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联先是抒发人生感慨,人越老,生活中乐事也越渐稀少。颔联写桥畔村头的集市风光,有桥畔莼丝担和村中小酒店。颈联则转写自然景观,选取的是最具有江南和初夏特征的风物。尾联以“郊行”应题以结束全篇。全篇无一“喜”“乐”等字眼,诗人欣喜之情却漫溢于画面之中,令人读之心醉神怡。
首联以抒发感慨的议论提起:人老了,感到生活中乐事不多。时间一年年地过去,眼下春天又完了。这两句诗,联系陆游的经历来看,不应视作叹老嗟卑的陈词。诗人有志难伸,被迫赋闲,光阴空逝,欲挽无由,当此之际,不会没有“战马死槽枥,公卿守和约”(陆游《醉歌》)的激愤,只是这首诗没有触着这方面的话题,因而出语平和罢了。不过,“容易”和“又”二语,还是约略透出了一丝感慨之情。
中间两联就承接“春归”二字落笔,具体展示初夏时分平水道上的景象。
颔联写集市风光:桥上莼丝担,路旁小酒店。陆游生于江南,对于其味深有体会,一个“滑”字,最能表现莼菜特色。桥头是过往行人必经之路,莼丝担停在桥头,可谓善于选择地址。从“压”字可见,担中莼丝数量不少。在这桥畔村头,酒店自然是少不了的。初夏时,豌豆、黄豆相继粒绽。江南村俗,带荚水煮,用以佐酒。村店中常可以见到用粗瓷碟子堆起几盘以招徕顾客。二句颇能表现时令特点与江南水乡的地方特色。
颈联转而写初夏自然风光:傍水林中,随风传来声声莺语。市上人家的园内,碧草如烟,蝴蝶翻飞。不说“莺语”、“蝶飞”,而说“莺语语”、“蝶飞飞”,动词叠用,情景热闹,读来更有亲切之感,表现了诗人的愉悦心情。时当初夏,郊行稍久,即感暑气侵人。于是诗人便取出单衣,在梧桐阴下站立片刻,换下了夹衣。“小立桐阴换夹衣”,是这首诗中最动人之句。诗人描绘了这一生活琐事,而换衣之处是历来以喻清节的梧桐之阴,则更增添了几分雅致。
诗写鹦鹉洲,开篇便从鹦鹉入手,“鹦鹉”二字一出,便顿觉颇难收束,只好一气贯注,旋转而下,到了第四句才略略顿住,然而诗已过了半篇。鹦鹉洲是江夏的名胜,原在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外江中。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李白《望鹦鹉洲怀祢衡》)的《鹦鹉赋》而得名。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历代诗人临江夏,大都描写鹦鹉洲。此洲在明朝末年逐渐沉没。现在汉阳拦江堤外的鹦鹉洲,系清乾隆年间新淤的一洲,曾名“补得洲”,嘉庆年间改名鹦鹉洲。这鹦鹉洲是因为祢衡的一篇《鹦鹉赋》而得名,并不是因鹦鹉来过而得名。那么李白诗开篇的“鹦鹉”看似实写,其实乃是代指祢衡,“江上洲传鹦鹉名”,主要是指《鹦鹉赋》,而不是专指这里来过鹦鹉,至少是一语双关,虚实并用。接下第三句还是一语双关,它化用祢衡《鹦鹉赋》中“命虞人于陇坻,诏伯益于流沙。跨昆仑而播弋,冠云霓而张罗”的句子,说鹦鹉已西飞而去。相传鹦鹉生长于陕西、甘肃两省交界处的陇山一带,如今,洲上已不见鹦鹉,那么,定是飞回陇山去了。言外之意是说祢衡在这里被杀。因此,诗人感到非常的惋惜:鹦鹉曾来过这里,为此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然而又西飞而去。鹦鹉飞走了,不在了,可那芳洲之上还碧树青青。情韵幽深,余味无穷,表现了诗人对祢衡的无限怀念。这四句诗气势流转自如,而又一唱三叹,绝不是对崔颢《黄鹤楼》的简单摹仿,它是诗人的艺术创造。其中字面的点染,双关语的运用,词语的重叠出现,设问的语重心长,同崔诗比较,既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有别具匠心之处。
五六两句诗意开始转折,转的过程中,又同第四句藕断丝连,接“何青青”三字,生动地描绘了鹦鹉洲上明媚的春光:远远望去,鹦鹉洲上,花团锦簇,水气缭绕,花之浓艳似云蒸霞蔚,轻烟笼罩;水之蒸腾成雾气上升,迷濛缥缈。烟花水雾,似花似雾,即花即雾,彼此迷离一片。一阵春风拂过,鹦鹉洲上如帷幕轻轻拉开,淡烟薄雾逐渐散去,可见洲上那嫩绿的兰叶、葳蕤纷披,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融融丽日、阵阵馨香,令人陶醉而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洲两岸的树树桃花临水盛开,如同朵朵红云,互相簇拥着、升腾着,像是被江岸和洲岸夹束在一起似的。微风中,桃花落英缤纷。飘荡在倒映着枝枝繁花的水面上。水中的,水上的,倒映的,飘落的,艳丽的桃花将晶莹明澈的江水染得像一匹绚烂夺目的锦缎,随着江波的起伏,一浪一浪地涌向岸边。然而,景色尽管明丽,却丝毫撩拨不起诗人的欢快之情,他依然沉浸在孤寂和悲苦之中。此时,诗人毕竟还是一位被流放过的“迁客”,眼前这一切生机勃勃的良辰美景跟他内心的索寞痛苦恰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好时光,烟花美景,都只是徒有。自己一生流离困顿,晚年蒙冤遭流放,更趋穷困,尽管内心还存在一种奋起搏击的暮年壮志,但终不免落花流水,悲愁难驱。面对如此芳洲,此时此地只不过是徒然纵目而已。“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景色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所注望的仍是“鹦鹉”,是那位和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祢衡。据陆游《入蜀记》载:“鹦鹉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诗人问道:如今,祢衡长眠地下,而长洲之上那一轮徘徊的孤月,又将清辉投射给谁呢?
诗写鹦鹉洲,实际上是在吊古伤今,怀祢衡而抒发自己的沉痛感慨。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和处境,会使他自然地将自己和祢衡联系起来,况且他平生倾慕祢衡,常以祢衡自比:“误学书剑,薄游人间。紫薇九重,碧山万里。有才无命,甘于后时。刘表不用于祢衡,暂来江夏;贺循喜逢于张翰,且乐船中。”(《暮春江夏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好友杜甫也曾以“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的诗句来称美他的才华。他在诗中也曾多次写到祢衡:“顾惭祢处士,虚对鹦鹉洲。”(《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并有一首《望鹦鹉洲怀祢衡》。《望鹦鹉洲怀祢衡》与《鹦鹉洲》两首诗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而《望鹦鹉洲怀祢衡》表现得比较平直、明朗;《鹦鹉洲》则深沉、含蓄。
前人评诗认为李白这首诗同另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是与崔颢《黄鹤楼》争高下的。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曾对此说过这样一段话:崔颢《黄鹤楼》,千古擅名之作。只是以文笔行之,一气转折。五六虽断写景,而气亦直下喷溢。收亦然,所以奇贵。太白《鹦鹉洲》格律工力悉敌,风格逼肖。未尝有意学之而自似。方氏所论还是比较切合实际。艺术不乏相互影响,但无论如何,像《鹦鹉洲》这样感情深沉,意境浑融的作品断不会是摹仿所能得到的。
李白这首诗属于拗体七律,它前两联不合律,后两联合律。汪师韩在《诗学纂闻》中曾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
正是它未完全合律,前人曾将此诗看作七古:“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毛先舒《辩坻诗》)李白现存七律共十二首,且大都如此,同整个创作比较,七律诗比较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或认为李白不善和不愿作七律:“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孙《诗筏》)“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或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这种种评价都缺乏公允,实际情况应该说是当时七律的发展现状决定的。李白所处的时代,七律尚未定型,因此创作难免不合律且数量少,不仅李白,其他人也多是如此。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对此曾有一段中肯的论述:
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矩步中,即用律亦多五言,而七言犹少,七言亦多绝句,而律诗犹少。故李太白集七律仅三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属对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如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然犹多写景,而未及于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藉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其后刘长卿、李义山、温飞卿诸人,愈工雕琢,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而七律遂为高下通行之具,如日用饮食之不可离矣。
由此可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后。这样,《鹦鹉洲》诸作不合律也就很自然了。
这两首诗传递了诗人无限复杂的感情,对兄弟的关爱之情充溢诗间。第一首写初得消息,怜弟而复自伤;第二首叙兄弟远离,而叹资生无计,不但兄弟两人难保,且家人命如悬丝。全诗语言精练,情感真挚,不事夸张与渲染,充分体现了杜诗的现实主义风格。
两首诗非常真切地道出了兄弟二人的手足之情,可以说句句是血,字字是泪。让人边读边为之心动。特别是最后四句,“不知临老日,招得几时魂”,“两京三十口,虽在命如丝”,从这诗句中,几乎能听到诗人的哀泣声,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渲染,这是诗人真实心情的写照。
历史造成了兄弟之间相隔千里的局面,从而,也垒成了兄弟之情的坚实台阶。与其说,诗人在开展对弟弟的关怀,不如说,诗的主题在于“消息”的描绘到底怎样才能尽情。在诗的启程之际,已有书信的铺垫,不一定有热烈的问候,但骨肉联系的桥梁令人放心。作为隐私的“消息”,可以在诗的放大镜前,转化为公共事件的考察,从而,在勾勒兄弟之情与展露时局变化之间找到共同点。他的回函可以只装下这两首诗,而不必用散文体的书札:这两首诗兼顾了确切读者与理想读者的需要——即使是他的弟弟打开信札读到它们,也不会嫌弃其中载有的危言耸听,按照他所理解的文化传统,他能接听到他的哥哥诗与信合二为一的决心,以及当初哥哥耳畔响起的种种天籁。简言之,作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弟弟定能理解诗人给诗下的一个定义:诗是信念。
信,可谓对生存的禀告与报答;而诗,不妨理解为人生的筹划与安慰。正因为凭借诗的广阔胸怀,他在一种私密的二人对话中勇敢地涉及政局的动态。他不仅是要求亲人分享或分担他对时局的敏感,而且他假定了这种敏感一经装入诗的怀抱,就会变成认知世界的能力,从而与广袤历史并驾齐驱,赢得不朽。由不得他在回复中介绍异乡趣闻或者对一只乌鸦的十三种观察方式,他提笔之际,抬眼望去,就是烽烟的缭绕,竖耳听去,那边就有不绝的涕泣。他要在三种诉求上谋取平衡点:一是诗的体制,二是作为信仰的答复,三是因时制宜地参与现实的认知。随着笔墨的铺展,“弟弟”作为这两首诗的确切读者的惟一性被稀释了,他意识到了他人目光正流连其中,渐渐地,措辞摆脱了对信的服从或服务,更多地听命于诗的理想或理想读者的召唤。其中作为支撑信息的兄弟之情在兼顾中体现出惜墨如金的效果。
于是,当他直接指明弟弟的懦弱时,看似一反常态,但依靠对偶装置——那种能迅速擦拭言辞锋芒的设施,他顺利地促成了懦夫形象的合理化及其对情义的有增无损的奉献。在“吾衰”的表白之余,“汝懦”不再是丝毫的贬抑,反而像撬起诗人形象的一根杠杆。承认二人之间的共性,拉拢了词与词之间的缝隙,同时,也合乎诗历来所倡导的一事与另一事相辅相成的审美原则。可以说,通过诗的铺排,“弟弟”的懦弱变成了“哥哥”呵护的义务,以及为了承担这一义务他开展的内心斗争,尤其是个体的懦弱被置入一种宏大的时代背景中,使得读者有理由相信造成一个人懦弱的起因来自外部世界,而非这个人的天性。
事实上,探讨人的懦弱、衰老,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也不容易谈出新意,不如当它们是时局在人身上形成的缩影,或者谓之诗人对生存时间的意识混淆了希望与怅望的边界,之后,借助诗的体制,他果断地从中摆脱出来,立即唤出两只鸟雀,擦着兄弟之情的古典波纹或者烽烟中隐隐约约的鼓点,飞跃了这一可能形成险情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