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生动地描绘了江南农户全家总动员插秧的情景;田夫、田妇、大儿、小儿各有分工,拔秧、抛秧、接秧、插秧,紧张忙碌而秩序井然。前四句,纯用描写手法,极富表现力。后四句宛若一组特写镜头,绘形绘声。全诗写得新、奇、快、恬,充分体现了诚斋体的风格。
由于这首诗着力写雨中抢插稻秧,所以作者也不怠慢,开篇便动手“插”了起来:“田夫抛秧田妇接,小儿拔秧大儿插。”这分工何等明确,何等精细。拔秧活轻,小儿干,接秧也轻,田妇干;比较起来,抛秧插秧活重,田夫和大儿干。“抛”、“接”、“拔”、“插”,四个动词,准确具体。尤以“抛”字最妙,活画出秧束雨中飞舞的情态。只两句,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跃然纸上。
三、四两句进一步点明雨中抢插。“笠是兜鍪蓑是甲,雨从头上湿到胛。”从句中不难领会春雨之密、之急、之大,否则,不至于从头上流入脖颈并沾湿肩膀。以“兜鍪”和“甲”分别比喻“笠”和“蓑”,充溢着一股火药味儿,正暗示抢插稻苗无异一场紧张的战斗。
五、六两句“唤渠朝餐歇半霎,低头折腰只不答”,前句是个无主兼语句,“唤”的主语没有写出,按诗意应是位老妪或老翁。后句是个无主连动句,按诗意,主语应是“大儿”,还极可能包括完成了本职活茬的田夫、田妇和小儿。一家人干活绝无唱过一口便袖手看戏的道理。老人来叫他们吃早饭,(抢插何其早,自在其中),让他们歇那么小小一会儿,却无人动作,无人答话,似乎对田埂上的呼唤置若罔闻,连抬头看一眼的工夫也没有。不如此,便写不出抢插的紧张程度。
结句“秧根未稳莳未匝,照管鹅儿与雏鸭”似乎是田夫对送饭老人的回答:“您瞧这稻苗还不栽稳,再说这块田还没插完,您把饭放这儿,我们呆会儿就吃,您得赶紧回去照看好那帮鸡鸭鹅们,它们要来到田里,可就糟了。”
此诗可分为三个部分,前面六句是第一部分。两位驾车的少年(由歌者所扮),在长安的狭窄小路上迎面而遇。路实在太窄了,谁也过不去,于是他俩就干脆停下车,攀起话来了。素不相识,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好谈。于是就面对酒宴上的主人夸起他家的声势显赫和无比豪富来。“君家”即“你的主人家”,“你的主人家是那么容易让人知道,知道后又是那么难以忘却”——这两句巧妙的恭维话,自然让坐在那里听歌的主人满心欢喜。这一部分可以算是引子,往下十八句,是第二部分。两位少年一唱一和,争着夸说主人家的种种富贵之状。“您家外部是黄金为门,内里是白玉为堂。”一金一玉,其建筑之富丽堂皇可知。“您家中是樽中酒常满,座上客常有,待客时,还有产于邯郸的美丽歌伎供驱遣献歌献舞。此时庭中桂树正在飘香,堂内华灯煌煌,照得通室明亮。”有酒有客,有美女有华灯,其权势地位、荣乐享受可知。以家僮身份出现的少年则说:“我家乃官宦之家,家中兄弟三人,别人不提,就说老二吧,他在朝中做侍郎,每当休沐日回家,一路上好不气派,马笼头全是黄金为饰,道路生光;路旁观者如云,啧啧赞叹,挤满路旁。”有正面写,有侧面写,其显赫之势可知。再说到家情况:进得家门,左顾右盼,只见庭前池中一大群鸳鸯,双双对对排列成行;又闻家中所养白鹤,于东西厢发出噰噰鸣声。它们都在欢迎主人的归来。有禽则有池,其庭院之广大可知。这一段,分四层对这一豪富之家的富贵、气派、享受极意铺排渲染,以见其不同寻常,从而与上文“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的话相照应,以见言之不虚。至此,这位豪富在长安城中的权势、地位是如何,便不言而喻了。“大妇织绮罗”六句是第三部分,写家中三妇所为。“我主人家中三子各有一妇,大妇、中妇长于织作,能织绫罗绸缎。小妇另有所长,一到全家团聚之日,便以鼓瑟来为全家助兴。”“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二句有双重含义,一是承小妇挟瑟说,是转述小妇语:“请公公高堂安坐(当然也包括家中其他成员),听我奏一曲。”这层意思显得亲切风趣,气氛活跃。二是借此语兼而表白歌者自己奏曲献歌的心愿。丈人,从前一层意思说,是称公公,从后一层意思说,是尊称主人。这一段写三妇之所为,以见这一豪富之家的家礼家风和家庭之乐,同时也暗示媳妇们能有如此才能,把家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则家中其他人员的才干,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六句,后代诗人多敷衍其诗意,形成了《三妇艳》等一系列新的乐府诗。
这首诗的重点在于对那位主人家的富贵享乐作铺排渲染,写得气氛热烈、生动夸张,笔法犹如汉代大赋,尽管没有佳句妙语,但其气势也足以打动和感染读者。这种玉堂金马的重叠堆积,正是汉代国力强盛的折光反映;而这种层层铺排、极力渲染的笔法,使诗歌充满着力度和厚度,这也正是汉代民族力量浑厚、民族精神旺健的反映,从中读者可以形象地感受到汉代被称为封建社会之“盛世”是信然不诬的。这,就是此诗所具有的社会认识价值。它和《东门行》、《妇病行》等反映贫苦人民生活的乐府诗一样,都是后人了解汉代社会真貌的不可缺少的媒介。
岑参首次出塞,写过许多报绘边塞生活,抒发怀乡之情的优秀作品。这首诗就是其中的一篇,写千里行军途中对故园的怀恋。
诗的首联写清晨行军图景。初赴边塞,千里行军,可记载的很多,诗人舍掉其他事物,仅从战马汗水落地,又踏成泥水这一细节写起,从而突出行军的急促和艰苦,描写是极真切的,没有切身的感受是写不出的。之后,诗人才又补写一笔;“朝驰几万蹄”,不仅点出时间:清晨,事件:行军,而且以“几万蹄”交代出形驰之远,与“朝驰”相映衬进一步突出行军之急切,同时把首句细节描写与长途行军这一巨大场景联系在一起。这两句仅从马蹄着笔写马,而赴边将士行军的急切和艰苦却已经表现很好了,似特写镜头,渲染急促格调,带起全篇。
诗的次两句回顾行军途中经历。“地角”、“天倪”都极言边塞之远,而“雪中”、“火处”则形成鲜明对照,写出边远行军途中气候变化的悬殊,从而用概括的笔墨为上文行军提供了一个特征十分突出的广阔背景。一“行”,一“宿”,概括了行军途中单调而又艰苦的生活,联系“朝驰几万蹄”一句,可知“宿”是多么的短暂,而“行”又是怎样的长久。如果说首句写的是次句的一个细节,那么首联所写的就不过是次联所泻的长途行军的一个极为普通的剪影了。至此鞍马风尘,餐风宿露的长途行军图景已写得十分突出。
在前四句描写千里行军的基础上,后四句转写远赴边塞的乡思。“塞迥”和“乡遥”承上文“地角”和“天倪”而来,是触动诗人情思的客观因索,“中”和“梦”都写诗人情怀,转得极为自然。而一“怯”、一“迷”又细致入微地写出了初出边塞的诗人对环境的陌生和畏惧,对故乡的梦绕魂牵而又难以归去。诗的最后两句写宿铁关西馆时的怀乡之馆:“哪知故园月,也到铁关西”,照应题目点出月夜和铁关。诗人宿于边塞,唯以望月寄托怀乡之情,而又不写自己望月,却反写明月有情伴随自己,从而使自己更添乡思,望的是“故园月”,想的是故乡情,把思乡之情写得很含蓄,很深切。
这首诗写塞上行军,从“胡朝至夜,层层归结到“宿”字上,既有细节描绘,又有场景概括。写乡思,既有直接点示,又以景物烘托,写得十分生动,也十分含蓄。全诗八句,前六句描绘出笼时情景与中情,最后才以景物暗示出“宿”字,结构较别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