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亨的《朝天子·归隐》共二十首,就体段来说,前人或名为“重头”,或称为“联章”。这里所抄录的是其第二首。
前三句写其归隐的生活:不为衣食操心,不为名利劳神,有时“歌咏楚词”,有时“赓和杜诗”,有时“临写羲之字”。悠闲,风雅,用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的话来说,是“无半点尘俗闷”。“楚词”即“楚辞”,指以屈原《离骚》为代表的“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的诗歌。为了欣赏楚辞的韵味,吟时必须节奏舒缓,因此特于“歌咏”之前恰 切地置一“长”字,强调其声调的曼长,表现其陶醉的神情。“杜诗”,指诗圣杜甫的诗歌。“赓和”是接在后面模仿别人诗歌的题材或体裁而写作。杜甫曾说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晚节渐于诗律细”。为了要踵武诗圣,握笔时必须十分认真,因此特于“赓和”之前以恰切地置一“细”字,强调其字斟句酌的细心,表现其推敲的神态。“羲之”,即被人尊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临写”之前的“闲”字,是安静的意思,是用以表现临摹王羲之书法时,聚精会神,没有丝毫杂念之心境的。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说“长歌楚些吊湘魂,谁待看匡时论。”可以与这三句相互发明。
接下来的第四、五句,写其归隐的处所,兼表相关的主观意向。就处所来说,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其地理位置在远离“朝市”的“乱去堆里”的高山深处;二是其房舍的质量为简陋的“茅茨”。曲的语言,“不贵熟烂而贵新生”,作者在这里不用现成的“白云深处”,而铸造出“乱云堆里”,便是有意识地避熟就生,并增加语言形象的视觉感。“茨”,用芦苇、茅草盖的情屋顶。《诗·小雅·甫田》:“如茨如染。”郑玄笺:“茨,屋盖也。”“朝市”,犹言都会,指繁华的闹市。相关的主观意向,是对“朝市”的厌恶,“无意居”,对“乱云堆”里的“茅茨”的喜爱,有意“结”。为什么厌“朝市”而喜“乱云堆里结茅茨”呢?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一首中说的“远红尘俗事冗”,正好可以移来做为注脚。
第六、七、八句,写其归隐的原因。这原因来自作者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总结,是他在这一组诗中经常使用的音符。“珠履三千”,用战国春申君事。《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这里是借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奢华。“金钗十二行”用唐代牛僧孺(思黯)事。《山堂肆考·角集》二十三:“白乐天尝方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而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这里是指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姬妾众多。这两句,对偶成文,词藻华丽,触笔无多,但其富贵、煊赫的气象,已经跃然纸上了。紧接着的“朝承恩暮赐死”一句,陡然一转,说明“福兮祸之所伏”,富贵荣华难以久长。早晨刚刚得宠,晚上便会被杀。这真是当头棒喝,足以令人惊心动魄,冷汗淋漓,不胜恐惧之至。
最后的三句,写归隐的志向:要像商山四皓的采此芝于商山和严子陵的理钓丝于桐江,彻底与功名事决裂,以渔樵生活终老。“采商山紫芝”,用商山四皓事,意谓隐于山林。秦末,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为避乱而隐居商山。四人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高邦建汉为皇帝后,想要把他们罗致到朝廷来辅政,结果没有办到。“商山”,在今陕西商县东南,林壑深邃,形势优胜。“紫芝”一句灵芝,是一种菌类植物。“理桐江钓丝”,用严子陵事。意谓隐于水滨。严子陵,本姓庄。少年时与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他变姓句而隐居不见。后来刘秀找到了他,任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就职,归隐于富春山,垂钓于桐县南之江滨。“毕罢了功名事”这一末句,肯切坚决,字声合谱。作者这一组诗的第七首中的“功名事莫求”,第十七首中的“断绝了功名念”,都与这一句意同。“毕罢”,元时俗语,意为了结,撇下。
用事较多是这首小令的特点之一,亦是其缺点。不论其“珠履三千,金钗十二”,还是其“采商山紫芝,理桐江钓丝”,都做到了如王骥德《曲律》所说的,“引得的确,用得恰好”,“明事暗使”,用在句中,令人不觉,如禅家所谓撮盐水中,饮水乃知咸味。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