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雨初霁之类,本是人们咏熟了的应时写景诗题,但到了李觏笔下,却能振聋发聩,刻意创奇,兼有古硬清新之美。
诗人抓住了人们苦于久雨、亟盼新晴的特定心理,深入体察,表现出新的境界。先写积阴为患,阴雨不断,使人唯恐沉绵阴雨不可摆脱,以点出题面的“苦”,为下句的“惊”蓄势。苦雨一朝散去,令人喜出望外,使人们感到惊讶,大自然挥手之际便可以雨去晴来。积患既除,人们感到耳目一新,轻松愉快,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下一联“天放旧光还日月,地造浓秀与山川”,就接写造化之功:这里不说日月重光,而说把旧光还给了日月;不说山川增秀,而说造浓秀付给了山川。这种拟人写法,把天地造化写活了。此联虎虎有生气,“皮毛落尽,精神独存”(《宋诗钞序》语)。接着一联,具体写景,转向精细入微的刻画,诗人敏锐的观察和独到的感受,主要体现在初霁时的景象转换和感觉变化。车声、果味,一为听觉,一为味觉,再加上上联的光影色彩,使初霁的境界全出。人们欣悦之情不言而喻。而最后一联,却又峰回路转,再出一层意思:“寄语残云好知足,莫依河汉更油然。”诗人从人的心情说,苦雨太久,心有余悸,担心新晴不老,旧雨重来,因此寄语残云:该知足一点了,可别靠着天上河汉的水势,再来油然兴云、沛然作雨,破坏这美好的晴光。这一结束,语重心长,深得抑扬顿挫之妙。
这首诗在炼字上很见功夫。沈德潜《说诗晬语》说:“古人不废炼字法,然以意胜而不以字胜,故能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近人挟以斗胜者,难字而已。”这首诗中的“活”、“全”等字,虽然平常朴素,但却十分精彩。“车声活”的“活”字,圆转流利,表达出一种愉快感,它与原先车轮在泥泞中带水拖泥的咿呀之声,形成对照。“林薄初干”(林薄,指茂密的丛林草木),叶上初阳消宿雨,果味尝来,很是鲜美,着一“全”字,不坐实,不说死,但用来恰到好处。像这样的炼字法,很值得玩味。
纳兰性德虽为康熙皇帝的近侍和权相明珠的长子,但他性情淡泊,把自身的处境和地位看作是难以摆脱的束缚。他和卢氏结婚后,伉俪情深,常以扈从皇帝出巡不能与妻子团聚为苦,所谓“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画堂春》、《台城路》)正是诗人远在塞外,又适逢传说中牛郎织女相会的七夕,触景生情,而对夫妻相思之苦的抒写。
词的上片写天上牛郎织女相会。关于牛郎织女相会的传说,最早大概见于《荆楚岁时纪》:“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积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缍。天帝怒,遂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后来,人们又进一步敷演为更富有民间色彩的爱情故事。又因织女善织缍,妇女们便于七夕结彩缕穿七孔针,陈瓜果于庭以乞巧,遂成为习俗。七夕夜,牛郎织女尚且要团聚,而词人却和爱妻天各一方。此时此景,怎能不引起无限的愁思,所以词人笔下的牛郎织女相思,以及想象中他们相会的情景,都揉合了诗人自身的生活体验。
词的下片,由上片牛郎织女的会合而推及到人间。“人间别离无数。”词人把自身置于天下无数有情人不能团聚者之列,在抒写离散的悲苦中融入了对现实的揭露和控诉。“向瓜果筵前,碧天凝伫。”独守空闺的思妇,哪有在瓜果筵前乞巧的心绪呢,她们凝望碧空,羡慕牛郎织女还有相会之时,而自己的丈夫、自己的恋人,他又在何方?她们不能不发出痛苦的质问:“连理千花,相思一叶,毕竟随风何处?”“连理”,树枝或树干长在一起的两棵树,比喻夫妇之爱。“相思一叶”,指唐代书生于祜和宫女韩氏在红叶上题写相思诗句,通过御沟流水传递,而后终偕良缘的故事(宋张实《流红记》)。然而,这传说中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太少了。“连理千花,相思一叶”,到底都随风飘飞到哪里去了?在这无数的思妇之中,自然也有诗人的爱妻卢氏在内。所以,词人紧接着把笔锋转向自身。“羁栖良苦”,被王事羁绊、栖寄他乡实在太苦了。而爱妻呢,“算未抵空房,冷香啼曙”,料想在我未回去的空房里,夜阑香冷,彻夜不眠的妻子把枕头都哭湿了。“冷香”,富贵人家的闺房常用香料熏染。性德《青玉案·宿乌龙江》:“料得香闺香正彻。”指的就是香料的香气。初睡时浓郁的香气随着黎明的到来,飘散得很淡薄了,所以说冷香。 “今夜天孙,笑人愁似许!”今夜和牛郎相会的织女,也会讪笑人间这样多的离愁别绪。“天孙”,织女星的别名。诗人通过想象,反衬出人间夫妻离别之恨尤胜于牛郎和织女。
全词通过想象,把真挚浓烈的情感凝结于美丽哀婉的神话传说之中,把自身夫妻相别之恨、相思之苦推及于天下离散的有情人,使词的意境更为深远。语言鲜明生动,无论是描景、写情、用典、叙事,皆如清水芙蓉,清新自然,毫无雕饰痕迹。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