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寒事早,初霜刈渚蒲”用铺叙手法描绘出一幅秋寒已至、初霜割蒲的农人劳作景致,“寒事”、“初霜”点明主旨,秋寒的物候时节,交代“刈渚蒲”事件的起因及背景,字里间处处充溢着高寒、肃杀之氛围。
“挥镰若转月,拂水生连珠”运用比喻手法,贴切自然,把“挥镰”、“拂水”渲染成“转月”、“连珠”,间接描写出鲁东门外深秋割蒲草的“挥镰”“拂水”劳动场面,意在歌颂农民的辛勤劳动变废为宝,创造了财富。为下文称赞“蒲草”作铺垫。
“此草最可珍,何必贵龙须”生动形象地以夸张手法,赞美蒲草比帝王豪贵之家所用的“龙须”更可贵,表达出诗人对蒲草的可贵有独特的见解。
“织作玉床席,欣承清夜娱”承接上文,讲述诗人对蒲草“最可珍”的作用,勾勒出一幅蒲草织作玉床席、清静夜晚躺欢娱的景致,侧面烘托出农人刈蒲以作编织之用,点明题旨,紧扣诗题“鲁东门观刈蒲”,陈述了诗人见农人刈蒲的纪实。
“罗衣能再拂,不畏素尘芜”借用谢脁《咏席》诗:“但愿罗衣拂,无使素尘弥。”讲述出所咏之蒲草的品性,“不畏”、“素尘”更显得蒲草高洁纯净、“最可珍”。
这首诗生动形象地描写了鲁东门外农家深秋割蒲的劳动场景,并以夸张手法,赞美了蒲草的可贵与作用。在诗人笔下,蒲草经过农户的辛勤劳动变废为宝,妙笔生花,富有浪漫色彩。刈蒲时“挥镰”、“拂水”的比喻,透露着诗人对农事劳作的喜爱,是丽句;“此草最可珍,何必贵龙须。”则是警策之句,似有评击上层贵族奢华放纵、穷奢极侈,表达出诗人对国家安危的忧虑和对民生疾苦的关怀。
诗的开头四句写曹操身后寂寞,雄风已逝,给人以悲凉冷落之感。“武皇”即指曹操。“金阁”,犹言金阙,宫观楼台之美称,此指铜爵(雀)台。台建于建安十五年,在邺城西北,“高十丈,有屋百余间。”(《水经注》卷十)楼台之顶置大铜雀,舒翼若飞。又其“西台高六十七丈,上作铜凤,窗皆铜笼,疏云毋幌,日之初出,乃流光照耀”(《艺文类聚》卷六十二引《邺中记》)。浮光跃金之楼观,以“金”状之,确也非常贴切。但是,如今人去楼空,已无复当年的英风雄威、歌舞升平,留给后人的,只是一片凄凉寂寞。开头两句就这样强烈地渲染出一种物是人非的气氛。“雄剑”,本指春秋时吴国人干将、莫邪所铸之剑,其剑有二,一雌一雄,雄剑进献于吴王,此处是以“雄剑”代指魏武所佩之剑。这剑当年曾伴随他南征北战,削平群雄,而今却已埋没于尘封之中而黯然失色了。“杂佩”亦指魏武所佩之饰物。古人述及人之佩戴物常以剑佩对举,如《说苑》云:“经侯过魏太子,左带玉具剑,右带环佩,左光照右,右光照左。”故此处剑佩连类而及。“销烁”,犹言销镕,在此即是荡然无存之意。这二句,由曹操的遗物引出,再申前意,补足文气。
接下去“秋至”四句,则从《遗令》中的“月朝十五”生发而出。三五之夜,皓月当空,正是曹操要求诸妓向帷帐歌舞作乐之时。试想活生生的人幽闭于荒台孤馆,且要侍奉空床虚帐,这是怎样的一种人生悲剧!这些歌妓无异是奉献于帝王祭坛上的活的牺牲,因而对她们说来,皎洁的秋夜只会更增加内心的悲感凄凉。这四句写景恰似“主观镜头”,展现出她们眼中特有的悲凉的夜景:风露凄凄,清夜湛湛,孤独摇曳的烛光,将她们的身影分明地投于兰幕之上。全诗悲剧的气氛,至此越加浓重了。
此后六句,转入直抒怨愤,比之上面的托物诉情,感情更为强烈。“抚影”承上“孤烛”句,转接极为自然。众妓顾影自怜,悲从中来,无所适从,但觉心中的忧思,绵绵不绝,难以消解。“薄”即停止之意,如《楚辞·九章·哀郢》云:“忽翱翔之焉薄。”“瑶色”,犹言玉颜,“红芳”即红花,此亦指美人的红颜。“行应罢”,行将衰颓老朽;“几为乐”,为乐能有几时。这二句互文见义,渲染强烈。诗人感叹着妓人的青春难驻、红颜易老,不禁要为她们的不幸生涯洒一掬同情之泪,发一曲不平之歌。最后两句应《遗令》中“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的意思,感情由悲而怨,由怨而愤,达于高潮。这里着一“徒”字,实蕴含无穷的悲思与怨愤。登台歌舞,遥望西陵,对铜雀妓来说,只是侍奉幽灵、虚掷青春的徒劳之举,而对死去的帝王来说,也同样是毫无意义了,因为他最终也成了一堆“蝼蚁郭”,亦即“蚁垤”,蝼蚁之穴,其外壅土如城郭,故云。古人常用它和高山对举,以显示其渺小,如《孟子·公孙丑》云:“泰山之于丘垤。”赵岐注:“垤,蚁封也。”又郭璞《游仙诗》云:“东海犹蹄涔,昆仑蝼蚁堆。”此处用“蝼蚁郭”,一方面说明皇陵虽高,无异于蚁垤一堆,藐视之意可见;另一方面也表示,贵为天子者最终也要与平民百姓同归丘墓,而魏武却要作威福于死后,其自私冥顽虽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但到头来还不是黄土一抔,又复何益!这二句和第一层诗意恰好遥相呼应,使同情歌妓与批判帝王的两个方面浑然统一于诗歌的主题之中。
江淹此诗流丽中有悲壮之气。李调元《雨村诗话》云:“诗之绮丽,盛于六朝,而就各代分之,亦有首屈一指之人,……粱则以江淹文通为第一,悲壮激昂。”而这种悲壮又是通过强烈的对比突现出来的。在写魏武时,将其生时的威武雄壮与死后的寂寞萧条作对比;而在写歌妓时,则以青春、自然之美与其生活、命运之悲作对比。帝王的淫威自私与歌妓的痛苦牺牲则是此诗最根本的一个对比。绮丽的辞藻与悲剧的气氛相反相成,形成此诗凄艳的风格,沈博绝丽之中回荡着幽怨之气,这正是楚辞的传统。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首诗是孟浩然回襄阳临行前留给王维的。诗人抒发出由于没人引荐,缺少知音而失意的哀怨情怀。这首诗表达直率,语言浅显,怨怼之中,又带有辛酸意味,感情真挚动人,耐人寻味。
第一联写落第后的景象:门前冷落,车马稀疏。“寂寂”两字,既是写实,又是写虚,既表现了门庭的景象,又表现了作者的心情。一个落第士子,没有人来理睬,更没有人来陪伴。只有孤单单地“空自归”了。在这种情形下,长安虽好,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他考虑到返回故乡了,“竟何待”正是他考试不中必然的想法。
第二联写惜别之情。“芳草”一词,来自《离骚》,王逸认为用以比喻忠贞,而孟浩然则用以代表自己归隐的理想。“欲寻芳草去”,表明他又考虑归隐了。“惜与故人违”,表明了他同王维友情的深厚。一个“欲”字,一个“惜”字,充分地显示出作者思想上的矛盾与斗争,从这个思想活动里,却深刻地反映出作者的惜别之情。
“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两句,说明归去的原因。语气沉痛,充满了怨怼之情,辛酸之泪。一个“谁”字,反诘得颇为有力,表明他切身体会到世态炎凉、人情如水的滋味。能了解自己心事,赏识自己才能的人,只有王维,这的确是太少了!一个“稀”字,准确地表达出知音难遇的社会现实。这在封建社会里是具有典型意义的。
这一联是全诗的重点,就是由于这两句,使得全诗才具有一种强烈的怨怼、愤懑的气氛。真挚的感情,深刻的体验,是颇能感动读者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类似遭遇的人,更容易引起共鸣。如果再从结构上考虑,这一联正是全诗的枢纽。由落第而思归,由思归而惜别,从而在感情上产生了矛盾,这都是顺理成章的。只是由于体验到“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这一冷酷的现实,自知功名无望,才下定决心再回襄阳隐居。这一联正是第四联的依据。
“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表明了归隐的坚决。“只应”二字,是耐人寻味的,它表明了在作者看来归隐是唯一应该走的道路。也就是说,赴都应举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场误会,所以决然地“还掩故园扉”了。
综观全诗,既没有优美的画面,又没有华丽辞藻,语句平淡,平淡得近乎口语。对偶也不求工整,却极其自然,毫无斧凿痕迹。然而却把落第后的心境,表现得颇为深刻。言浅意深,颇有余味,耐人咀嚼。
这首诗是作者科举落第离开长安时赠别友人王维的作品。首联直接说出“自归”,颔联则写题意“惜别”,颈联说明“自归”之故——乃是知音既少,当道不用,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尾联叙写决心隐居不仕,归隐田园。诗以失意后的牢骚贯穿全诗。语言平淡朴实,近于口语,不讲究对偶,顺其自然。
在京求仕不成, 诗中便充溢着对“当路谁相假”的愤懑,并用“独寻芳草去”自我解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