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黄鸟》是诗人为苦难人民喊出的悲愤之声,写出流落异乡人的痛苦。不是天灾人祸,谁也不肯流落他乡。但命运使然,无可奈何。诗中的主人公在异乡遭到他人不友好的对待,心情很坏,当他看到黄鸟成群飞来,啄食自己辛苦种下的粮食时,一股怨气便从中而出。其实,他心里愤恨的是经常欺负、歧视他的当地人,是拿这些黄雀作比而已。
此诗与《魏风·硕鼠》一起展示了古代社会的一个现实:硕鼠为患家园,黄鸟做恶他乡。非但乐土天国无处可求,就连此邦之人,也是“不我肯谷”、“不可与明”,甚至“不可与处”。这些背井离乡的人在异乡遭受剥削压迫和欺凌,更增添了对邦族的怀念,“言旋言归”,“此我邦族”,还是返回故土吧!虽然不能逃避硕鼠、黄鸟、恶人,但或许还能在和亲人的依傍中寻求些许暖意,给这充满伤痛的心以解脱的慰藉和沉醉。
全诗三章往此加强,不断地对黄鸟进行控诉,不断地对当地人进行批评,批评他们不能善待异乡人,不能进行心对心的交流,不能和平共处;不断地表达着快快回到亲人身旁的愿望。
听着这来自远古的动人心魄、直冲云霄的愤怒悲恸的呼声,就连今天的人也禁不住为这位生活于乱离之世的诗人的不幸遭遇洒一掬同情之泪了。文学是活的社会生活与心灵体验的历史,《小雅·黄鸟》这首诗,正是春秋末叶社会政治腐败、经济衰退、世风日下之坏乱景象的一个极具典型意义的缩影。作者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一种不堪忍受剥削和压榨的愤怒和对世道人心的彻底绝望。
在立意方面,这首诗与《魏风·硕鼠》有异曲同工之妙:即以“啄我之粟”的黄鸟发端,类比起兴,以此影射“不可与处”的“此邦之人”,既含蓄生动,又表现了强烈的爱憎感情。
诗写鹦鹉洲,开篇便从鹦鹉入手,“鹦鹉”二字一出,便顿觉颇难收束,只好一气贯注,旋转而下,到了第四句才略略顿住,然而诗已过了半篇。鹦鹉洲是江夏的名胜,原在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外江中。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李白《望鹦鹉洲怀祢衡》)的《鹦鹉赋》而得名。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历代诗人临江夏,大都描写鹦鹉洲。此洲在明朝末年逐渐沉没。现在汉阳拦江堤外的鹦鹉洲,系清乾隆年间新淤的一洲,曾名“补得洲”,嘉庆年间改名鹦鹉洲。这鹦鹉洲是因为祢衡的一篇《鹦鹉赋》而得名,并不是因鹦鹉来过而得名。那么李白诗开篇的“鹦鹉”看似实写,其实乃是代指祢衡,“江上洲传鹦鹉名”,主要是指《鹦鹉赋》,而不是专指这里来过鹦鹉,至少是一语双关,虚实并用。接下第三句还是一语双关,它化用祢衡《鹦鹉赋》中“命虞人于陇坻,诏伯益于流沙。跨昆仑而播弋,冠云霓而张罗”的句子,说鹦鹉已西飞而去。相传鹦鹉生长于陕西、甘肃两省交界处的陇山一带,如今,洲上已不见鹦鹉,那么,定是飞回陇山去了。言外之意是说祢衡在这里被杀。因此,诗人感到非常的惋惜:鹦鹉曾来过这里,为此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然而又西飞而去。鹦鹉飞走了,不在了,可那芳洲之上还碧树青青。情韵幽深,余味无穷,表现了诗人对祢衡的无限怀念。这四句诗气势流转自如,而又一唱三叹,绝不是对崔颢《黄鹤楼》的简单摹仿,它是诗人的艺术创造。其中字面的点染,双关语的运用,词语的重叠出现,设问的语重心长,同崔诗比较,既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有别具匠心之处。
五六两句诗意开始转折,转的过程中,又同第四句藕断丝连,接“何青青”三字,生动地描绘了鹦鹉洲上明媚的春光:远远望去,鹦鹉洲上,花团锦簇,水气缭绕,花之浓艳似云蒸霞蔚,轻烟笼罩;水之蒸腾成雾气上升,迷濛缥缈。烟花水雾,似花似雾,即花即雾,彼此迷离一片。一阵春风拂过,鹦鹉洲上如帷幕轻轻拉开,淡烟薄雾逐渐散去,可见洲上那嫩绿的兰叶、葳蕤纷披,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融融丽日、阵阵馨香,令人陶醉而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洲两岸的树树桃花临水盛开,如同朵朵红云,互相簇拥着、升腾着,像是被江岸和洲岸夹束在一起似的。微风中,桃花落英缤纷。飘荡在倒映着枝枝繁花的水面上。水中的,水上的,倒映的,飘落的,艳丽的桃花将晶莹明澈的江水染得像一匹绚烂夺目的锦缎,随着江波的起伏,一浪一浪地涌向岸边。然而,景色尽管明丽,却丝毫撩拨不起诗人的欢快之情,他依然沉浸在孤寂和悲苦之中。此时,诗人毕竟还是一位被流放过的“迁客”,眼前这一切生机勃勃的良辰美景跟他内心的索寞痛苦恰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好时光,烟花美景,都只是徒有。自己一生流离困顿,晚年蒙冤遭流放,更趋穷困,尽管内心还存在一种奋起搏击的暮年壮志,但终不免落花流水,悲愁难驱。面对如此芳洲,此时此地只不过是徒然纵目而已。“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景色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所注望的仍是“鹦鹉”,是那位和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祢衡。据陆游《入蜀记》载:“鹦鹉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诗人问道:如今,祢衡长眠地下,而长洲之上那一轮徘徊的孤月,又将清辉投射给谁呢?
诗写鹦鹉洲,实际上是在吊古伤今,怀祢衡而抒发自己的沉痛感慨。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和处境,会使他自然地将自己和祢衡联系起来,况且他平生倾慕祢衡,常以祢衡自比:“误学书剑,薄游人间。紫薇九重,碧山万里。有才无命,甘于后时。刘表不用于祢衡,暂来江夏;贺循喜逢于张翰,且乐船中。”(《暮春江夏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好友杜甫也曾以“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的诗句来称美他的才华。他在诗中也曾多次写到祢衡:“顾惭祢处士,虚对鹦鹉洲。”(《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并有一首《望鹦鹉洲怀祢衡》。《望鹦鹉洲怀祢衡》与《鹦鹉洲》两首诗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而《望鹦鹉洲怀祢衡》表现得比较平直、明朗;《鹦鹉洲》则深沉、含蓄。
前人评诗认为李白这首诗同另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是与崔颢《黄鹤楼》争高下的。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曾对此说过这样一段话:崔颢《黄鹤楼》,千古擅名之作。只是以文笔行之,一气转折。五六虽断写景,而气亦直下喷溢。收亦然,所以奇贵。太白《鹦鹉洲》格律工力悉敌,风格逼肖。未尝有意学之而自似。方氏所论还是比较切合实际。艺术不乏相互影响,但无论如何,像《鹦鹉洲》这样感情深沉,意境浑融的作品断不会是摹仿所能得到的。
李白这首诗属于拗体七律,它前两联不合律,后两联合律。汪师韩在《诗学纂闻》中曾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
正是它未完全合律,前人曾将此诗看作七古:“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毛先舒《辩坻诗》)李白现存七律共十二首,且大都如此,同整个创作比较,七律诗比较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或认为李白不善和不愿作七律:“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孙《诗筏》)“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或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这种种评价都缺乏公允,实际情况应该说是当时七律的发展现状决定的。李白所处的时代,七律尚未定型,因此创作难免不合律且数量少,不仅李白,其他人也多是如此。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对此曾有一段中肯的论述:
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矩步中,即用律亦多五言,而七言犹少,七言亦多绝句,而律诗犹少。故李太白集七律仅三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属对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如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然犹多写景,而未及于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藉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其后刘长卿、李义山、温飞卿诸人,愈工雕琢,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而七律遂为高下通行之具,如日用饮食之不可离矣。
由此可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后。这样,《鹦鹉洲》诸作不合律也就很自然了。
这首小令可分四层,第一层说喇叭、唢呐最突出的特征是“曲儿小腔儿大”,暗示小人得意的情状;第二层说喇叭、唢呐的用途,是为来往如麻的官船抬声价,即为官方所用;第三层展示喇叭、唢呐用途的另一面:为害军民,即在为官船抬声价的同时,肆意侵害军民的利益,让老百姓一听到喇叭、唢呐之声就不寒而栗,胆战心惊;最后一层写喇叭、唢呐吹奏的结果: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直吹得民穷财尽,家破人亡。曲中表面上写的是喇叭和唢呐,实则处处写的都是宦官。全曲借物抒怀,虽然没有正面提到宦官的字样,却活画出了他们的丑态,讽刺和揭露了明代宦官狐假虎威,残害百姓的罪恶行径,表达了人民对他们的痛恨情绪。
小令第一层说喇叭、唢呐的特征是“曲儿小腔儿大”,写宦官集团小人得志气焰十分嚣张的情状,生动传神。“曲儿小”,暗示宦官乃宫中奴仆,本没有参政的资格,也可理解为其所作所为完完全全是小人行径。“腔儿大”,指宦官很不正常地占据要津后的得意忘形,耀武扬威。曲儿小腔儿大是喇叭、唢呐的特征。本事很小、官腔十足是宦官的特征。句中的“小”和“大”互为反衬,给人的印象极其鲜明,是对宦官的嘲讽和蔑视,表达效果十分突出。
小令的第二层说喇叭、唢呐的用途,是为来往如麻的官船抬声价,即为官方所用。“声价”即名誉地位,按理应是客观评价;而这里却要“抬”,就说明喇叭、锁呐的品格是卑下的。历史证明,封建社会的中国百姓,总是怕官的,能忍则忍。但当被逼进绝路时,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惊天动地地造起反来,将旧世界炸个粉碎。阉党既要加重对人民敲骨吸髓的剥削,又想避免火山爆发而危及他们的地位和利益,于是就装腔作势,借以吓人。“全仗你抬身价”,这充满嘲讽意味的句子,尖锐地指出阉宦在官船上设喇叭,是为了拾高自己的身价,向人民示威,用以掩盖其内心的恐惧。作者洞察了反动派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及其色严内荏的阶级实质,写得入木三分,令人击节称快。
小令第三层“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哪里去辨甚么真共假?”这两句上承“曲儿小”一句而来,是互文,即军民听了喇叭都又愁又怕,是写统治集团在精神上给军民造成的巨大压力和痛苦。听到喇叭就愁得要死,怕得要命,军民的反应如此敏感而强烈,因为在他们身边发生过许许多多家庭被喇叭“吹伤”“吹翻”的悲惨事件,使他们的心一直还在震颤。作者从听觉上写军民的感受,又用排偶的句式加强它,成功地从侧面反映了阉党对劳动人民压迫和剥削的程度。。
小令最后一层写喇叭、唢呐吹奏的结果: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直吹得民穷财尽,家破人亡。这决不是小说家言,而是“眼见”的血淋淋的事实。“这家”“那家”不是十家八家,而是千家万家。这句采用排偶形式一气呵成,给人那家伤了这家翻了紧紧相承目不暇接之感。这惨象,“军”和“民”都“眼见”了,感到自己正面临着被“吹翻”“吹伤”的可能,所以听到喇叭就极度地忧伤和恐惧。真是苛政猛于虎。“这”“那”本属虚指代词,但在这里给读者的艺术体验却是实在而形象的,好像作者指点着把身边相继破散的家庭的真名实姓一一列举给读者听。
这首小令是作者目睹了往来于运河之上的宦官的种种恶行后的借题发挥之作,是有所寄托的。喇叭和宦官不同类,但喇叭的“曲儿小腔儿大”与宦官的“本事小来头大”却有共同点,于是作品在物与人之间找到共性,作者实际上是比照着宦官的嘴脸咏喇叭的:以吹(虚张声势)为特征,是官方害民的帮凶,到处作威作福,惹得军民共忿,直到吹得天昏地暗、江山动摇。作者在对宦官害民的现实黑暗进行揭露的同时,也向最高统治者发出警告,其批判锋芒是很尖锐的。所以说这首小令的思想内涵是丰富而深刻的。
这首作品不是为咏物而咏物,它对现实社会的深刻洞察,强烈的感情色彩,是在传达一种反抗的呼声,而这些思想内涵都包融在咏物之中。作品是在批判宦官害民,但终于没有点破,结论留待读者思而得之,既痛快淋漓又含蓄有力,这就是“不即不离”。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