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这首诗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幅雨后池塘图。
首句展示的是雨后池上的静态美。第一句写雨后池塘水面的平静,只淡淡地出一“平”字。如果只读这一句,会觉得它过于平常,但在这句之后紧接以“淡磨明镜照檐楹”,却境界顿出。“淡磨”二字颇可玩味。施者是雨,受者是池面,经雨洗涤过的池面,好比经人轻磨拂拭过的明镜,比中有比,比中有拟人,这就使“水如镜”这一浅俗的比喻有新鲜之感。不仅能使读者感受到雨后池上异常平静、明净的状态,并能进而联想到前此蒙蒙细雨随着微风轻拂池面的轻盈柔姿。“淡磨明镜照檐楹”,创造的正是非雨后池塘莫属的艺术境界。与此相适应,这两句语势平缓,无一字不清静,连略带动感、略为经意的“淡磨”二字,也一如字面,给读者以一种轻淡的心理感受,显得毫不着力。
三四句由静而动,进一步写雨后池上的动态美。东风忽起,舞动池边的垂杨,吹落垂杨柔枝细叶上缀满的雨滴,洒落在池中舒展的荷叶上,发出一阵清脆细密的声响。这里,诗人笔下荡漾的东风、婆娑起舞的垂杨、荷心的万点声,无一不具有一种流动的韵致和盎然的生意,与前二句相比,别是一番情趣。与此相随,语势节奏也由平缓而转向急促,字字飞动起来。“忽起”二字,首先造成突兀之势,展示出景物瞬息间由静而动的变化,给人以强烈的动感;随后再用“更作”二字作呼应回旋,造成一种急促的旋律,从而把上述有形的与无形的、动态的和声响的景物联贯起来,组成一幅形声兼备的艺术画卷。
雨后池上景物之美,诗人既写其静态,又写其动态,不仅显得丰富多姿,而且构成对比,收到以静显动,以动衬静,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首句平直叙起,次句从容承之,而以第三句为主,尽宛转变化工夫,再以第四句发之,本是约句的一般造法(见《唐音癸签》卷三引杨仲弘语)。诗人用这一方法巧妙安排,使语言结构形式与内容和谐统一,成因势置景、笔随景迁之妙。
竹为树中君子,鹤称禽中高士。南朝谢庄《竹赞》说“贞而不介,弱而不亏”;鲍照《舞鹤赋》则称鹤“钟浮旷之藻质,抱清迥之明心。”“对竹思鹤”这一诗题本身,就先透露了作者的命意所在。对竹,是实景;思鹤,是虚拟。诗的构思,在历代众多的咏竹、咏鹤诗中又是蹊径独辟,自具一格。
“清”字,是全诗的立意所在。前二句,诗人“对竹”于洛阳伊水之滨,水竹相映,境界清而可见。这并非是首创,南朝齐时虞羲的《江边竹》诗已有先例,而唐人诗中更不乏其例,如白居易《画竹歌》说:“野塘水边欹岸侧,森森两丛十五茎。”可见不仅诗人,画师亦早已取此为景。然而钱氏连着“瘦”、“萧萧”、“风”、“露”、“清夜”、“秋”诸语,却又显示了西昆派诗人善于锤炼的艺术造诣。清伊东流,又正值风轻露白的清秋之夜。这清迥的背景,更衬托出丛竹的瘦劲之骨,箫萧之韵。两个“立”字韵味悠长。这萧萧瘦玉,只宜于清秋之夜,野水之滨,一种孤高不群的意态,顿时从两个“宜”字中传出。“宜”与“不宜”,又是诗人的主观感受,所以作者的情趣又从两个“宜”字中隐然可见。三句“更教”二字正就两个“宜”字接过,由“对竹”而到“思鹤”。鹤为“羽族之宗长,仙人之骐骥”(《相鹤经》),《诗经》也说“鹤鸣九皋,声闻于天”。以仙鹤配野竹,韵趣相通。
“尽是人间第一流”,是全诗的结穴。瘦竹、清风、凉露,仙骥,都是第一流的雅物。在这尘世,只有第一流的雅士才能欣赏这清超脱俗的第一流雅境。对这一点,陈衍在《宋诗精华录》中评此诗命意含蓄而贴切,评论中肯。不过,他忘了知人论世,忘了说明钱惟演是否够得上“第一流人”。
这首《对竹思鹤》,表面上是写浮云野鹤,清高脱俗,骨子里却是一种牢骚。他这只“鹤”是忘不了玉墀丹陛的。所谓的“第一流”,实有所不称。因此《对竹思鹤》作为诗来说颇有佳处,但却经不起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