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描写了隐者消闲自适的生活情景。“小构园林寂不哗,疏篱曲径仿山家”,纳兰心中向往的疏篱曲径,在朱门富贵的府邸是否有安身之处。疏篱山径,本是寻常人家。这人间再普通不过的场景却是被模仿之物。物以稀为贵,如大观园里的“杏帘在望”, “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权相明珠府邸,山家之景不过是借景取意,雅俗同乐,不得作真。而于纳兰而言,那牢笼中的疏篱曲径似植于金丝笼边的野花,纵使不能翱翔长空,尽情歌唱,至少可以用以观天,用以记忆对自由的向往,用以维持对平淡生活的渴望。“昼长吟罢风流子”,纳兰便是到了荒山村野也离不开一份诗意的栖居。“忽听楸枰响碧纱”,楸枰响碧,应是清脆的金石之音。“烟雨湖山六朝梦,英雄儿女一枰棋”,黑白子的围棋没有被现代人的游戏无情取代,而是裹挟着一个个过去的时代的黄沙,仍游走于世间。纳兰的生活中怎能没有棋,就在这一角楸枰中,纳兰悟得功名不过虚妄,悟得幽居山间的乡野之乐。
下片说如果再加以竹石和着烟霞的相伴,便是得到了人间的全福。“添竹石,伴烟霞。拟凭樽酒慰年华”,与太白斗酒诗百篇不同,纳兰杯中酒难解万古愁,樽酒一杯,聊寄年华。不知纳兰是否想到苏东坡,想到李白,举杯消愁愁更愁。纳兰的精神家园显然不在错综复杂的井野,他需要一个单纯的地方来滋养诗情画意的灵魂,不知已入红尘的纳兰能否舍下这些繁华,小隐于野。“休嗟髀里今生肉,努力春来自种花”,年华不再,壮志未酬,此时的纳兰已不再是那个一心考取功名的青涩少年了。十几年,纳兰经历人的生离,魂的死别,见惯了月的阴晴圆缺,人的悲欢离合。还有什么放不开的。纳兰的心早已奔波疲倦,对于那些八千里路云与月,他没有力气回头观望。倦鸟尚知还,纳兰需要的是一方余田,倚着闲窗静静地品尝着这半生交加的苦忆。花田下,一人执锄,行孤芳自赏。或学陶渊明,东皋临啸,清泉赋诗。花木成林时,等到百鸟争来,平添了几分情趣。
全词描绘了纳兰理想中的隐逸生活:竹篱、小径、饮洒、下棋,最重要的是与知心好友一起吟诗作对。这首词虽然明快,读起来却有点令人伤心,甚至会不由想到以纳兰容若所拥有的一切,要达成这样一点小小的梦想竟然也是艰难的。
此诗讽隋炀帝效法陈后主骄奢淫逸以至亡国。先写陈后主曾经繁华一时的故宫如今已成荒草废墟。再写隋炀帝步陈后主后尘,极尽奢侈之能事,尤以此之骄奢对比彼之荒墟,这种极大的反差颇具讽刺意味。就如老子所言,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当隋炀帝和他的国家走到盛极之时,也就是到了“四方倾动烟尘起”之时。果然,隋朝距离灭亡已经很近很近了,仅仅渡过区区一条西江水隋炀帝就可以去地下找陈后主聊聊荒淫亡国之事了。
据《隋遗录》记载,隋炀帝一日游乐江都时,恍恍惚惚中感觉似与陈后主相遇,二人先以彼此的爱妃相比,然后陈后主又问隋炀帝道:“你的龙舟之游欢乐么?我原来以为你是尧舜那样圣明的君王,今天一看,原来也是个贪图享乐之人。既然你我同是这类人,当年你们父子又凭什么以昏庸无道之罪灭掉我的国家呢?”
无声是最大的悲哀。辛弃疾《丑奴儿》词中有:”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几句,算是把愁写到了极致。汪元里此诗的开头,采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其中“愁到浓时“总提,以下分写斟酒、挑灯、看剑、流泪,诗句不再言愁,但愁绪自见。在这种地方,辛词用说话表现,汪诗用动作表现,可谓异曲而同工。又,第二句用辛弃疾《破阵子》词中“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成句,浑然再现了一个报国无门的志士形象。只是此诗再缀以“泪痕深”三字,显示了一个宫廷乐师在亡国之后的心理状态,已不能和当年的辛弃疾相比了。
颔、颈两联,一叹知音少,一抒故乡情,既应题,表明只有王昭仪方能引为知己,又以家乡之思暗寓亡国之痛,显示出作者的创作意图。据《上谷郡图经》,黄金台在今河北易县东南十八里,燕昭王置千金于其上,以延天下士,遂以为名。又,《乐府诗集》卷四五引《乐苑》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颔联前一句说空有黄金之台,后一句说枉调碧玉之歌,反复陈述的既是作者同王清惠在元大都的孤寂处境和悲怆情怀,又含有他们洁身自好,不与元人贵族和宋室降巨们为伍的坚贞节操。颈联先写秋风中颤抖的“万叶”,衬托别梦不成,再用孤灯夜雨衬托归息难禁—-自然,这里的“故乡心”表达的仍是对宋室的追念。写法上,前两句用典故直抒胸臆,后两句用环境反衬乡心,手法变化,效果极好。
末联故意宕开,由抒情转入写景,用梧桐雨、劲气构成凄切悲凉的意境,为上文中已经酝酿出来的感情设计了大自然的深沉回响,因而使作者的“浓”愁有充溢寒空、侵凌肌肤之势。
李压林《湖山类秘》说:“吴友汪水云出示《类稿》纪其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艰关愁叹之状备见于诗。微而显,隐而彰,哀而不怨,歌欺而悲,甚于痛哭。”徽”与“湿”, 隐与彰,本来是互相对立的,但水云(元量号)独能把它们和谐地统一起来,形成自己特殊的艺术风格。就这首诗而言,其中“少知己分”、“空好音护”、“孤馆梦”、“故乡心”等等,几乎可以说是千百年来被文人学士们唱烂了的陈词,因而人们可能误认它是一首等闲之作—这是此诗 “显”与“彰”的一面。但如果知人论世,稍作进一步的考察,那么汪元只要愿意攀附元朝新贵,则“黄金台”必不甚远,故乡也可“荣”归,由此又可断定这首诗中的知己之叹、故乡之思绝不能作通常意义来理解——这又是此诗‘隐”与“微”的一面。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