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中”在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城西二十里,诸葛亮曾隐居于此。见《三国志》本传南朝宋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词人家在兴国(今湖北阳新一带),可能曾有过过隆中而造访诸葛亮故里的经历。“桑柘”二句对仗,写哲人已杳,但见桑柘偎倚在斜阳里,禾黍颤粟于秋风中。夕阳西下的一日之暮,秋风悲鸣的一岁之暮。由于此篇所写的乃是一位赍志以殁的英雄,故开局便以这日暮、岁暮之时的萧瑟景象起篇,渲染悲剧气氛。过英雄故里,人虽不可得而见,其事迹则彪炳于史册。故以下即切入正题,追寻斯人一生之出处大节。
“世若”三句,先叙诸葛亮得以登上历史舞台的契机,言当世若无徐庶辈相为汲引,诸葛亮难免会被埋没。“本计”四句,则高度概括诸葛亮一生的政治、军事活动,自“隆中对策”一直写到“六出祁山”。传载刘备亲访诸葛亮,请其出山时,曾询以天下大计,亮对曰:今曹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不可与其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民附,贤能为用,可以之为援而不可图。惟有夺取荆、益二州,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等少族,外结好于孙权,内修齐于政治。如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率荆州之军直指宛(今河南南阳)、洛(今洛阳),将军(谓刘备)亲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庶几霸业可成,汉室可兴。“东荆西益,观变取奇功”,这便是诸葛亮初步战略计划。“赤壁大战”后,刘备得到了荆州;继而又挥师入川,从刘璋手里夺取了益州之地,实现了诸葛亮战略设想的前半部分,形势一度对蜀汉十分有利。可惜由于荆州方面军的统帅关羽在外交和军事上一系列的失误,荆州被孙权袭取,致使北伐的通道只剩下川、陕一路;而“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李白《蜀道难》),军粮转运不及,故刘备死后,诸葛亮屡出祁山伐魏,都劳而无功。“转尽青天粟,无路能通。”这种局面实为诸葛亮无助之力。此二句是对上二句的转折,行文中省略了“孰知”二字,亦属贺铸《伴云来》一词中同类的“关照省略”,应对照上文“本计”二字自行补出。
换头三句,写诸葛亮之死。此处打破了传统的过片成法,文义紧接上片,使前后阕粘合为一。因“转粟难通”,乃有“杂耕渭上”之举。公元234年(蜀汉后主建兴十二年)春,诸葛亮的最后一次北伐,据武功五丈原(今陕西岐山县南)与魏将司马懿对垒。魏军坚壁不出,亮即分兵屯田于渭水之滨,和当地居民杂处而耕,作为久驻之计。鉴于他在军事实践中摸索出了这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作法。北伐开始有了成功的希望。遗憾的是,“将军一去,大树飘零”(庾信《哀江南赋》),同年秋,诸葛亮不幸病死于军中,一切希望都化作了泡影。
以下二句,继而叙述诸葛亮之死后造成的直接历史后果。“一曹三马”,“曹”当作“槽”。《晋书·宣帝纪》载曹操梦三马同食一槽。自魏齐王曹芳,司马懿与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掌魏国军政大权,诛杀异已,孤立曹氏。至昭子司马炎时,竟篡魏自立,改国号为“晋”。曹操之梦,果然应验。此事虽荒诞不经,但后世屡用为故实。二句谓诸葛亮一死,再也无人能够扫平曹魏,复兴汉室,而使司马氏集团如蛟龙之逢云雨,顺顺当当地发展壮大,灭蜀、篡魏、平吴,建立了统一的晋王朝。
然而尽管斯人“出师未捷身先死”(杜甫《蜀相》),英雄却未可以成败作论。建兴五年,诸葛亮率诸军北驻汉中,将出师北伐,临行曾上疏刘禅,反复劝勉他继承先主遗志,亲贤臣,远小人,并陈述自己对蜀汉的忠诚及北取中原、复兴汉室的决心。这就是气冲牛斗、光照乾坤的《出师表》写得忠爱剀切,历来为爱国的志士仁人所推崇。斯人也,有斯文在,可以不朽矣!“看璀璨”二句,命意在此。最后,即于千百万敬仰诸葛亮的志士仁人中拈出一位杰出的代表——杜甫,结束全篇。“安史之乱”爆发后,杜甫曾于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避难入蜀,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营构草堂,前后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故以“草堂翁”命名。他游成都武侯庙时,饱蘸浓墨,满怀激情地写下了吊诸葛亮的著名诗篇《蜀相》。千古名相,又得千古诗圣为作此千古绝唱,九泉之下,亦当含笑了。
文章指出:“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就是说:秦之所以亡,有十个失误,其中一个,到现在(即在路温舒当时)仍然存在,即过分重视、重用“治狱之吏”。这些人,“上下相殴(驱),以刻为明”,“败法乱正,离亲塞道”。他们竞相追逐,滥施刑罚,以“治狱”越苛刻越好,量刑、判刑越重越好。结果,造成“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处死)之计,岁以万数”。
文章尖锐地揭露了封建法制运用“逼、供、信”的残忍手段,使人入罪。所谓“棰楚(以杖鞭扑)之下,何求而不可得”。靠刑讯来逼供,“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示)之”,被迫造假。“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名义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么罪,晓以利害,要他服罪,其实这中间无疑包含着“诱供”,以进一步陷人于罪。“上奏畏却,则锻练(炼)而周内(纳)之”,就是说:怕上级批不准,必须把上报材料和报告写好,使“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办法有二:一是进一步对“犯人”进行逼供、诱供,以便取得更多的“罪证”,使“成练者众”;一是组织材料班子、刀笔文吏对材料进行精心的加工,对报告进行周密的推敲,以便使“文致之罪明也”。如此,“虽咎繇(同皋陶,传说中舜时贤明的法官)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铁案如山,不可覆翻矣。
当时“治狱之吏”都“以刻为明”,是当时朝廷倡导的结果。朝廷利用权势,大搞思想箝制、舆论一律,使执法“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好一个“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千万人的人头就这样滚滚落地了。易卜生《人民公敌》剧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提出改造被污染的温泉浴场的建议,触犯了当地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被宣布为“人民公敌”。其实在异口同声地对他进行“围剿”的人中,并不乏同情之士,他们振臂“讨伐”,心里明白,悄悄地对斯多克芒医生表示歉意——迫于权势,“不敢不那么办”。“治狱之吏”,诱于“深者获公名”,鉴于“平者多后患”,故“皆欲人死”,也是“不敢不那么办”。林彪、“四人帮”统治期间,当权者上下相驱,以“左”为明。“左”之深者获公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于是重用、提拔有份;说公道话者多后患——轻则不信任,重则受株连。因此,自安之道,在于宁“左”毋右。于是乎上下竞相“左”,极“左”思潮风行矣。看来古今中外,历史的共性还是不少的,否则,两千年前的作品怎么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呢?
矫治的办法,路温舒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只能提出“除诽谤以招切言”,即让人讲话,国君要不计较臣民们的“谤言”,牢骚、骂娘的话都让说,才能“开天下之口”,招来至切之言。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防民之口”(《召公谏厉王止谤》)的优良传统,主张“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可杀可不杀者不杀,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这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把希望寄托于国君的开明,则有其局限性。路温舒毕竟是封建时代的官吏,我们不可苛求于他。今天,我们不能象路温舒那样寄托于个人,而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着眼。
这首词的内容和作法与一般的词不同,其内容方面几乎完全与对茂嘉的送行无关,而专门罗列古代的“别恨”事例。形式方面,它又打破上下片分层的常规,事例连贯上下片,不在分片处分层。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作者平时胸中郁积事多,有触而发,非特定题目所能限制,故同类事件纷至涌集,而不为普通的诗文格式所束缚。
词的开头几句:“绿树听鹈鴂,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采用了兴与赋相结合的创作手法。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说它是“赋”,因为它写送别茂嘉,是在春去夏来的时候,可以同时听到三种鸟声,是写实。鹈鴂,一说是杜鹃,一说是伯劳,辛弃疾取伯劳之说;说它是“兴”,因为它借闻鸟声以兴起良时丧失、美人迟暮之感。伯劳在夏至前后出鸣,故暗用《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意,以兴下文“苦恨”句。鹧鸪鸣声像“行不得也哥哥”;杜鹃传说为蜀王望帝失国后魂魄所化,常悲鸣出血,声像“不如归去”。词同时用这三种悲鸣的鸟声起兴,形成强烈的悲感气氛,并寄托了自己的悲痛心情。接着“算未抵、人间离别”一句,是上下文转接的关键。
它把“离别”和啼鸟的悲鸣作一比较,以抑扬的手法承上启下,为下文出的“别恨”作了铺垫。“马上琵琶关塞黑,更长门翠辇辞金阙”两句,有人认为写的是两事:其一指汉元帝宫女王昭君出嫁匈奴呼韩邪单于离开汉宫的事;其二指汉武帝的陈皇后失宠时辞别“汉阙”,幽闭长门宫。也有认为只写一事的,谓王昭君自冷宫出而辞别汉阙。今从多数注释本作两件事看,“看燕燕,送归妾”,写的是春秋时卫庄公之妻庄姜,“美而无子”,庄公妾戴妫生子完,庄公死后,完继立为君。州吁作乱,完被杀,戴妫离开卫国。《诗经·邶风》的《燕燕》诗,相传即为庄姜送别戴妫而作。“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引用了汉代另一个典故。汉李陵抗击匈奴,力战援绝,势穷投降,败其家声;他的友人苏武出使匈奴,被留十九年,守节不屈。后来苏武得到归汉机会,李陵送他有“异域之人,一别长绝”之语;又世传李陵《与苏武诗》,有“携手上河梁”、“长当从此别”等句。“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写战国时燕太子丹在易水边送荆轲入秦行刺秦王政故事。相传送行者都穿戴白衣冠,荆轲临行歌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以上这些事都和远适异国、不得生还,以及身受幽禁或国破家亡之事有关,都是极悲痛的“别恨”。这些故事,写在与堂弟的一首送别词中,强烈地表达了作者当时沉重、悲壮之情。
“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这又是承上启下的两句。句中说啼鸟只解春归之恨,如果也能了解人间的这些恨事,它的悲痛一定更深,随啼声眼中滴出的不是泪而是血了。为下句转入送别正题作了省力的铺垫。“谁共我,醉明月?”承上面两句转接机势,迅速地归结到送别茂嘉的事,点破题目,结束全词,把上面大片凌空驰骋的想象和描写,一下子收拢到题中来,有此两句,词便没有脱离本题,只是显得善于大处落墨、别开生面而已。由此可以看出,辛弃疾不愧为宋代一代文豪!
辛弃疾的这首词,之所以感人,除了其感情、气氛强烈外,还得力于它的音节。它押入声的曷、黠、屑、叶等韵,在“切响”与“促节”中有很强的摩擦力量,声如裂帛,声情并至。古人对此词推崇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