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散文借记河墅之景,颂扬隐居山林,高洁不污的河墅主人——他的老师潘木崖先生。思想内容十分可取,艺术手法独具特色。
文章分为三段,首段记游写景,中段议论抒情,最后统括全篇,卒章显志。外在形式与思想内容高度统一,实为桐文讲究“义法”之范文。文章“因声求气”,造句上以四言为主,杂以三,五、七言,既有古歌行韵味,又有韩柳遗风,音律俱佳,字句传神。如第一段写河墅眭境,文笔清新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开头两句:“江北之山......多有园林池沼之胜。”是闲大写意的笔法把桐城河山和盘托出,有如登高鸟瞰,全景尽收眼底。接着避虚就实,去粗取精,细描木崖住宅环境,如“出郭循山之麓......是为潘氏之墅。”如此由表及里,精雕细刻,还嫌语不惊人,又“升高而望”,用远景烘托渲染,如“平畴苍莽,远山回合,风含松间,响起水上。”近于泼墨。翘首远望,景色错落,十分开阔壮观;侧耳静听,风啸水吼,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之声写得渐沥萧飒,奔鹃澎湃,可听,可感,可见。至此,大丈夫不遇于时的安适生活环境描画得美不胜美。先秦的哲学家荀子在他的《乐论》中说:“不全不粹不胜美。”看来,戴氏对前人的这个美学观念是心领神会的。他在描写河墅时,既丰富地全面地表现自然环境,又去粗取精,经过锤炼、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自然环境,难爱是很大的。“全”和“粹”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远望求“全”,不近观颐“粹”,是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反映“全”,又容易走上抽象的'臣式主义的道路。
《河墅记》的写作,求全而不失粹,确切地说,是概“全”以精“粹”。如果我们再将第一段把玩一番,我们就会发现戴氏笔下的河墅,如同一幅出神入化的“龙图”,云中虽只露出一鳞一爪,然而全貌宛然可见。戴氏把握“全”与“粹”的关系如此之娴熟,自然得益于桐文的“义法”之说。因为桐城古文义法本身就有两种意义:“就文之整体言之,则包括内容与形式的调剂,而融合以前道学家与古文家之文论。就文之局部而言之,即专就学文方式而言,则又能融合秦汉派之从声音证人以摹拟昔人之语言,与唐宋派之从规矩证人以摹拟昔人之体式”。中国的山水散文萌芽于两晋,产生于南北朝,鼎盛于唐宋,戴名世继承了前人记游记景的散文传统,模山范水,体物图貌,技巧很高,为桐城散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篇散文还不同于当时士大夫娱情山水的闲情逸致,风雅倜傥之作,戴氏在这篇文章中弃铺陈擒藻之常法,求淡描点画之奇功,其目的在于债河墅之美,赞颂河墅主人潘木崖光明峻洁的人格和独立不群、不同世俗的高尚品质。潘先生应试不第后,从科场回到山庄,托怀玄胜,远咏老庄,过上清淡、闲适、幽雅的生活,与世俗之徒断绝了来往,这也是戴氏所倾慕的。在他看来,介人迫名逐利的官场,“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既然科场失意,弃绝了入仕的念头,“结庐在入境,而无车马喧”,有何不好。
他在文章的第二段中的议论,情绪激昂,气势恣纵,他为先生的际遇鸣不平,矛头直指贻误人才的科举制度。如“夫科目之贵久矣,天下之土莫不奔走而艳羡之,中于膏盲,人于肺腑”,寥寥数笔,使那些追名逐利的官迷丑态毕现;而“犹然山泽之瘤,混迹于田夫野老,方且乐而终身”,则赞扬了潘木崖不为利禄所诱惑的高洁风貌。“其失者未必其皆不才,其得者未必其皆才也。”持论公允,爱憎分明,作者在描写这种超脱尘俗的河墅之中,也流霡了磊落不平之气,深化了自己的思想。
最后“小于怀遁世之恩久矣,方浮沉世俗之中,未克遂意”,升华了文章的主旨。作为一个封建知识分子不逃避现实,为将胸中书数百卷形成文字而奔走四方,历岁逾时而不罢手,单就这点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