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
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营造了一种亲切的氛围。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清平乐》“词语浅薄”,甚而疑为后人伪托。这首词表面上抒写了一位思妇离别之苦,实际上通过女主人公的内心描写,塑造出一位热情、大胆,对生活充满强烈追求的可爱的妇女形象。诗人借梦中相聚,一方面把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赤裸裸的地暴露出来,另一方面也表达出了对思妇的这种不可扼杀的爱情的歌颂和赞美。
上阕用环境衬托写愁苦心情。“烟深水阔”,音信也无;碧天明月,乐景哀情,一个“偏”字,迁愁于月,烦心之至,愁苦之至。“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正与此同。窦娥临刑,怨地怨天,都是怨极的表现。“唯有碧天云外月,偏照悬悬离别。”唯碧天云边明月,偏照着我俩遥遥的离别。“悬悬”惦记昼夜悬悬思恋。
下阕用表情行动写愁苦与盼归。“愁眉似锁难开”是表情、心情;“夜夜长留半被,待君梦魂归来。”是行动,是切盼,更是痴情。难得词人奇思异想,把思妇情思写得深而再深。迁愁怨于明月,留半被待魂归,奇想幽深,构成此词的特色艺术。“夜夜长留半被”,晚上孤独等候,睡了留着半边锦被。“待君魂梦归来”,希望在入睡的梦灵魂相遇。直接抒发了思妇的愁苦和思念,百转千回。
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