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词作当写于宣和三年(1121)秋天,时赵明诚为莱州守,李清照从青州赴莱州途中宿昌乐县驿馆时寄给其家乡姊妹的。它通过词人自青州赴莱州途中的感受,表达她希望姐妹寄书东莱、互相联系的深厚感情。
眼泪湿了衣服,脸上胭脂妆容化开。词开头作者便直接表露出了难分难舍的情感。四叠阳关唱了几千遍但是还不足以形容自己内心对妹妹的万种离情。“千千遍”则以夸张手法,极力渲染离别场面之难堪。“人道山长山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妹妹此行路途遥远,而自己已经到了“山断”之处,离妹妹更加遥远了,加上又有潇潇微雨,自己又是独处孤馆,更是愁上加愁。
“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自己在临别之际,由于极度伤感,心绪不宁,以致在饯别宴席上喝了多少杯酒,酒杯的深浅也没有印象。词人以这一细节,真切形象地展现了当时难别的心境。“好把音书凭过雁,东莱不似蓬莱远。”词人告慰姊妹们,东莱并不象蓬莱那么遥远,只要鱼雁频传,音讯常通,姊妹们还是如同在一起。至此,已不仅仅表现的是离情别绪,更表现了词人深挚感人的骨肉手足之情。
李清照是婉约派代表人物,通过这一诗词,看出李清照词细腻生动,而又不乏姿放的特点。
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为“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式的大气磅礴、雄奇浪漫之壮美,诸如《蜀道难》之类;一种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之优美。此诗应属后一类。
另外,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且环境清幽,适于隐居。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报国,所以最终“无心恋清境”,离开家乡,“已将书剑许明时”。
首句“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风摇拂槛垂”,天色初晓,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山色斑斓,不禁心情舒畅。近处,藤蔓从树上垂下,随风摇曳,枝条轻轻拂过栏杆,令人心旷神怡。
次句“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山上野径交错,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每逢夕阳西下,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
中间两联“看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读书读累了,作者常倚树休息,没看云卷云舒,聆听猿啼阵阵。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短短几句诗,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
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无心留恋、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诗人“将犬”为伴,“带樵”晚归,听“猿啼”,看“鹤飞”,心旷神怡,安闲舒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匡山虽美,我却要离开了。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凭自己的文武才艺,开创一番伟大事业。
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雄奇、秀丽、清幽,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
全诗八句,前六句皆写匡山“清境”,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亦即远游之目的。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叙事娓娓,抒情款款,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既对故乡无限依恋,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
这首诗在“静”与“动”的描写安排上十分巧妙,色彩运用也恰到好处:黄色的沙滩,斑驳的渔船,深褐色的堤岸,碧绿的江水,青青的芦荡,白色的芦花,洁白的水鸟,在血红的残阳映照下,更显得色彩浓郁,陆离绚丽,耀人眼目。
“照”、“搁”、“立”、“入”等动词看似平淡无奇,实际运用的十分准确恰当,使整首诗画面生动起来。充分体现诗人炼字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