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得知捷报后兴奋不已,挥笔喜赋此诗,歌颂白发将军武巨收复西京的壮举,感佩武将军老当益壮,雄心犹存。
颔联用“千年计”和“一日回”进行对比,强调天道正义在南宋一方,金主想千年统治中原的计谋终成迷梦,一朝破灭。
颈联运用“疾风雷”的比喻,形象地写出了国家中兴的的赦令会像风雷一样迅速颁布到收复的西京,安抚归顺后的臣民。
尾联运用了想象和以景结情(或融情于景)的手法。诗人想象收复西京后,在来年的寒食节朝廷派出的祭扫宋先帝陵墓的使者,将通过梨花盛开的驿道而到达洛阳。 “驿路梨花处处开”画面优美,充满诗意,形象而细腻地表达了诗人对收复失地、恢复中原的喜悦之情,令人回味无穷。
这首诗描写了“蚕妇”和“玉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借富贵人家的女人歌舞彻夜不归,来反衬蚕妇生活之辛苦。杜鹃啼叫到还只是四更天的时候,蚕妇不得不起来察视养的蚕是否吃的桑叶稀少了,以免影响到蚕茧的产量。蚕妇日以继夜辛苦地劳作,对她来说,那些“玉人”夜深达旦地歌舞供贵人娱乐,直到楼头明月已经西沉,挂在柳梢枝头的时候还没有回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首诗用以表达蚕妇之辛苦,将玉人和蚕妇置于同一时间内,因身份不同而苦乐不均的情况。但评论亦认为和歌女对比起不到辛辣讽刺之效果,玉人歌舞并非自己纵情享乐,亦为身不由己。
同样写蚕妇,北宋张俞的写法更为一针见血: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此诗矛头堪称“稳、准、狠”,直接对准不劳而获之人,因而也流传更广。
孟子长于言辞,在辩论中经常设譬,以小喻大,逻辑性很强,有极强的说服力;其文气势磅礴,笔带锋芒,又富于鼓动性,对后世散文有很大的影响。文章由叙入议,先通过庄暴和孟子的问答引出话题:“好乐何如”,然后叙述孟子如何就这个话题因势利导地劝说齐王要“与民同乐”。文章围绕着“音乐”这一话题,阐明不“与民同乐”就会失去民心,而“与民同乐”就会得到民心、统一天下的“王道”思想。
这篇对话体议论文,通过孟子与齐王的对话显示了孟子高明的论辩艺术。
1、循循导入,借题发挥。
作者并不是开门见山地把自己的论点摆出来,而是巧妙地运用对话的方式,在谈话中自然地转换话题,借题发挥,从齐王好乐切入,归结到与民同乐的主旨上。在与庄暴的谈话中,孟子只有一句话“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点出了齐王好乐与齐国政治的关系这个论题,但未加论述。在与齐王谈话中,孟子又从好乐切入,巧妙地重提论题,然后与齐王两问两答,从谈话气氛和思想感情上把齐王引导到自己的论题上后,孟子才进入自己的谈话主题。
2、对比和重复。
本文写国君是否与民同乐,人民的不同感受,造成的不同政治局面,运用的是对比方式。两段话在内容上是对立的,但语言上既有相对之句(如“举疾首……相告”和“举欣欣……相告”),又有重复之语(如“今王鼓乐……之音”和“今王田猎……之美”)。这样论述,就强调了国君同样的享乐活动,引起人民不同的感受,形成不同的政治局面,原因只在于是否与民同乐,从而突出了论题。
3、生动形象的议论语言。
本文虽是议论文,语言却很生动形象,如写齐王的“变乎色”,写老百姓“疾首蹙頞”“欣欣然有喜色”等。孟子在正面论述自己观点时,完全没有用枯燥的说教,而是通过两幅图画,生动自然地得出结论。
4、因势利导,论辩灵活
孟子见到齐王就“好乐”的事向齐王发问。齐王对“乐”的意义并不理解而觉理亏,因而“变乎色”,忙拿“直好世俗之乐”来作托词,不料孟子却抓住齐王的心理,因利势导,借题发挥,转换内容,把“好乐”与治国联系起来,引起齐王的兴趣,缓和了谈话的气氛。此时孟子提出“今之乐犹古之乐”,表现了论辩的灵活性。而后的两个问题“独乐乐,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引导齐王将谈话的话题引入自己的轨道,逐步明确自己的“与民同乐”的政治主张。
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