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作于南宋灭亡后,分两个层次。前两句是写宋未亡前,诗人客居临安,每当听到杜鹃啼鸣,便想起了家乡。后两句写宋亡后的,自己被俘到了燕京,对家乡的深切思念及有家不能归的沉重悲哀。
这首小诗作于南宋灭亡后,分两个层次,成今昔对比。前两句是写宋未亡前,因为北方领土先后被金元所占,宋偏安临安,所以家铉翁住在临安,每当听到杜鹃啼鸣,便想起了家乡。家铉翁是四川人,闻鹃事切合自己,用的是四川典故:相传古代蜀主望帝失国后,他的魂魄化作杜鹃鸟,鸣声悲哀,常啼至口角流血而止。古人常以杜鹃啼血典来寄托家国灭亡之痛。而杜鹃的叫声又如同“不如归去”,家铉翁“闻鹃忆蜀乡”,既是对国土沦陷表示愤慨,又寄托对家乡的深切思念及有家不能归的沉重悲哀。
后两句写眼前,南宋已经灭亡,自己被俘到了燕京,这时候恢复失土已成画饼,不要说北方,就是南方,包括以前所住的南宋都城临安,也都成了异族统治的天下了。由此,家铉翁无限怅惘地问:今天晚上做梦,是梦蜀地还是梦临安呢?言下之意,两地分别代表家与国,都是那么地使他思恋感伤。
前后二层,后层是前层的延续,前层是为后层预做地步,这就是论诗者所谓的加一倍写法。诗在谋篇手法上显然是参考了贾岛的《渡桑干》诗:“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但贾岛诗只是抒发久客远游的思乡之情,家铉翁诗却表现亡国之恨,更加催人泪下。通过递进,前面本来是很突出的思乡之情,忽然又加入了新的内容,更显得沉痛。家铉翁这首诗所表达的情感,在感慨兴亡盛衰的诗中很普遍,典型的可举虞集的《挽文丞相》诗,末联说:“不须更上新亭望,大不如前洒泪时。”用晋过江诸人新亭洒泪叹中原沦丧的典故,说那时还有半壁江山,如今连一点残山剩水也没有了。这与家铉翁梦四川、梦钱塘同一机杼。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这首七言古诗写少年冶游情景,是李白初下江南时候的生活写照。全诗节奏明快,情绪高越,细节明晰,歌唱性极强。
此诗先写“蒲萄酒”“金叵罗”“玳瑁筵”“芙蓉帐”,其物色华贵精美绝伦。然后女主人公登场。芳龄十五,骑一匹小马。以“细”指“小”,至今粤语犹然。“驮”字好,坐非正坐,开启了漫不经心模式。“道字不正娇唱歌”,是女主人公无目的性地任意挥发。是因为她是吴姬,不能说洛阳正音,才“道字不正”呢,还是她有意来一番个人演绎,将一首熟悉的歌儿唱出陌生化的新奇感呢?李白是深谙此中秘诀的,他明白这是撒娇,发嗲。在另一首写给金陵女子的诗中他也说:“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不要太认真,不要卖弄,有本事最好藏起来,技艺在纯熟与生疏之间,态度在迎合与超然之间,这才是“娇唱歌”,“娇不成”也“最有情”。十五岁的吴姬真不简单,她已经掌握了人情与歌艺的精髓:似能未能,大巧若拙。此诗写吴姬着笔不多,但其天生丽质,音容笑貌,一览无余,很可见出李白刻画人物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