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浅近自然的语言写景抒情,但琢磨很细,意脉完足,有一种亲切流畅的风格。首二句是欧阳修很得意的。据《苕溪渔隐丛话》引《西清诗话》,他曾对人说:“若无下句,则上句不见佳处,并读之,便觉精神顿出。”后人也说它“起得超妙”。这两句一果一因,语气连贯;次序上先以“疑”领起,引出对于“疑”的解释,因此显得有波折而不平板;另外,它还寓含着诗人在受贬谪时期待和失望的心情。所以,虽说是有如口语的句子,其实写得很讲究。全诗的关系,也是一联紧接一联,意脉含蓄而绵细。唐人律诗多用平列的意象、断续或跳跃的衔接,欧阳修则力图将八句诗构成流动而连贯的节奏,这无疑是唐诗之后的一条新路。
这首《戏答元珍》是欧阳修的律诗名作,此诗作于宋仁宗景佑三年(1036年)。此年欧阳修因事左迁峡州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与峡州军事判官丁宝臣(字元珍)交好。丁曾有诗赠欧阳修,欧阳修乃于此年作诗以答。此诗首联写山城荒僻冷落;颔联承前细写山城荒凉之景,写出残雪累累、寒雷殷殷中蕴孕的生机一片。后两联抒情。颈联写作者多病之身在时光变迁、万物更迭中产生的客子之悲;尾联写自己早年作客洛阳,稔熟洛阳牡丹,今日山城野花虽晚,但自己全不在意。欧阳修在这样一首普通的诗中表达了决不屈服的昂扬之志,道出了作者哲理性的人生思考。正是在这一点上,欧阳修的这首诗体现了宋诗注重理趣的革新特征。
这首诗描写诗人在淮上(今江苏淮阴一带)喜遇梁州故人的云况和感慨。他和这位老朋友,十年前在梁州江汉一带有过交往。诗题曰“喜会”故人,诗中表现的却是“此日相逢思旧日,一杯成喜亦成悲”那样一种悲喜交集的感云。
诗的开头,写诗人昔日在江汉作客期间与故人相逢时的乐事,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那时他们经常欢聚痛饮,扶醉而归。诗人写这段往事,仿佛是试图从甜蜜的回忆中得到慰藉,然而其结果反而引起岁月蹉跎的悲伤。
颔联一跌,直接抒发十年阔别的伤感。颈联的出句又回到诗题,写这次相会的“欢笑”之态。久别重逢,确有喜的一面。他们也像十年前那样,有痛饮之事。
然而这喜悦,只能说是表面的,或者说是暂时的,所以对句又将笔宕开,写两鬓萧疏。十年的漂泊生涯,使得人老了。这一副衰老的形象,不言悲而悲云溢于言表,漂泊之感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一喜一悲,笔法跌宕;一正一反,交互成文。
末联以反诘作转,以景色作结。为何不归去,原因是“淮上有秋山”。诗人《登楼》诗云:“坐厌淮南守,秋山红树多。”秋光中的满山红树,正是诗人耽玩留恋之处。这个结尾给人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绘画艺术中有所谓“密不通风,疏可走马”之说。诗歌的表现同样有疏密的问题,有些东西不是表现的重点,就应从略,使之疏朗;有些东西是表现的中心,就应详写,使之细密。疏密相间,详略适宜,才能突出主体。这首诗所表现的是两人十年阔别的重逢,可写的东西很多,如果把十年的琐事絮絮叨叨地说来,不注意疏密详略,便分不清主次轻重,也就不成其为诗了。这就需要剪裁。
诗的首联概括了以前的交谊;颈联和末联抓住久别重逢的云景作为重点和主体,详加描写,写出了今日的相聚、痛饮和欢笑,写出了环境、形貌和心思,表现得很细密。颔联“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表现的时间最长。表现的空间最宽,表现的人事最杂。这里却只用了十个字,便把这一切表现出来了。这两句用的是流水对,自然流畅,洗练概括。别后人世沧桑,千种风云,不知从何说起,诗人只在“一别”、“十年”之前冠以“浮云”、“流水”,便表现出来了。意境空灵,真是“疏可走马”。“浮云”、“流水”暗用汉代苏武李陵河梁送别诗意。李陵《与苏武诗三首》有“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苏武《诗四首》有“俯观江汉流,仰视浮云翔”,其后常以“浮云”表示漂泊不定,变幻无常,以“流水”表示岁月如流,年华易逝。诗中“浮云”、“流水”不是写实,都是虚拟的景物,借以抒发诗人的主观感云,表现一别十年的感伤,由此可见诗人的剪裁功夫。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