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诗人矛盾的心情。他自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增加,就能参透俗世,看透俗事,不会像潘岳那样多愁善感了,但是遇到“晚雨秋阴”的景象,依然难平心绪。
开篇两句,写傍晚秋阴、酒醉乍醒,客观条件(季节气候不佳、身体状况不佳)和主观条件(感时)都令诗人心情不能平静,从而为全诗定下了情感基调。
三四两句,写秋日风景,“黄花”“红杳”本是秋天里最具生命力的物象了,然而在诗人眼中,单一的黄花却远远构不成绚丽的色彩,而红色的杳子在风雨之中飒飒作响,如沙场鼓声,徒增秋日的肃杀之气。“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与“自从双鬃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两句中表现了诗人“心绪难平”。不妨回顾一下当时李煜为了超脱于皇位之争而筑室钟山读书,即位之后在北方的威压之下还是不改诗书歌舞之乐,即可了解其“背世”“厌俗态”的高雅之意;而对于丧子、亡妻痛苦的诗词咏叹,都是发生在面对北方军事威胁的背景之下,则读者于此又不难领会其“多情”背后的软弱无助当多愁善感的词人被推上君王的位置,在弱肉强食的乱世求生存的时候,大约应该都是李煜这种悲秋的样子:满怀恐惧,满怀凄惶直至在两鬓斑白中走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