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清代的诗论家陶虞开在《说杜》一书中指出,杜集中有不少“以诗为画”的作品。这一首写于成都草堂的五言绝句,就是极富诗情画意的佳作。诗一开始,就从大处着墨,描绘出在初春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浣花溪一带明净绚丽的春景,用笔简洁而色彩浓艳。“迟日”即春日,语出《诗经·豳风·七月》“春日迟迟”。这里用以突出初春的阳光,以统摄全篇。同时用一“丽”字点染“江山”,表现了春日阳光普照,四野青绿,溪水映日的秀丽景色。这虽是粗笔勾画,笔底却是春光骀荡。
第二句诗人进一步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芳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因为诗人把春风、花草及其散发的馨香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所以通过联想,可以有惠风和畅、百花竞放、风送花香的感受,收到如临其境的艺术效果。在明丽阔远的图景之上,三、四两句转向具体而生动的初春景物描绘。
第三句诗人选择初春最常见,也是最具有特征性的动态景物来勾画。春暖花开,泥融土湿,秋去春归的燕子,正繁忙地飞来飞去,衔泥筑巢。这生动的描写,使画面更加充满勃勃生机,春意盎然,还有一种动态美。杜甫对燕子的观察十分细致,“泥融”紧扣首句,因春回大地,阳光普照才“泥融”;紫燕新归,衔泥做巢而不停地飞翔,显出一番春意闹的情状。
第四句是勾勒静态景物。春日冲融,日丽沙暖,鸳鸯也要享受这春天的温暖,在溪边的沙洲上静睡不动。这也和首句紧相照应,因为“迟日”才沙暖,沙暖才引来成双成对的鸳鸯出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是那样悠然自适。从景物的描写来看,和第三句动态的飞燕相对照,动静相间,相映成趣。这两句以工笔细描衔泥飞燕、静睡鸳鸯,与一、二两句粗笔勾画阔远明丽的景物相配合,使整个画面和谐统一,构成一幅色彩鲜明,生意勃发,具有美感的初春景物图。就诗中所含蕴的思想感情而言,反映了诗人经过“一岁四行役”、“三年饥走荒山道”的奔波流离之后,暂时定居草堂的安适心情,也是诗人对初春时节自然界一派生机、欣欣向荣的欢悦情怀的表露。
这首五言绝句,意境明丽悠远,格调清新。全诗对仗工整,但又自然流畅,毫不雕琢;描摹景物清丽工致,浑然无迹,是杜集中别具风格的篇章。
其二
这是杜甫客居四川时写的一首抒情小诗,诗人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色彩明丽的春光图,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心中沉重的乡思。
前两句写景,第一小句写江水和水鸟,江水碧绿,衬托出鸟的羽毛更白,一个“逾”字,借衬托而显露其颜色。第二小句写山和花,一个“欲”字,由衬托更突出其姿态,把“江”、“鸟”、“山”、“花”四种实物涂上一层碧绿、青翠、莹白、绯红的油彩。景色清新,沁人心脾,充满动感。
后两句笔意一转,抒发感情,第三小句写春景物虽好,但已匆匆飞逝,触景生情。并着力地勾出了第四句“何日是归年”。春归人未归,沉沉的伤感,缕缕的分愁,一笔涌出,发自心灵深处。言已尽而意无穷,使人置念不已。
本诗的艺术成就,首先是情景交融。其中第一、二句写景,三、四句抒情,以景寓情,情深意长。其次是以叙景寄乡思。在春光融融的一片暖色中,本可因物而喜,却透露出诗人的怀乡愁思。言婉意深,独具风致。
这首诗托物言志,以红梅傲然挺立的品格,抒发了自己达观超脱的襟怀和不愿随波逐流的傲骨。
首联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红梅迟开的原因。诗人抓住红梅不畏严寒,在百花过后的冬季才开放这一特点,把红梅比拟为一位内心世界感情十分丰富细腻的美人,它迟迟开放的原因,是因为”怕愁贪睡”,它为什么而怕愁贪睡呢?是因为担心自己象冰一样晶莹美丽的容貌,会不合世俗的时尚,因而以致于而怕愁贪睡;因此它想用贪睡来摆脱忧愁,所以才不与其它百花一样同时开放,而是”独开迟”。因为害怕忧愁而贪恋睡觉,所以才迟迟地独自开放,这都是因为担心自己玉洁冰清的美丽容貌会不合时宜的缘故啊。
颔联则是说在诗人心中,梅一般是玉洁冰清的白色,偶然出现浅浅的象桃杏般的红色,这是红梅因 “怕”、“恐”,而故意妆扮出的一种从众的姿态。所以,一个“故”字,表明红梅之所以如此,是有一种被迫的意味在内,是为了和谐入俗的缘故。然而红梅不畏霜雪的本质是不会因此改变的。梅花毕竟是梅花,依然保存其特有的品格:“尚余”二字用得绝妙,既无心显露,又无可掩饰。在诗人心中,梅就是梅,无论妆成何色,与“桃杏”截然不同。颔联两句将迟起美人与梅融为一体,可见诗人咏物本领之高妙。虽然故意妆扮出了一点浅浅粉红般的桃杏颜色,但是红梅的枝条还是保持了经受霜雪考验后孤独而细瘦劲挺的姿态。
颈联对红梅的内心世界作了进一步的深入探究。意思是梅花外表上虽然呈现出了粉红的桃杏色,但那不过是它刚喝过酒,是“酒晕”浮上了“玉肌”的缘故。因为梅花的内心是喜寒的,它的本质是高洁的。“未肯”,二字表示出了梅的孤傲品格。己经适应了寒冷的心,不愿意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展示自己的美态;显露出来的一点点浅红的桃杏色,那只不过是酒后泛起的红晕无来由表露在美人玉脂般的面容上罢了。
尾联中“绿叶与青枝”:苏轼《志林》卷十说:若石曼卿《红梅》诗云:“认桃无绿叶,辨杏有青枝”,此至陋语,盖村学究体也。”苏轼的意思是批评石曼卿的《红梅》诗,只从“无绿叶”和“有青枝”这一点上来,分辨红梅与桃,杏的区别,确实太简单、太乏味了。这是专求形似,而没有抓住红梅的神韵所在,所以苏轼讥之为“至陋”的“村学究体”。尾联是诗人对前人写梅花的误区发议论。认为认识梅花须从梅花独有的“梅格”,即喜寒凌霜的内在品格或内在精神,来品评。老诗人不懂得梅花的品格所在;怎么能够只从外表有无绿叶与青枝来分辫梅花和桃杏呢?
刘禹锡在仕途上可谓一波三折,但在政治上、人格上,却是一位不妥协的斗士,是一个硬骨头。公元805年(唐顺宗永贞元年),正是诗人春风得意的时候,王伾、王叔文、韦执谊等人在新即位的顺宗李诵支持下进行政治革新,实施一系列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措施。刘禹锡深受王叔文的器重,积极参与谋议,并担任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协助杜佑、王叔文管理财政,成为革新集团的重要成员。改革触及了一大批权贵人物的利益,他们疯狂反扑,仅五个月后,“永贞革新”遭到失败,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到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召回长安,诗人看到一批趋炎附势之徒,不可一世,提笔写下了《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讽刺诗,又触怒了权贵,再度遭贬,贬连州刺史,转夔、和二州。又过了十四年,到公元826年(唐敬宗宝历二年)才被召回,又挥笔写下了《再游玄都观》,宣称“前度刘郎今又来!”诗人的硬骨头精神令人敬佩。这首《咏史(其一)》就是诗人这种精神的真实写照。
“骠骑非无势,少卿终不去。”这两句充分肯定任安的不趋奉权贵的可贵精神。诗中的“骠骑”,古代将军的名号。指汉代骠骑将军霍去病。“非无势”,并非没有权势,意谓权势显赫;“少卿”,任安,字少卿,曾任大将军卫青的属官。褚少孙在《史记·田叔列传》后面补叙任安事,载武帝语:“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活之。”后死于北军护军使者任内。“终不去”,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卫将军)。诗人在这里运用了对举的方法来叙事。上句写霍去病,称其官职而不称名姓,说道霍去病的官位显赫,接着用双重否定的词句,进一步写出霍去病的权势很大。在一般情况下,一般世俗之人,如蝇逐臭,改换门庭,纷纷投靠骠骑。可任安却不是这样。下句写任安,称其字而不呼其名,字里行间有一种亲切感,充满着敬重之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霍去病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年轻时跟随大将军出击匈奴,后来独自领兵出战,取得赫赫战功,深得汉武帝信任,跟随他出征的军官都封侯拜将。后来,汉武帝“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定令,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举大将军故人门下多去事骠骑,辄得官爵,唯任安不肯。”诗人所写的就是这样一段事实。一般人读《史记》,一般都不太重视这一段的记载,都注意卫青、霍去病的立功封侯以及他们的贵幸,所谓“将军不败由天幸”。可诗人对这一段记载却十分在意,十分感慨。可以说,任安身上有诗人的影子在。
“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这两句是诗人的感慨。诗人说:如今的世道有如流水直下,只有我的心像中流砥柱一样,毫不动摇。句中的“剧”急剧,厉害的意思;“颓波”,大河决堤时从堤口奔泻而下的洪流;“砥柱”,山名,在黄河三门峡中。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山。”诗人回到现实社会中来,感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官场上更是如此,落井下石,互相倾轧。诗人的两次遭贬,就是最好的说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人对任安情有独钟,任安的这种行为,如今更是难能可贵。诗人把任安视为知己,他不向权贵屈服,永远不向邪恶势力低下那高昂的头。形势越是险恶,他越是坚强。“我心如砥柱”,是诗人的真心表白,是诗人与邪恶斗争的宣言。着实可佩可敬。
这首诗借史说话,抒发感慨,将叙事、议论、抒怀融为一体。《史记》中短短的一句话,诗人撰写成一首诗,运用白描的手法,娓娓道来,既赞扬了任安,又表道了心志,感情强烈,志向坚定,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
“贾生道王道,卫绾工车戏,同遇汉文时,何人居高位?”刘禹锡的《咏史》(其二)别出心裁,让人有深远的回味与联想。晚唐时宦官擅权皇权旁落,朝廷用人唯宦官之喜好,道于治乱之士无不痛恨,宦官亦忌惮正直之朝臣,所用之人大多无能之辈,戏嘘之人。这首诗是他的早年之作,诗中流露出了对朝庭用人制度的不满和怀才不遇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