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四句以浑灏之笔写潼关形胜,就潼关河亭展开粗线条的描绘;“橹声”二句收诗人思绪于眼前,将视线放在河亭四周;最后两句由亭下满目东去的波涛,写诗人心中升起的无穷感慨。此诗以景起,以情结,起势雄健,结语惨然。
诗的前四句以浑灏之笔写潼关形胜。“重岗如抱岳如蹲”一句造境雄奇挺健,“抱”、“蹲”二字勾画潼关一带山峦面貌,将西岳华山雄镇潼关的独尊传神地描摹出来,与杜甫诗句“西岳崚.竦处尊,诸峰罗立似儿山孙”(《望岳》)同为传神妙笔。这第一句从潼关附近山岳的垂直空间下笔,给人以峻峭之感。“屈曲秦川势自尊”,由横向空间承接上句,潼关诸山曲折起伏,拱卫关中,形成天然屏障,自古以来,许多帝王凭借此处险峻,建金城千里,为帝王之业。战国末年,七雄逐鹿,商鞅说秦孝公“拒河山之固,东向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史记·商君列传》),秦国借着关中地利一统天下。杜甫在《秋兴八首》中曾称“秦中自古帝王州”,可见秦川地形确有至尊之势。薛逢在这里巧妙地化用前人语句,将秦川帝居的尊严与潼关天险联系起来,更突出了潼关的山河形胜。
“天地并工开帝宅”,写秦中之“尊”,作为帝居的秦川山河,是天造地设,天地同力开辟出来的,它的险峻,决非区区人工雕琢所能为之的,这句驱天地于笔端,很能见出诗人的气魄和诗才。“山河相凑束龙门”,笔力不减出句。龙门,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与陕西韩城县东北之间,此地两岸峭壁对峙,形如阙门,黄河流至此地,因河床变窄,水流湍急,气势壮阔。相传大禹治水,导河积石于此,故又称禹门。龙门景象,非潼关河亭之可望,为了写出“天地并功开帝宅”的自然壮观,作者凭借想象用一“凑”字,一“束”字,写出万壑群山与黄河同赴龙门的景象,以陡健之笔将龙门峡谷,千岩如奔,水流激射写得逼真,使人如临其境,闻其声,见其势,奇险吓人。这句与杜甫“群山万壑赴荆门”(《咏怀古迹五首》其三)写长江气势的雄奇壮丽同工。首二联就潼关河亭展开粗线条的描绘。
诗人在这四句诗中,融时空为一体,而具体又以空间形式设置意象,在空间意象后面,潜藏着以潼关为屏障的秦中帝业发展史,这种潜伏的时间意识,为尾联抒情留下伏笔。
“橹声呕轧中流渡,柳色微茫远岸村”二句,收诗人思绪于眼前,将视线放在河亭四周。正当诗人伫立潼关河亭,沉浸在潼关形胜与秦中帝尊的冥想之际,“呕轧”一声橹响,将他惊醒,觅声望去,只见一叶扁舟中流横渡,在它的背后是柳色茫茫的远岸,和依稀可辨的村庄。这两句诗,以淡墨描出一个宁静莽远的场景,与首二联雄伟惊险境界恍如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隐隐传达出诗人冥想初醒时那种茫然的心情。
“满眼波涛终古事,年来惆怅与谁论”,由亭下满目东去的波涛,诗人心中升起无穷感慨。山河形胜终古如斯,人间盛衰之事,却如眼前波涛一去不返,即使是声势煊赫的秦皇汉武,他们辉煌的帝业,也成为古事,一去不复返。诗人想道:自己一介寒士,宦途落魄,岁月蹉跎,近年来心中出现的那股人生之谜难以解释的怅惘情绪不觉泛起,而在自己悲惨的生活中,此情可与谁诉?
此诗以景起,以情结,起势雄健,结语惨然。在写景向言情的渐次过渡中,情绪逐渐低沉,最后以世无知音,难论惆怅绾束。这种情绪的起落,除去外界景物的影响,更主要受诗人长期受人排贬,不得意于世的心情影响。史载薛逢与沈询、杨收、王铎等人同年进士,而薛逢最有才华,然诸同年相继作了宰相,薛逢却沉沦下僚,故言辞激烈,得罪当权者,一生抑郁寡欢而卒。这种身世之感,在潼关形胜之中被激发出来,一时豪情,最终被惨淡的心事冲淡,故酿成情绪的大起大落。
这首诗写的是初夏风景,文字通俗易懂,而构思上却独具匠心。
诗人选取了黄莺、桑树、蚕三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意象,又把三者巧妙串连在一起,上承下启,前呼后应,构成一个严谨有序的艺术整体。就在这幅通俗、浅显的乡土风情画中,诗人寄托了他浪迹江湖、一事无成的悲哀。所谓“我行不记日,误作阳春时”、“蚕老客未不”,言下之意是阳春已过,初夏来临,而自己大业未就,虚掷光阴,空度岁月。
正是桑间黄莺的啼鸣惊醒了诗人,时临收获的季节,应当珍惜年华,不能再作无目的漫游了。但是,驱马向前,扪心自问,前途是如此渺茫,令诗人倍感悲凉,尾联收笔联系深层的现实,而表达的情感正是一种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思想情绪,其中也含有羁旅的愁苦以及对家乡的思念之情。
全诗先扬后抑,借景抒情,将情与景交融在一起,体现了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博大情怀。
这首词的上片写景言触目所及无非凄凉之景,烘托送别愁苦气氛,下片用递进句法,层层深入地写离愁。全词曲折含蓄,意境深远。
词的上片写送别。第一句写景。“衰草残阳” 四字,既写出送别时的凄清景色,又暗示出送别的时间与节令,即秋天的一个傍晚。“三万倾”写范围之广,言触目所见无非凄凉景色,烘托出送别时的愁苦气氛。“不算” 二句写辛祐之只身漂泊在外。但话说得既婉转又艺术。意谓您虽只身在外但算不上身世飘零,倒像孤鸿缥缈欲仙,清静幽雅,把愁苦的气氛稍微冲淡一下。“几许” 二句写别后情况。“凄凉” 而言“几许”,可见其愁并不太重。“ 须痛饮”三字,谓只要痛饮,便可消除离愁别苦。柳永《雨霖铃》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待外”句似从柳词化出,谓明早江头,行外自会醒来,愁也没了。这两句看似轻描淡写,其实是精心结构,饱含着作者对祐之弟深切的关怀之情。
词的下片写离愁,采用了层层递进的手法。第一句写离苦。意谓“会少离多”,从两鬓上可以察知。因为“外言头上发,总向愁中白”,是离愁把外折磨得两鬓苍苍了。“万里” 二句写病苦。“万缕千丝”紧承上句明写发乱,实写愁重。“何况”句使用递进句式,盲新来患病,怕难以相见,更加重了离别之苦。“不是”二句写由此引起的其他愁恨。言离愁犹可整顿,而国恨家愁就无法排遣了。作者不说家国之愁而言“其他恨",就多了一层曲折。下片五句三层,一层比一层深入,而结句又以含蓄手法出之,意在言外,更耐外寻味。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