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以后,宦官日益得势。玄宗时,多至三千人,其中有一千多人被抬上五、四、三品高位。以杨思勋、高力士最为显赫一时。比如杨思勋就被授予辅国大将军(正二品)称号,后又加骠骑大将军(从一品)称号,封虢国公。再如高力士,曾经手阅处一应进奏文表,文表所奏事项,他甚至有权自行处理,只有遇到大事方才报告皇帝。唐朝有名的将相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安禄山、安思顺、高仙芝等,都是走高力士的后门才爬上去的。
诗人杜甫看透了“开元盛世”掩盖下的这些腐败现象,在诗中逼真地描摹萤火虫的光影形状,诗人借咏萤火虫而讽刺宦官。
“幸因腐草出,敢近太阳飞。”句写萤火虫本质下贱,不敢在太阳下飞行的阴暗心理。“腐草出”就已经极不体面,作者又巧妙地在句首加上一个“幸”字,则显出即就是那肮脏发霉的腐草,萤火虫也只有遇到侥幸的机会,方能从中出生。另外,古代在皇宫中当宦官的人,入宫前必须接受“腐刑”(也叫“宫刑”,即男子去势)。这第一句中的“腐草”,正足以启人联想到受过腐刑的宦官。
三、四句以“未足临书卷”否定可以照人读书的传说,写萤火虫成事不足;“时能点客衣”说专以玷污别人为能事,写萤火虫败事有余。
“随风隔幔小,带雨傍林微。”句写萤火虫通常活动情形:它那微小的躯体,常在慢帐外随风飘荡,或在林边树下带雨挣扎。“随风”有本无根基,借势飘游的意思;“带雨’’有在将死前强作挣扎的意思。“隔慢”“傍林”写它欲潜藏形迹; “小”、“微"二字写形体,也写其本质。
最后“十月清霜重,飘零何处归。”两句写萤火虫不久将自行消灭,表达了作者对结束宦官专权制度的强烈愿望。
精卫衔木石以填东海的故事,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经常吟咏的内容。这则故事之所以成为一个熟典,就在于精卫鸟的形象代表了人间的一种可贵而又可悲的精神。将精卫和愚公作一个比较的话,二者事有相类之处,但它们所体现的精神特质却是迥然不同。精卫体小,所衔木微,而东海无涯,无有平期。然而“我心无终时”,填海的精神令人悲怆,令人崇敬。这种精神,对于作者这样在亡国之后永葆节操的民族志士来说,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此诗中诗人把自己比喻为精卫鸟,决心以精卫鸟填海的精神,实现自己抗清复明和编写巨著的大业。充分表达了他坚持气节,不向清王朝屈服的决心。同时,在此诗中诗人也渗透了区区一人的身单势孤,当然,也有对那些为了一己利益“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的不满和无奈。
此诗以问答的形式成篇,自然地形成了三个层次。“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 “万事有不平”句的问话是代表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心态。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慕于懦弱的一种自欺,明明承认万事不平,又觉得已回天无力,于是主张放弃反抗,停止斗争。这种人还往往自命通达,很容易发展为与世俯仰,随波逐流,丧失节操。作者则借精卫之口以明志:“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这是对精卫精神的讴歌,又是作者心灵的直接宣泄。在当时,明王朝大势早去,复国无望,这一点作者心里自然是清楚的,所以他自比精卫,誓死不向清朝统治者屈节,决心坚持“衔木”,直至终古胜利仪是奋斗者的愿望,虽然不绝对能实现,但舍身的抗争却誓不停止,永远是战士的精神脊柱,那就是可歌可泣的正义之志。作者的宣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也正是作者内心的剖白。“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借对话者的口吻,道出了一个可耻的现实:原来的一些明朝士人,在亡国之后,初隐而后仕,自营巢窠,卖志求荣,丧失了民族的气节。他们不过是一群为作者所不齿的燕鹊之类的“众鸟”,在精卫的面前却显得非常的卑鄙无耻了。
此诗对精卫的形象作了富于独创性的再塑造、在诗的中间作者让精卫自己反复鸣唱,使其光辉的精神特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而这种民族精神的瑰宝之所以光芒闪耀,异彩夺目,是作者将它置身于“燕雀”的衬托之上,所获得的神效。美与丑相激共振,精卫与燕雀同处于一个画面之中,各行其是,顿时黑白昭然,圣沽与龌龊的互相比较,所产生的褒贬效果分外强烈。
另外,此诗采用对话的形式行文运笔,使诗的语言简洁明快,质朴自然,尽弃雕饰。从而使通篇不枝不蔓,精工细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无论是诗中所弘扬的正义之气,还是诗歌所达到的艺术造诣,都能够强烈地感染读者,具有不可磨灭的艺术价值。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