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抒发对花的陶醉流连的小诗。诗歌先以寻花开篇。接着沉醉花中,最后写酒醒赏花。通篇都围绕着花来展开。表现出诗人对花的强烈喜爱。可谓爱花之至。
起首两句先写了寻芳而醉的过程,流露出一种酣醇满足之意。“寻芳不觉醉流霞,依树沉眠日已斜”。在这个美好的春日,诗人一路追寻着繁花的踪影,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喝得大醉。便在夕阳西下之时,依着花树沉沉地睡去。诗人因为爱花,所以怀着浓厚的兴趣,殷切的心情,特地独自去“寻芳”;既“寻”而果然喜遇;既遇遂深深为花之美艳所吸引,流连称颂,不能自已;流连称颂之馀,竟不知不觉地“醉”了。“不觉”二字寓意深广,使花之美、酒之醇以及人之陶醉都包含其中了。而不自知其所以然的情态,笔意极为超妙。“流霞”,将似锦的繁花比作漫天的流霞之意。这里用“醉流霞”,含意双关,既明指为甘美的酒所醉,又暗喻为艳丽的花所醉。从“流霞”这个词语中,可以想象出花的绚烂、美艳,想象出花的芳香和形态,加强了“醉”字的具体可感性。诗人借这含意双关的“醉流霞”表达出生理的醉与心理的醉之间相互作用和奇妙融合。次句“倚树沉眠日已斜”进一步写“醉”字。因迷花醉酒而不觉倚树(倚树亦即倚花,花就长在树上,灿若流霞),由倚树而不觉沉眠,由沉眠而不觉日已西斜。叙次井然有序,而又处处紧扣“醉”字。醉眠于花树之下,整个身心都为花的馥郁所包围、所熏染,连梦也带着花的醉人芳香。所以这“沉眠”不妨说正是对花的沉醉。这一句似从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迷花倚石忽已暝”句化出,进一步写出了身心俱醉的迷花境界。
下两句写酒醒后夜半赏花,更显出对花之爱。同时也将美好而满足的气氛转至了凄凉与孤寂。“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客已散,酒已醒,夜已深。与前半夜寻芳时热闹欢欣的情景截然相反,孤独之感重又袭来。在这种环境气氛中,一般人是不会想到欣赏花的;即使想到,也会因露冷风寒、花事阑珊而感到意兴索然。但诗人对花的喜爱却丝毫未减,想要趁着这夜深人静无人打扰之时,再秉着红烛独自欣赏残花,对花之痴迷已显露无遗。同时诗句中的“红烛”与“残花”又进一步地构成了对比,更显花之残。诗人想到日间盛开的花朵,到了明朝也许就将落英缤纷、残红遍地,一种对美好事物的深刻留连之情便油然而生,促使他抓住这最后的时机领略行将消逝的美,于是,便有了“更持红烛赏残花”这一幕。在夜色朦胧中,在红烛的照映下,这行将凋谢的残花在生命的最后瞬间仿佛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华,美丽得像一个五彩缤纷而又隐约朦胧的梦境。夜深酒醒后的“赏”,正是“醉”的更进一步的表现,同时也表现诗人对美好事物即将逝去的不舍,怜惜之情油然而生。结句的意境与诗人早年失意科场时之作《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中的“留得枯荷听雨声”相似,枯荷与残花,都是为普通人所忽视的,可是诗人将之与雨滴、红烛相配合。可谓化腐朽为神奇。使之散发出一种凄美之感,深受读者的喜爱。苏轼《海棠》中的“只恐夜深花睡去。敞烧高烛照红妆”即从此句化出。只是略去了李商隐诗中的一些凄凉之感。
整首诗围绕着花进行,特别是最后一句更显出对花的痴迷。不仅爱盛开之花。甚至也能从凋落之花中看到美,甚为难得。
这篇文章把那些自以为“饱食而无祸”的人作老鼠, 深刻有力地讽刺了封建剥削阶级丑恶的人情世态,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暗喻小人得志虽能嚣张一时,却不能长久,依仗权势的小人会遭到彻底被消灭的下场。全文主旨突出,文笔精粹,叙事生动,形象鲜明。此文的警示意义在于:依仗外力保护所获得的安全和威福是不能持久的。
文中故事涉及三方:鼠、鼠的旧主人、鼠的新主人及其用以杀鼠的猫和僮仆。在这三方中,旧主人因其生年属鼠而爱鼠,“不畜猫犬,禁僮勿击鼠”,这是导致群鼠猖狂肆虐的关键,也埋下了鼠被新主人歼灭的伏笔;鼠因有人保护,故有恃无恐,恣意妄为,不仅使得“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而且“窃啮斗暴,其声万状”,其行为其实已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是导致其被新主人歼灭的关键;新主人与旧主人的态度截然相反,来居伊始,即“假五六猫,阖门撤瓦灌穴,购僮罗捕之,杀鼠如丘”,从根本上杜绝了鼠患。假如当初旧主人不是如此纵容群鼠,而群鼠也不是如此肆无忌惮,则鼠的灾难以及新主人的杀鼠手段也许不会如此之速、之猛;唯其两方面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所以物极必反,祸不旋踵,作者在文末所发“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的感叹,其意义也就来得格外深远。
这篇寓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在主人放纵下,群鼠猖獗之状说:“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可谓淋漓尽致,穷形尽相。寓言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说:“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画龙点睛,可谓意味深长。
白胡桃,一种普通果物,而在“诗仙”李白笔下,竟是那样冰清玉洁,那样的灵秀剔透。这首咏物小诗的开首两句就很不一般:“红罗袖中分明见,白玉盘中看却无”这里,诗人从五颜六色中挑出红、白两色作底色,来衬托白胡桃的洁白无瑕你看,将它藏在红罗袖中.红白分明,欲掩却露;将它放在白玉盘上,桃盘一色,欲显却隐。这里用一个“见”字,一个“无”字,两相对比,不仅描绘出了胡桃的色泽,更赋予它活泼与顽皮。这个白色的果物像个小精灵,它以红罗为伴时,突显着自己;而当它滚动到白玉盘中时,却又好像消逝了。以上两句,本来就生动得叫人感到白胡桃在和人捉迷藏,可紧接着的两句,诗人又把一幅写意诗画升华到最高境界:“疑是老僧休念诵,腕前推下水精珠。”这里以珠宝比喻胡桃,极言了胡桃的晶莹,同时,诗人发挥了自己的奇特想像,给小小的白胡桃罩上了一层虚幻迷离的色彩:难怪它白得那样纯正,那样透灵,却原来它久缀于老僧的腕上,长听经文念诵,长受佛家香火,哪里还会不白?哪里还会不清?在这种氛围中,让人不得不下功夫去分辨:此物究竟是普通的胡桃,还是珠宝?这种“似是而非”,实在是不可胜收的朦胧美!诗中“疑”字本身说明它不是真的,让读者有更好的想象空间,承上启下,为下文做了铺垫,此诗语言平实,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
白胡桃本是一种俗物,可一经大诗人李白的神笔点化,它却变得如珠似玉、高贵华美了!诗人那瑰丽奇特的“诗心”和那“点石成金”的生花妙笔,那状物却不滞于物、绘形而不囿于形的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在这首小诗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总之,这首诗虽无深意,但设想奇特,行文通俗且美妙,把白胡桃的形象描绘得生动而有趣。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心术”一词,含义较复杂。《管子》有《心术》篇,以虚静之说讲养心治国之道。苏洵《心术》,讲将领的心理修养,制下待敌之道,以及运思、机权之术。
文章首先论“将”:“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治心,就是心理修养。作者认为,主将的心理品质最重的有二:第一,超人的镇定,临大事于不乱。“泰山崩于前于色不变”;第二,极度的沉静,能有效地排除一切干扰,“糜鹿兴于左于目不瞬”。能如此,就能把握利害得失,能够抵御敌人。孙子讲将的修养有“智、信、仁、勇、严”(《孙子兵法·计篇》),苏询也讲智与严,这些属于智能与品德修养,但他认为镇定和沉静的心理素质更为重要。这就是“大将风度。”
其次论“兵”:“凡兵上义”。上义就是崇尚正义,“不义,虽利勿动”,把正义性作为军事行动的准则,如非义举,那就“胜有所不取,败有所不避”(《项籍》)。尚义之说,自占于有,但苏询并非重复迁阔之论,他是义利统一论者,认为“义利、利义相为用,天下运诸掌矣”(《利者义之和论》)。他是从利的目的出发提出尚义原则的,因为背义逐利的战争只能获一时之利,最终将弄到“不可措手足”的地步,那就大不利了。依义于行,则可尽天下之大利。因为“惟义可以怒士”,要以“义”来激励士兵,“十以义怒,可以兴战”,正义之帅将无敌于天下。
再次论“战”:“凡战之道”有四养:“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四养之说,显然有“讥时之弊”的意义。宋王朝积贫积弱,原因很多,于下能“使耕者无所顾忌”,兵冗于供给贫乏,用人“赏数于加于无功”(《衡论·审势》),都是重要原因。他提出的四养的办法正是:“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于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这四养中,最重要的是“养心”——培养和保持士兵积极的心理状态、高昂的战斗意志。“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暗合了管理学适最刺激、不断刺激的理论。不断刺激,则能保持士气于有“余勇’,适量刺激,则时常有所追求于有“余贪”,士兵永远保持旺盛的斗志,“故虽并天下,士不厌兵”,这就是“黄帝之所以七十战于兵不殆”的道理(七十战未必有出处)。反之,“不养其心,一战于胜”。士兵既骄且怠,“不可用矣”。
以上论“将”、“兵”、“战”,着眼大处,讲为将、治兵、待战之大道。以下再论将、兵、战,讲战时为将之道、战时用兵之道、战时运思之术。临战之将应“智于严”,士则应愚,这样士兵才能委身听命,与将共生死。苏询将智士愚的论点当然不好,但要求士兵应绝对服从和无条件执行命令则是合理的。战时用兵,在于五知。知敌,应“知敌之主,知敌之将”,然后“与贤将战则持之,与愚将战则乘之”(《法制》)。“乘之”就是抓住敌将的弱点“动于险”于出奇制胜。三国时邓艾由阴平道“缒兵于蜀中”,穿越了蜀道天险攻灭蜀国。他之所以敢于如此,就在于看透了蜀后主“刘禅之庸”。能知敌则“去就可以决”、还耍知己,在自己则应“知理”、“知势”、“知节”,理是事理,知义之所在为知理,势是战略形势,要知自己所处的形势,节指军事指挥中应掌握的法度节度,能正确确定作战方案,调度兵力为知节,“知理于后可以举兵,知势于后可以加兵知节于后可以用兵。知理于不屈,知势于不沮,知节于不穷”。知己知彼,知节是关键,也是其它四知的目的和表现。苏询认为,“知节”之将,能“忍”能“静”,具有“泰山崩于前于色不变。麋鹿兴于左于目不瞬”的心理品质。在战机到来之前,能以忍待勇,以静制动,不因小利小患暴露作战方略,以应付大利大患。能如此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战争中运思之术,文章提出两点:一是避实击虚和暴短阴长的辩证思号,一是“有所恃”和“以形固”的辩证关系。
“兵有长短”,谁都想用长避短以避实击虚。但战争是双方的事,“吾之所长,并出于用之,彼将不一与我校;吾之所短,吾蔽于置之,彼将强与我角,奈何?”兵有奇正,兵不仄诈,苏询认为,要用用长避短之正,需设暴短阴长之奇:“吾之所短,吾抗于暴之,使之疑于却;吾之所长,吾阴于养之,使之狎于堕其中”。苏询认为,暴短阴长才能达到用长避短的目的。
“善用兵者”要使部队“无所顾”、“有所恃”,打仗才能勇敢。一切有利条件如地形之固、兵器之利都是“所恃”,凭所侍可以坚定斗志,鼓舞士气,正如一个人,“尺捶当猛虎,奋呼于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于却步”。有恃则勇,无恃则怯,“人之情也”。这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如果以为“有所恃”于麻癣涣散,其“所恃”将不可恃,这也如正一个人,袒裼于按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于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善用兵者注意发挥有利条件的精神作用,以振起军心,巩固阵容,这就是“以形固”,能用有利的形势巩固自己,“则力有余矣”。这是苏询对用兵应“有所恃”于不可只有恃的辩证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