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是一首拟古诗,通过描写汉初与匈奴的边境战争,歌颂了当时边防将士浴血奋战,保卫疆土的功绩,反映了唐初对外战争的某些现实。
诗的首联是严整的对句。“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指出交战的双方,又介绍交战的地理背景。能征善战的单于冒顿,杀父自立,灭东胡,逐月支,征服丁零,侵入秦之河南(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势力强盛。西汉初年,不时进一步南下侵扰,严重影响西汉王朝。这里以“冒顿”对“将军”,冒顿既已如此勇猛,那么“将军”自然也是身手不凡的。这里为下文的酣战作铺垫。“乌贪”与“紫塞”相对,说明是在异域的。“紫塞”是古代人们对长城的习惯称谓。紫色,象征着高贵、庄严,不可侵犯,正与乌相对。“乌”字后再加以“贪”字,更易使人产生鄙薄感。诗歌利用字词的形、义及色彩在人们心中的定势,巧妙地造成一种邪不压正的气势,既为下文作铺垫,又表现必胜的信心。
“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照应首句,指出“将军出紫塞”的原因。敌人如此猖狂,汉军自然要奋起抗敌。下句的“阵翼龙城南”也因此有了着落。不但正面迎击,还左右包围,两翼的战阵已达“龙城南”——直捣敌巢。足见汉军之强大,英勇抗击外敌的浩然正气充斥字里行间。
“雕弓喧宛转,铁骑晓参驔”,进一步描写抗敌将士的战斗生活。他们严阵以待喧不释弓,晨不离鞍,随时准备飞矢跃马,追奔逐北。比起“枕戈待旦”,“喧抱玉鞍”这样的描写新颖而有气魄。“宛转”“参驔”,既恰当地表现了前方将士紧张而又镇定自若的心情,又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是流传千古的名句。诗里虽没具体说明这次交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白日即将结束,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将士们等待迎接决战的胜利,因此从心底发出了呼唤:“太阳呀!请您留下来,让我们与敌军决一雌雄!”日出日落是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应须驻白日”的呼唤,表面悖理而近痴,实则生动地表现了将士们高昂的斗志。这是由“安得长绳系白日”诗句变化来的。结尾以“战方酣”三字,并未直说战争的胜负,但孰胜孰负已然明了,因为第二联已表明直捣敌巢——阵翼龙城南了。总体来说,这是一首裁乐府以入律的佳作。
诗的首二句写眼前秋景仿佛洞庭之畔,流露出思乡之情;次二句一转至现实的北方黄河之景;五、六两句进一步写“心悲”、“肠断”的内在感受;最后二句以薄暮失道来描写诗人迷茫怅惘、恍惚痛苦的情形。全诗层层深入,写情真切,笼罩着慷慨悲凉的气氛,颇具苍劲、雄健的风格。
“秋风吹木叶,还似洞庭波”二句,清沈德潜《古诗源》认为“起调甚高”,议论是不错的。因为它从眼前所见的秋风吹起,木叶纷落于黄河波上,即刻联想到有似昔日的南国风景,就径直领出旧土之思的发端,并且暗用屈子《楚辞·九歌·湘夫人》“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的意境,平添出一层烟雾般轻蒙柔曼的忧郁情味来,使之拥载了更丰厚的涵纳,以供人体味怀想。当然,这种辽远地域空间和漫长古今时间的类比,除了承传的历史文化背景影响外,主要的还在于主体自身现实人生经历与情感趋向的规范,所以才能够将原本隔断的二端重行汇铸为一个统一的有机审美整体,就寻常的客观物象间注入强烈主观选择意识。
后面六句即顺势直下,由空间场景描写导出时间推移的概念,层层依次展开。“常山”、“代郡”历来是边防要地,因此王褒沿途北渡,所见亭障相属,一派森严戒备的紧张景象,确也反映出那战事繁频,兵连祸结的现实状况。
接着的第五、六两句写沿途所闻,以“异方乐”共“陇头歌”对举,一为曲调,一为歌辞。“陇头歌”的名目,多是用于表现戍卒征夫离愁别恨的内容,格调悲慨苍凉。王褒此际风尘仆仆于萧条秋野上,满目荒凉,又值暮色四起,忽地传来了阵阵吟歌,呜咽入耳,不能不使之悲从中来,陡地牵动起家国沦亡的万千思绪,平生遭际尽翻上心头,直觉天地茫茫竟无从归属,念之“肠断”。这里的“异方乐”一语,含意颇深,原因其系胡人所造,非汉地土风雅乐,故云。但另一层的意思,却是谓魏、周之类的北朝政权,都是异族入主中原,自不同于我炎汉正朔。
这样,自然而然地归结到尾句上来:“薄暮驱征马,失道北山阿”,此处袭用了《战国策·魏策》旧典,魏王欲攻赵,季梁劝说道:“今者臣来,见人于太行,乃北面而持其驾,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臣曰:‘虽良,此非楚之道也。’曰:‘吾用多。’臣曰:‘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善御。’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指出魏王以攻赵求成霸业,则“犹至楚而北行也”。并融入魏阮籍《咏怀诗》之五:“北临太行道,失路将如何”的句意,叹息自己的人生失路。当初忍辱借生,以至易节仕异族,现在蹉跎岁晚,生年无多,则悔又何及,也只有留下无穷的伤悲苦痛罢了。至此,方将开首的寓意点明,回旋应呼,不滞不懈。
这首诗不事雕饰,造语清浅而寄兴遥深,尤其善于融化典故以写自我心意,更耐人寻味,增加了它的感染力。
这是一首咏物词,作品通过红梅傲然挺立的性格,来书写自己迁谪后的艰难处境和复杂心情,表现了作者不愿屈节从流的态度和达观洒脱的品格。
作品的显著特点是融写物、抒情、议论于一体,并通过意境来表达思想感情。词以“好睡”发端,以“自怜”相承,从红梅的特征来展示红梅清冷、自爱的形象。红梅的一个明显特点,是苞芽期相当漫长,因谓“好睡”;虽然红梅好睡,但并非沉睡不醒,而是深藏暗香,有所期待,故曰“莫厌迟“。句中一“慵”字,悄悄透露了红梅的孤寂苦衷和艰难处境。红梅自身也明白,在这百花凋残的严寒时节,唯独自己含苞育蕾,岂非有不合时宜之感。苞蕾外部过着密集光洁的白茸,尽管如同玉兔霜花般的洁白可爱,也只能自我顾恋,悲叹“名花苦幽独”(作者《寓居定惠院之东,杂花满山,有海棠一枝,土人不知贵也》)罢了。词以“冰脸”来刻画红梅的玉洁冰清,既恰如其分的写出了红梅的仪表,也生动地写出了红梅不流习俗的超然之气,它赋予了红梅以生命和丰富的感情,形象逼真,发人深思。
“偶作小红桃杏色,闲雅,尚馀孤瘦雪霜姿。”这三句是“词眼”,绘形绘神,正面画出红梅的美姿丰神。“小红桃杏色”,说她色如桃杏,鲜艳娇丽,切红梅的一个“红”字。“孤瘦雪霜姿”,说她斗雪凌霜,归结到梅花孤傲瘦劲的本性。“偶作”一词上下关联,天生妙语。不说红梅天生红色,却说美人因“自怜冰脸不时宜”,才“偶作”红色以趋时风。但以下之意立转,虽偶露红妆,光彩照人,却仍保留雪霜之姿质,依然还她“冰脸”本色。形神兼备,尤贵于神,这才是真正的“梅格”!
下片三句续对红梅作渲染,笔转而意仍承。“休把闲心随物态”,承“尚余孤瘦雪霜姿”;“酒生微晕沁瑶肌”,承“偶作小红桃杏色”。“闲心”、“瑶肌”,仍以美人喻花,言心性本是闲淡雅致,不应随世态而转移;肌肤本是洁白如玉,何以酒晕生红?“休把”二字一责,“何事”二字一诘,其辞若有憾焉,其意仍为红梅作回护。“物态”,指桃杏娇柔媚人的春态。石氏《红梅》诗云“寒心未肯随春态,酒晕无端上玉肌”,其意昭然。这里是词体,故笔意婉转,不像做诗那样明白说出罢了。下面“诗老不知梅格在”,补笔点明,一纵一收,回到本意。红梅之所以不同于桃杏者,岂在于青枝绿叶之有无哉!这正是东坡咏红梅之慧眼独具、匠心独运处,也是他超越石延年《红梅》诗的真谛所在。
此词着意刻绘的红梅,与词人另一首词《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中“拣尽寒枝不肯栖”的缥缈孤鸿一样,是苏轼身处穷厄而不苟于世、洁身自守的人生态度的写照。花格、人格的契合,造就了作品超绝尘俗、冰清玉洁的词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