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词的上片泛咏福州西湖。起句写其吟咏之苦。《墓志》谓其诗“钩章稽句,掐擢肠肾”,每个字都出以苦思。此处以东野自喻,言其吟咏西湖,字斟句酌,和孟东野一样刻苦。水仙桐在杭州西湖。“想钱塘”三句先把福州西湖幻化作杭州西湖,然后由杭州西湖联想到水仙祠,再由水仙祠联想到杭州之士在水仙祠前向风流处士,“一盏寒泉饯秋菊”的情景。“更忆”三句写福州西湖之小孤山。言其同江西彭泽县北长江岸边的小孤(姑)山一样,同负盛名。它沐浴在万顷碧波之中,浪士出,烟士藏,一色空濛,而它那“望断彭郎欲嫁”的神色,更令人难以描画。在这士,作者使用拟人手法,简直把小孤山似仙非仙,空濛灵秀的景色写绝了。“谁解”三句运用《子虚赋》和《上林赋》的有关材料和典故,并以司马相如自喻,言福州西湖,浩渺宏大,气吞云梦,要把它写出来,还要请《上林赋》那样的高手,才能把它王者之气写出来。在这士,作者使用了“想”、“忆”和“谁解”三个动词,把他对西湖人文景观、小孤山以及西湖气吞云梦的气势联系在一起来写,显得层次分明,而构思又极严密。
词的下片写作者对福州西湖的爱怜。这士有两个对比。一是家乡之思同西湖之爱的对比。“鸡豚”三句写作者的家乡之思。言如今带湖春涨,山水之乐无穷,家乡的亲友望其回乡,“鸡豚燕(宴)春秋”,以叙阔别之谊。接下去三句写其对福州西湖的爱。他爱福州西湖三万顷琉璃般的水面,他喜欢卧在水亭烟榭之中,面对玉塔,于深夜之中,欣赏湖水的微澜,以慰藉自己那颗受伤的心。在句首着以“爱”字,使之同乡思形成鲜明对比,从而突出了他对福州西湖的爱高于乡思之意。二是为西湖吟诗同处理公务的对比。唐代诗人孟郊,四十六岁登第后,被任为僳阳尉。在任不事曹务,常以作诗为乐,被罚半俸。作者虽没不事曹务,但他在结尾四句却说,他要写诗吟咏福州西湖,碰上了强劲敌手,要像谢灵运当年西堂思诗那样做一个获得“池塘生春草”之类名句的好梦,“雁鹜如云休报事”,以免惊扰我“觅句”的努力。这样写,既照应了开头,又使吟诗同理事形成鲜明对比,再次突现了他对西湖之爱高于其他之意。这样通过两层对比,便把他游西湖、咏西湖、爱西湖之意充分表达出来,圆满地表达出了本词所要吟咏的主题。
诗人只身北去,对广陵的亲故怀着极为深沉的感情。但这种感情,表现得颇为含蓄。读者从诗中感觉到的,诗人并没有直接说出来,只是摄取了眼前景物,淡墨点染,构成一种凄迷的气氛,烘托出一种执着的情感。
诗的前两句画出暮色中空荡荡的淮河,诗人欲行而踟蹰的情态,描绘一种空旷孤寂之感。接下去,茫茫楚天挂上了霏霏雨幕,远处山寺又传来一声接一声悠长的暮钟,寂寞变成了凄怆,羁旅之情更为深重。有了这样浓郁饱满的感情积蓄,五六两句才轻轻点出“离思”二字,像凄风偶然吹开帷幕的一角,露出了诗人憔悴的面容。按说诗写到这里,应直接抒写离思之情了,然而没有。诗人还是隐到帷幕后面,他只在迷蒙雨幕上添一只疾飞的伶仃小鸟。这小鸟,从“独”字看,是失群的;从“下”字看,是归巢的;从“东南”二字看,是飞往广陵方向去的。既是失群的小鸟,睹物及人;既是归巢的小鸟,它尚且有一个温暖的窠巢,读者很容易为诗人兴“断肠人在天涯”之叹。既是飞往广陵方向的小鸟,诗人的心也在跟着它飞翔。而且,鸟归东南,离巢愈近;人往西北,去亲愈远。此情此境,诗人难堪,读者也为之凄恻。因此,读者自然而然地与诗人同时发出深沉的一问:“广陵何处在?”这一问,怅然长呼,四野回响,传出了期望回答而显然得不到回答的曲曲苦情,写出了想再一次看见亲故而终于无法看见的心理状态。而正在此时,声声暮钟,不断地、更深沉更晌亮地传到耳边,敲到心里;迷蒙雨雾,更浓密更凄迷地笼罩大地,笼罩心头。于是,天色更暗淡了,心情也更暗淡了。
这诗写离别之情,全用景物烘托,气氛渲染。诗中景物凄迷,色彩黯淡,钟声哀远,诗人把自己的感情藏在轻纱帷幕后面,触之不能及,味之又宛在。且这种感情不仅从一景一物中闪现,而是弥漫全诗,无时不在,却又无处实有,无时实在,使诗具有一种深远的意境,深沉的韵致。
本诗是作者在宣州谢朓楼上的饯别之作。诗人感怀万千,既满怀豪情逸兴,又时时掩抑不住郁闷和不平,感情回复跌宕,一波三折。语言明朗,似脱口而出,音调激越高昂。
此诗发端既不写楼,更不叙别,而是陡起壁立,直抒郁结。“昨日之日”与“今日之日”,是指许许多多个弃我而去的“昨日”和接踵而至的“今日”。也就是说,每一天都深感日月不居,时光难驻,心烦意乱,忧愤郁悒。这里既蕴含了“功业莫从就,岁光屡奔迫”的精神苦闷,也融铸着诗人对污浊的政治现实的感受。他的“烦忧”既不自“今日”始,他所“烦忧”者也非止一端。不妨说,这是对他长期以来政治遭遇和政治感受的一个艺术概括。忧愤之深广、强烈,正反映出天宝以来朝政的愈趋腐败和李白个人遭遇的愈趋困窘。理想与现实的尖锐矛盾所引起的强烈精神苦闷,在这里找到了适合的表现形式。破空而来的发端,重叠复沓的语言(既说“弃我去”,又说“不可留”;既言“乱我心”,又称“多烦忧”),以及一气鼓荡、长达十一字的句式,都极生动形象地显示出诗人郁结之深、忧愤之烈、心绪之乱,以及一触即发、发则不可抑止的感情状态。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两句突作转折:而对着寥廓明净的秋空,遥望万里长风吹送鸿雁的壮美景色,不由得激起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这两句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幅壮阔明朗的万里秋空画图,也展示出诗人豪迈阔大的胸襟。从极端苦闷忽然转到朗爽壮阔的境界,仿佛变化无端,不可思议。但这正是李白之所以为李白。正因为他素怀远大的理想抱负,又长期为黑暗污浊的环境所压抑,所以时刻都向往着广大的可以自由驰骋的空间。目接“长风万里送秋雁”之境,不觉精神为之一爽,烦忧为之一扫,感到一种心、境契合的舒畅,“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也就油然而生了。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两句承高楼饯别分写主客双方。东汉时学者称东观(政府的藏书机构)为道家蓬莱山,唐人又多以蓬山,蓬阁指秘书省,李云是秘书省校书郎,所以这里用“蓬莱文章”借指李云的文章。建安骨,指刚健遒劲的“建安风骨”。上句赞美李云的文章风格刚健,下句则以“小谢”(即谢朓)自指,说自己的诗像谢朓那样,具有清新秀发的风格。李白非常推崇谢朓,这里自比小谢,正流露出对自己才能的自信。这两句自然地关合了题目中的谢朓楼和校书。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两句就“酣高楼”进一步渲染双方的意兴,说彼此都怀有豪情逸兴、雄心壮志,酒酣兴发,更是飘然欲飞,想登上青天揽取明月。前面方写晴昼秋空,这里却说到“明月”,可见后者当非实景。“欲上”云云,也说明这是诗人酒酣兴发时的豪语。豪放与天真,在这里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这正是李白的性格。上天揽月,固然是一时兴到之语,未必有所寓托,但这飞动健举的形象却让读者分明感觉到诗人对高洁理想境界的向往追求。这两句笔酣墨饱,淋漓尽致,把面对“长风万里送秋雁”的境界所激起的昂扬情绪推向最高潮,仿佛现实中一切黑暗污浊都已一扫而光,心头的一切烦忧都已丢到了九霄云外。
“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比喻是奇特而富于独创性的,同时又是自然贴切而富于生活气息的。谢朓楼前,就是终年长流的宛溪水,不尽的流水与无穷的烦忧之间本就极易产生联想,因而很自然地由排遣烦忧的强烈愿望中引发出“抽刀断水”的意念。由于比喻和眼前景的联系密切,从而使它多少具有“兴”的意味,读来便感到自然天成。尽管内心的苦闷无法排遣,但“抽刀断水”这个细节却生动地显示出诗人力图摆脱精神苦闷的要求,这就和沉溺于苦闷而不能自拔者有明显区别。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李白的进步理想与黑暗现实的矛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无法解决的,因此,他总是陷于“不称意”的苦闷中,而且只能找到“散发弄扁舟”这样一条摆脱苦闷的出路。这结论当然不免有些消极,甚至包含着逃避现实的成分。但历史与他所代表的社会阶层都规定了他不可能找到更好的出路。
李白的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精神上经受着苦闷的重压,但并没有因此放弃对进步理想的追求。诗中仍然贯注豪迈慷慨的情怀。“长风”二句,“俱怀”二句,更象是在悲怆的乐曲中奏出高昂乐观的音调,在黑暗的云层中露出灿烂明丽的霞光。“抽刀”二句,也在抒写强烈苦闷的同时表现出倔强的性格。因此,整首诗给人的感觉不是阴郁绝望,而是忧愤苦闷中显现出豪迈雄放的气概。这说明诗人既不屈服于环境的压抑,也不屈服于内心的重压。
全诗如歌如诉,情感起伏涨落,韵味深长,一波三折,章法腾挪跌宕,起落无端,断续无迹,语言明朗朴素,音调激越高昂,达到了豪放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