是原始儒家的政治原则,并不像一般人那样,把君主看得那样神圣。谏官之设,其前提就是君主会犯错误,所以作为谏官而隐瞒君主犯错误的事实,久而久之,就会使君主真以为自己是永远英明正确的。这种行为,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阳城如果真像论者所说的那样,难道他是为了有意地让君主养成“恶闻其过”的危险习惯吗?第二轮辩论后,胜负已成定局。但对方仍然可笑地负隅顽抗,甚至到最后提出了与开始的观点完全相矛盾的理由,企图让韩愈最后收回对阳城的批评,但这只能使自己越来越失去道义的立场。全文的整个论辩设计,确实颇为精彩。
历史的事实是,阳城在后来陆贽遭贬官时曾经力谏,这说明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谏官。但他一开始任谏官五年不言事,确是不对。
以年号为诗题,虽然是受到韩愈《永贞行》的启发,但这首诗实是效法杜甫。不过,杜甫那些以诗歌记时事,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诗作,基本上是写实,而这首诗则把理想和现实紧紧结合起来,为北宋中叶的变法改革唱了一曲颂歌,因而是一篇富于理想色彩的史诗。
全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两句,歌颂元丰年间(1078—1085)风调雨顺的气象:“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雨风。”元丰年间风调雨顺是客观事实。反对新法的范纯仁也曾写道:“赖睿明之在上兮,常十雨而五风。”(《喜雪赋》)相传周公辅政时,天下太平,岁无荒年,曾出现过这样的奇迹(见《盐铁论·水旱》)。古人认为政有德,则阴阳调、风雨顺。这种说法虽然不科学,但却寄托着古人对于理想政治的赞美之意。“五风十雨”之数为加倍形容之词,故王充曾说:“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数。”(《论衡·是应篇》)王安石化用这个典故入诗,也是持赞扬的态度。从全篇来分析,“五风十雨”还是新法的象征。新法所至,如东风吹拂,时雨润苗,万物得所,百姓太平。这从下文的描写中可以看出。
第二部分是中间四句,歌颂元丰五谷丰衍、物产精美的盛况。“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写旱田作物长势喜人,且播种面积极为广大。“麦行”就是麦垄。“千里”状其遥远。“不见土”形容麦苗稠密茂盛。“连山没云”即无边无际、远与天齐之意,不单指延伸得很远的山丘。如此广大的原野都种满了黍麦,秋后的粮食就会使家给人足,国无饥谨。“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干挂梁梠”,写水田作物花色品种增加,且农田管理比较省力。“稌”是糯稻,产量低,一般用以酿造美酒。由于连年丰收,粮食有余,故能多种糯稻,多酿美酒。此句与下文“百钱可得酒斗许”暗相呼应。“龙骨”句上承“十雨五风”而来。因为风雨顺适,所以抗旱用的龙骨水车也就长年沾不到水滴,被挂在梁上檐下,任其赋闲。农民不用为灌溉操劳,也就乐得轻松了。他们出其余力,经营副业。“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两句,把江南鱼米之乡的富庶和农民生活的美好,渲染得令人神往。鲥鱼、荻笋原是佐酒佳肴,欧阳修《离峡州后回寄元珍表臣》诗说:“获笋鲥鱼方有味,恨无佳客共杯盘”。以下几句便以酒事承接上文。
第三部分是最后八句,歌颂元丰时人民的幸福生活。先总写农村的欢乐气氛:“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社日是古代春、秋两季祭祀土神的日子。四邻互相招邀,带上酒肉、社糕,搭棚于树下,先祭土神,然后会餐。社日击鼓,唐诗中就有描写。刘禹锡《秋日送客至潜水驿》:“枫林社日鼓,茅屋午时鸡。”便是一例。由于连年丰收,酒肉便宜易得,所以人们不用等到社日,同样可以聚会欢饮,击鼓自娱。诗中总写以后,再分写青年人与老年人各自的快乐。南国水乡,本来就有男女青年在花前月下踏歌起舞的风俗,大熟之年,更为这种古老的风俗增添了欢声喜气。“吴儿踏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不仅描绘了青年们纵情欢乐的情景,而且还写出了他们美滋滋、乐陶陶的内心世界。“但道”,意思是只用一句话来表达。“快乐无所苦”,即一切美满如意。言外之意是说,这些青年的爱情、婚姻生活也是十分甜蜜的。乡村老农淳朴率真,爱说爱笑。此时丰收在望,心里越想越美,一肚子的开心话总想找个地方说说。“老翁堑水西南流”四句,生动地勾画了老人坐船进城寻亲访友的快乐和对于生活心满意足的情态。
王安石与多数宋代诗人一样,喜欢以学问为诗,但他能够把渊博的学问纵横役使,入手而化,因此又不会显得掉书袋。这是一种很高的艺术素养。这首诗虽然有其现实基础,但整篇的构思和命意却从《礼记》中来。《礼记·礼运篇》描绘先王的大顺之治说:“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这首诗第一部分写天从人愿,慷慨助顺,仁风惠雨,略不失时,即“天不爱其道”之意;第二部分写满山遍野,庄稼弥望,江河沼泽,产物无穷,即“地不爱其宝”之意;第三部分写美酒易得,鼓声长闻,青年欢舞,老人嬉游,即“人不爱其情”之意。诗中未援引《礼运》篇上的片言只语,而其内容与《礼运》篇所描绘的大顺之治丝丝入扣,十分契合。杨万里曾称黄庭坚写诗“备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诚斋集》卷一一四《诗话》)这首诗则正好相反,是“备用古人意而不用其语”。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书卷气,而且还可以收到言浅意深,味外有味的艺术效果。
反变法派刘述等曾上书宋神宗:“陛下欲致治如唐、虞,而安石操管、商权诈之术。”(《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王安石罢相以后,继续受到攻击,因此他身虽闲居,外示平淡,内心实系念新法,忧思深切。他的《元丰行示德逢》旨在宣传新法的成效,而这首诗则进一步指出,元丰朝国富民安的景象已经使唐、虞的盛世复现于当时,新法完全符合尧、舜致治安民之道。他把《礼记》上记载的大顺境界写进了富于江南水乡特色的农村丰乐图中,使得这首史诗不仅护住了他自己,而且还替新法抹上了神圣的光彩。以此歌颂新法所取得的辉煌成果,歌颂宋神宗有“修礼达义,体信达顺”之功,就有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之势了。
此诗描写了深秋时节,江上白波涌起,而烟雨飘飘,天色阴暗,江上顿时给人沉沉的感觉。那滚滚的江水挟着深秋的寒气,风寒水冷,吴楚一带,秋意盎然。而两岸山峦经秋意的感染,树叶也被秋霜染成金黄,那金黄的叶子随风飘起,零落在秋山之坡,飘忽在秋水之上。树林里、天空中,一行行大雁南归,时起的雁声萦绕在天宇之间,萦绕在人们心头。
诗人从不同的角度描绘景物:空中,雁鸣阵阵,江上,白波涌起,四面,烟雨迷蒙,地上,落叶萧萧,多层面的渲染,秋的韵味就显得浓浓的足足的,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氛围和效果。
此诗一、二两句,就给人开阔辽远之感:吴头楚尾,是春秋时吴楚两国交界的地方,在今江西省北部,那里,地域辽阔,山水相接,烟雨迷茫,江涛奔涌,此境此景,诗人非常激赏,足现其心胸之开阔,意境之开朗。
三、四两句,既交待了渡江的时间、环境,更随意点染,勾勒出一幅由寒潮、山林、大雁、黄叶构成的秋江图,简洁洗炼,蕴藉含蓄。而秋江晚渡的意境,清爽脱俗,超然典雅,长髯白衫的先觉圣明凌虚于浩淼烟波之上,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
所谓“吴门故人”,是指作者的挚友顾苓。他在明亡之后隐居不仕,吟赏残水,棋曲自娱,颇得人生乐趣。相反,作者汪碗却羁身宦途,不能尽游赏之乐。
这首诗首联先引用故人,表现对顾苓所选择的隐居生涯的钦羡之情。颔联写顾苓隐居地的名胜,再进一步抒发自己对顾苓的羡慕与向往。颈链则紧承上联,从季节景物入手,又写顾苓隐居生活所具有的盎然生机。尾联最后表达出作者对仕途生活厌倦悔恨情感的直接表白。
诗的开头两句“遥羡风流顾恺之,爱翻新曲复残棋”表明了对顾苓所选择的隐居生涯的钦羡之情。将顾苓直接比作才华绝世的顾恺之,更为充沛地肯定了顾苓的人品才学;以谱制新曲、复录棋局概括顾苓的生活乐趣,更能衬托出自己宦途的忙碌无聊。
“家临绿水长洲苑,人在青残短薄祠”,这两句写顾苓隐居地的名胜,进一步抒发自己对顾苓的羡慕与向往。长洲苑与瓶簿祠都是苏州的游览胜地,“绿水”、青残”描绘出了环境的优美动人,“家临”,“人在”则刻画出了顾苓徜徉于名胜古迹、绿水青残之中的自得。仿佛人与爱物完全融化在了一起,彼此毫无阻隔,这正是作者所向往、所追求的人生乐趣。
“芳草渐逢归燕后,落花已过浴蚕时”,这两句紧承上联,从季节景物入手,写顾苓隐居生活所具有的盎然生机。作者选择春天的景象,芳草、归燕、落花、浴蚕,使生活充满诗意,充满春的气息。这与作者所处的官场又形成了鲜明对比。
最后两句“一春不得陪游赏,苦恨蹉跎满鬓丝”,是作者对仕途生活厌倦悔恨情感的直接表白。“苦恨”两字有力,“蹉跎”一词真实感人。作者内心的苦恼烦闷、仿徨、矛盾,通过这四个字贴切准确地揭示了出来。明知这是生命的浪费,却不得不继续敷衍周旋;明知这与自己的志趣相违背,却不能与之彻底决裂,其中的苦涩滋味只有当事者才能品味得出。所以作者写来也就分外的真切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